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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检察排头兵》
田韶华
自从头顶检徽 五颗金星,
灿灿光芒 就照亮我征程。
崇法为民 肩挑公正,
我们争当检察的排头兵。
雪原茫茫 林海青青,
热土给了咱铁骨铮铮。
不怕千辛 何惧万苦,
挥洒青春献忠诚!
自从投身检察 立检为公,
神圣职责 就坚定我人生。
直面黑恶 亮剑贪腐,
我们争当检察排头兵。
美丽雪乡 平安海林,
人民给了咱信心必胜。
廉洁检察 智慧创新,
热血争先献忠诚。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征集院徽(LOGO)和院歌方案
院徽(LOGO)和院歌是基层检察院内在精神、检察工作理念、检察文化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为彰显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特色,弘扬“崇法为民,创新争先”的海检精神,建设高品位的基层检察文化,树立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特制订本征集方案。
一、征集说明
1、院徽(LOGO)征集说明:
(1)设计方案要突出海林检察工作特色,能够体现出海林市区位特点和杨子荣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子荣精神,能够代表全院干警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富有创意,具有动感和较高识别度,力求主题鲜明,简洁大气、庄重大方,蕴意不尽,回味悠长。
(2)设计要美观大方,图案别致,简洁明快,个性鲜明,寓意深刻,有较高审美价值。
(3)设计者须提交彩色打印稿及电子版。要有示意图和效果图。
(4)注明尺码、颜色及设计理念说明。
2、院歌(含词曲)征集说明:
(1)院歌主题应体现海林地域特色和海林检察工作性质,体现出颂扬、热爱检察院;整体立意要体现构建忠诚检察、规范检察、智慧检察、廉洁检察和谐检察的精神内涵。
(2)院歌歌词应体现检察职业特色,内容健康、昂扬向上,催人奋进,通俗上口,易于传唱。
(3)院歌曲谱旋律应节奏明快,既适合独唱,又适合合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止2017年2月19日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投稿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投稿方式: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院徽(LOGO)和院歌设计征集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对来稿的收集整理。
联系人:彭继权
联系电话:0453-7103955 传真:0453-7103977
投送稿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收(注明征集稿件),邮编157199;电子邮件发送至:hljhlpjq@163.com。
2、请应征作者用A4纸打印作品,写明作品的内涵释义,并在文稿上属具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底稿自留。
3、征集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院徽、院歌的设计方案。
4、院徽、院歌设计方案一经确定,版权归属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宣传或修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仿造、盗用。
五、其他
所有稿件经征集领导小组初评后,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进行评选,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最后由院党组研究确定。所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双方协商稿酬。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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