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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来为我来

2013,“乐”来“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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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2 1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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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2 12: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会歌”征集通告活动信息  加入时间:2012-7-16 12:57:23   点击:153



    由上海城隍庙、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发起的,“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会歌”歌曲征集大奖赛正式拉开帷幕。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具体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包括海外华人)专业及业余词曲作家、作者,音乐教师,艺术院校学生,文艺团体、文化部门干部及各族群众。

二、征集作品主题
    作品以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的办会宗旨为基础,旨在反映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齐同慈爱,异骨成亲”的办会宗旨,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要求,并能围绕道教教理教义进行富有时代气息的阐释。征稿作者需保证作品为原创,并拥有全部著作权。全曲时长约为4至5分钟。

三、征集作品的要求
1、要求参选作品(歌词、歌曲)的均属原创。作品主题明确,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象征意义,准确体现道教文化特色和尊道贵德、敬天爱民、济世度人的主张。
2、歌词具有时代性、民族性、艺术性,词句优美。雅俗共赏,易于传唱。
3、曲调优美动听,具有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性。
4、体裁形式不限,通俗、民族、美声、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四、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征稿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征集歌词,第二阶段以入选歌词征集歌曲。自2012年7月15日开始至2012年11月15日结束。
2、其中7月15日至8月15日,进行歌词征集。
8月15日至9月15日本庙组织专家对歌词进行评选。
9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第一阶段评选出的歌词,进行曲谱征集。
10月15日至11月15日进行评选,并公布最终的歌词、歌曲征集结果。
3、2012年11月下旬,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所设奖项为:
歌词征集:设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三名),奖金500元。
乐曲征集: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三名),奖金800元。
凭个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奖金。

六、报送方式
1、歌词可以以挂号信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投送,收到稿件本庙一律予以回复,若无回复,请来电询问。
曲谱统一用A4纸打印(含歌词)。无条件者,手工书写工整亦可。有条件者可以以较高质量音乐CD报送。请附歌词、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
2、以上所有材料不退,请自留底稿。

3、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49号 上海城隍庙
联 系 人:李纪
电    话:021-53827203
电子信箱:kunpeng2640@yahoo.com.cn
来信请注明:慈爱功德会会歌(歌词或曲谱)征集。

七、征集活动版权说明
本次征集歌曲一经录用为一等奖作品,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城隍庙所有;未被评选为一等奖的作品,作者可自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八、其他
本次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上海城隍庙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上海城隍庙慈爱功德会章程  
    http://www.shchm.org/subpage/news_view.asp?newsid=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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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2 12: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进一步宣传象州,提升象州形象,更好地提高象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县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广泛动员和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象州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象州县“县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9月18日。
二、征集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不限地域、年龄、性别、职业。
三、征集要求:紧扣主题,贴近县情,反映历史文明,宣传人文特色,体现发展成就,展示精神面貌,立意高远,寓意深刻,简洁精炼,便于传唱。
  四、奖项设置: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方式对作品进行评比,并对评选出的入围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投稿方式: 以直接报送、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均可,请注明“象州县歌征集”字样及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地址:中共象州县委宣传部;邮编:545800;电子信箱:xzxwxcb@163.com;联系电话:4368009。
  六、特别声明:参征歌曲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剽窃;入选作品除署名权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归象州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象州县委宣传部
                                                                                                          2012年6月18日
来源:象州新闻报.象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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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2 12: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冠朝阳杯”文学创作、视频创意、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大赛启事

    吸引人们走进秦岭,感悟宁陕,通过采风、互动交流等活动,描写宁陕独特的生态自然环境、区位优势和建设美好新宁陕的显著成就,重点挖掘宁陕自然、生态、人文历史和勤劳朴素的民风民俗以及地方发展潜力。为此,由中共宁陕县委、宁陕县人民政府与西部网联合举办秦岭精粹、绿都宁陕“皇冠朝阳杯”文学创作、视频创意、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大赛。启事如下:

    征稿范围:面向全国全省作家、诗人、书画家、摄影家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稿,内容必须符合法规,热爱党和国家,热爱人民,充分反映宁陕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民风民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主要内容的作品。

    作品要求:

    1、文学创作。以反映宁陕人文风情、社会百态、民风民俗、历史传说等为主要内容。中、短篇小说,影视剧本,篇幅在1-2万字以内;散文、报告文学,在5000字以内;诗歌(包括歌词创作)在30行以内。注重精短篇佳作和特色显明的力作。

    2、视频创意:以反映宁陕的旅游风光、社会百态、民风民俗、发展进步等为主要内容。坚持原创原则,采用高清画质拍摄的MTV、MV、DV等视频短片,注重手法,突出表达个性,时长不少于3分钟。

    3、书画摄影:以反映宁陕的山水美景、花鸟鱼虫、人物风情等为主要内容。①书法:篆、隶、楷、行、草等均可。规格为4尺或者6尺竖幅作品,可不装裱。②美术:中国画规格为4尺或者6尺竖幅作品,可不装裱。水彩画、水粉画、油画、工艺美术画规格不限。③摄影: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作品为一组主题摄影作品,每张实物照片尺寸为10英寸,不收反转片及底片,不得ps;数码作品要求采用JPG格式,400*300至1024*1024像素。

    征文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

    投稿方式:所有征集作品可通过邮递、电子邮箱或直接报送方式投宁陕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地址、电话以及网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6826982、0915-6822031

    电子邮箱:nxxcb0915@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宁陕县广场路27号 邮编:711600

    评审及奖项:邀请专家、评论家和业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分为初选、初评、复评,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评委会按照匿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1、文学创作:①最佳小说或剧本奖1-3名,每名奖励5000元;②最佳报告文学奖1-3名,每名奖励1000元;③散文、诗歌(包括歌词创作)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和500元。

    2、视频作品创意:不分类别,按视频的创意和拍摄手法,择优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评选优秀奖若干名,予以物质奖励。

    3、山水书画摄影:区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类,每类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评选优秀奖若干名,予以物质奖励。

    届时在皇冠镇召开评审会,评奖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稿件授权声明:凡向此次活动投稿的稿件,均视为稿件作者自愿同意下述“稿件授权声明”之全部内容:

    1、稿件文责自负: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全著作权(版权),该作品没有侵犯他人权益;

    2、全权许可:活动组委会有权利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媒体、网络、光盘等介质)编辑、修改、出版和使用该作品,而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亦无需另行支付稿酬;

    3、独家使用权:未经过活动组委会同意,作者不得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媒体、网络、光盘等介质转载、张贴、结集、出版)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声明:

    1、凡在西部网专题网页上刊发的作品,未经过活动组委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媒体、网络、光盘等介质转载、张贴、结集、出版)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征稿活动结束后,将对所有优秀稿件汇编成集,并将样刊奉寄作者。

    3、所有作者投送作品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邮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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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2 12: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幸福深圳,健康人生”文化系列活动组委会关于活动主题歌的征集启事

  自2012年7月份开始,深圳市“幸福深圳,健康人生”文化系列活动将正式启幕。今年将重点举办茶、酒文化大奖赛活动。为推动“幸福深圳,健康人生”文化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经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活动主题歌曲。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歌曲的主题:

  中共深圳市委和深圳市政府根据广东省提出的“建设幸福广东”的要求,积极推进幸深圳建设。我们正在进行的“幸福深圳,健康人生”文化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种活动方式,传播和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市民的健康保健意识,提高他们的幸福感,为全市推进幸福深圳建设创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因此,活动主题歌的题目确定为“幸福在深圳”。

  二、主题歌征集要求:

  1、在歌词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要反映改革开放给年轻深圳带来的沧桑巨变,表现深圳市的蓬勃生机,歌唱人民的幸福生活和健康人生。

  2、歌词要做到外风朴实,文字优美,朗朗上口,适合演唱。

  3、歌曲要努力做到曲调欢快、热烈、优美、满怀深情和幸福感,一律用简谱记谱法。

  4、应征作品须提高原创的完整的作或曲作(最好是词、曲完整的作品),曲作要求提供完整小样。

  5、应征者须注明创作词曲的寓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6、应征作品是应征作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不得侵权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布该作品。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由应征者自负其责。

  7、征集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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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1: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盘县音乐专辑录制方案

一、歌曲范围
    盘县原创音乐征集活动产生的作品和贵州省原创音乐研讨班所产生的作品,通过邀请专家的评比筛选出12—14首代表盘县、宣传盘县、歌唱盘县的作品进行录制。
二、录制事宜
(1)前期音乐制作。由专业人员联系、监督,选择有资质的音乐制作机构根据曲谱制作音乐伴奏。
(2)录制人员。重点歌曲邀请全国或全省知名歌手进行演唱录制;其它歌曲选择六盘水市优秀歌手进行录制。
(3)出版发行。光碟录制成型后,申请出版发行刊号,成批制作光碟并发行。
三、后期宣传
(1)通过电视媒体、广播、网络、公交车、旅游车音频、室外LED大屏等对此专辑播放;
(2)开展“我爱家乡”原创音乐歌唱大赛,对盘县歌曲进行推广和氛围营造;
(3)部分优秀歌曲可拍摄成MTV专辑,送中央、省、市电视台、电台播放。
四、其它事宜
1、所有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广播、网络传播)归盘县县委宣传部所有。
2、演唱者享有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专辑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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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1: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沙之歌》(暂名)原创歌曲全国有奖征稿[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3日]
时间:2012-07-25 19:43:39  来源:南海网阳光岛社区
     中国宣告成立三沙市,举国同庆,大振国威!   

    为了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更好地宣传三沙市的方方面面,塑造三沙形象,南海网阳光岛社区《三沙市版》拟会同有关部门,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三沙市市歌《三沙之歌》(暂名)。具体做法规定如下:

    一、作品主题      

    要求以“三沙” 自然风光与人文风情为主题,反映三沙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领海),铁血战士为悍卫南疆浴血奋战,当地人民为建设家乡勤劳勇敢的奋斗精神,彰显独特迷人的旖旎风光与人文景观,充分表达华夏儿女的爱国爱乡情怀,主题鲜明,曲调欢快优美而激情洋溢,感染力强,让人喜闻乐见。

    二、征稿要求

    1、作品表现的形式和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民族、美声、通俗均可。

    2、可以是词曲结合的整体作品(做好音频链接),也可以是单独的歌词。要求一律以电子版形式,将作品直接上传至本版(三沙市版)展示展播。作品前面请一律加注【三沙之歌】应征作品以示区别。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没有发表在三沙市版的应征作品恕不参选。

    3、参加本次征稿活动,即表示作者同意所创作的歌曲可以由征稿单位免费用于演唱和各种媒体公益宣传推广活动。

    4、应征作品要求原创,是否公开发表均可应征。作者不得有侵犯第三者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所有后果,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作品初选入围,即由本版正式推荐给三沙市有关部门,结合专家评审、网友投票等形式,最终入选《三沙之歌》(暂名)的作品,采用単位享有词曲的排他性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将该作品再行许可他人使用。

    三、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或奖品)。一等奖获得者若系外埠人士,可建议有关部门授予三沙市荣誉市民称号,享受前往观光旅游之便利。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即自2012年7月24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止。

    欢迎省内外专业词曲作家及业余音乐爱好者踊跃赐稿!

    竭诚欢迎省内外企业冠名赞助,大力支持这一极具爱国意义的文化活动!

    南海网阳光岛社区《三沙市版》

    2012年7月24日

    活动网址:http://nanhai.hinews.cn/thread-469463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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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唱林公精神 颂民族大义”林则徐歌曲征集活动
[日期:2012-07-19]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弘扬民族传统精神,推进禁毒事业发展,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宣传历史人物,也拉近文博行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特举办“唱林公精神颂民族大义”歌曲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1、本次征歌活动,题材上要求与林则徐生平、史迹相关,内容积极向上,时代感强,易于传唱。体裁上提倡形式多样,可以有独唱、重唱、齐唱、小合唱以及各种歌唱组合。要求歌曲作品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具有地方特色。以引起广大群众共鸣,振奋国民精神,激发起福州人民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本次征集作品所有内容均属原创,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将全额追回,并在媒体公布。
3、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
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二、歌曲征集时间
2012年8月——2012年12月
三、作品报送方式
参选作品报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作品需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参选歌曲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有条件者,提交附词乐谱的同时可提交作品的录音CD,也可以单独提交附词乐谱。提交作品需附简要创意说明,字数限定500字以内。词曲谱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
1、信函邮寄及现场报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  林则徐纪念馆公众服务部。
2、网络报送:linzexujng@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歌曲征集)
四、评奖办法
主办单位将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终评,最终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将在主流媒体公布。
五、咨询方式
1、网络咨询:林则徐纪念馆官方微博私信留言,http://weibo.com/1933234917
2、电话咨询:0591-87568854    0591-87622782
六、活动宣传方式
1、网络宣传:通过林则徐纪念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同步公告。
2、电视媒体:通过电视媒体广告宣传。
3、平面媒体:通过几家福建省主流报刊,刊载公告。
七、歌曲推广
经评选产生的优秀歌曲,将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其推广传唱。同时,主办单位还将适时举行优秀作品演唱会,进行宣传推广。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奖金3000元  2名
二等奖   奖金2000元  3名
三等奖   奖金1000元  5名
    优秀奖  奖金600元   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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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1: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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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1: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能足球队队歌》征集启事
为了弘扬体育竞技精神,揭示激情四溢的足球运动真谛,实现“打造百年俱乐部,振兴青岛足球城”的宏伟目标,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特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中能足球队队歌》词、曲,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
2、不得与国内外各种足球俱乐部、国内省市级足球队或足球组织的队歌相似、近似。
3、不得违反奥林匹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精神,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球队间友谊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充分体现中能足球队一直以来继承和发扬的激情、挑战、创新、持续发展的传统。
5、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竞技体育的韵味,力求反映中能足球队激越昂扬的拼搏精神。
6、歌曲旋律流畅,节奏明快,歌词通俗易懂,便于传唱和普及。
7、应征作品可为词曲作品合作或者独创;提倡词、曲作者共同创作,以使歌曲的总体效果最充分地表达创作意图。
二、有关说明
1、应征者须提供作品书面稿1份(曲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均可,歌词以正楷中文书写或“宋体”打印),并将歌曲CD盘或录音磁带小样一并寄送,同时附作者简介及详细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当面提交等方式送至本公司。请应征者在信封正面以及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中能之歌》应征作品”字样。
2、作品一经入选,版权归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3、请自留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将从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截止。截止日期以来信邮戳日期和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四、奖励办法
此次原创歌曲的征集评选工作,企业将邀请大型的专业文化机构进行协助与配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入选作品一旦采用将按市场价格予以酬谢,同时在青岛中能集团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及宣传。
五、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青岛中能集团 青岛市城阳区仙山东路18号甲
联系电话:0532—89653777-8605
电子邮箱:zhongnengchuanmei@126.com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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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8-12 12: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北网7月5日讯    为积极参加中国市长协会举办的“歌声让城市更美好”城市形象歌曲(城市之歌)征集展示活动,充分展现佳木斯城市形象,提升佳木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广大市民热爱佳木斯、建设佳木斯的热情,调动全市人民参与其中,乐在其中,同时鼓励文艺创作,培养文化人才,挖掘优秀文化作品,现面向全市开展征集活动。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佳木斯市委员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佳木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作品征集

  1、主题鲜明,体现佳木斯元素,具有佳木斯特色。作品题材以展示城市魅力、历史文化、人文精神、社会变革、经济发展、自然风光等为主。

  2、选送歌曲须为原创作品(专业音乐工作者、业余作者创作均可);歌曲作品应提交完整填词、谱曲的清晰文稿(简谱或五线谱),并制作演唱光盘。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请作者自留底稿,交送文稿不再退还;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3、征集时间:2012年7月5日—2012年8月15日

  三、作品展示

  1、从上报的作品中选择1首最具代表性的歌曲作品报送中国市长协会,参加全国“歌声让城市更美好”城市形象歌曲评选活动。

  2、上报的优秀作品将以“每日一歌”或“每周一歌”的形式在佳木斯电台“‘歌声让城市更美好’歌曲展示”栏目循环播放。

  投稿可寄送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科(长安路2666号市行政中心163房间)

  联系电话:0454—8222960

  联系人: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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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中共大英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启动仪式及系列活动主题歌词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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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西部大英网  黄小倩   www.xbdy.com  2012-09-03  人气:15  
今年是大英建县15周年,也是我县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彰显大英文化魅力,展示大英“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生态示范区”发展新貌,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干劲,中共大英县委宣传部将在12月隆重举行大英县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启动仪式及系列文化活动,特面向全社会征集主题歌歌词。
   一、征集要求:
    1、以宣扬大英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地域文化特色为主题,能展示大英人民艰苦奋斗、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2、健康向上、语言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3、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需注明“大英县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启动仪式主题歌”字样,并写明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征集时间:
    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稿:dyxwxcbxck@163.com
   2、信件投稿:大英县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629300,联系电话:0825—7823286。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0元;

  二等奖:2 名,奖金2000.00元;

  三等奖:3 名,奖金1000.00元。
   五、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

   六、特别声明:

   1、作品须为原创,因此引发的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交人自行负责。有著作权纠纷的获奖作品之奖项奖金予以追回。

   2、凡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属主办单位。
   3、对所有征集作品,主办方有权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

                          

                                  中共大英县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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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渔节组委会征集海洋环保公益歌曲  


http://www.cnxsg.cn   中国象山港   2012年08月27日 08:30  






    由第十五届中国开渔节组委会主办,团县委、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教育局和浙江野鸟会承办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蓝色护海行动之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歌曲征集活动日前正式启动。
    今年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蓝色护海行动,以“青春、海洋、责任——海洋保护嘉年华”为主题,面向宁波市各高校征集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歌曲及歌手。宁波市区范围内的高校大学生,可于9月10日前登陆团县委官方网站www.xsyouth.com的公告栏并下载报名表格,连同歌曲录音音频文件发送到征集邮箱xsgqt2010@163.com,即可报名参与。
    参选歌曲要求涉及海洋保护、环境保护、公益等主题,报名者则可以采用合唱或独唱形式(合唱不能超过3人)。所有入选歌手将于9月14日在宁波联盛国际广场参加现场演唱,还将作为2012年蓝色护海志愿者观摹开渔节盛况,并在石浦渔港参加中国志愿者蓝色护海行动漂流瓶活动。(记者 郑勤 通讯员 杨丹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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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牛新能量音乐计划是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联合北京光线传媒音乐风云榜主办,集结华语乐坛顶级制作团队,挖掘与推动华语乐坛原创力量,帮助更多蛰伏的音乐人完成个人音乐计划,将优秀作品推送至普罗大众视野,通过资源整合,深度解析,准确定位,帮助音乐行业在当前低迷的产业环境中探索出全新的运作模式,为华语乐坛注入强势能量。
    2012年“红牛新能量音乐计划”将进入第三年,经历2010与2011对华语乐坛大规模的挖掘梳理之后,2012年将“助力成长”作为核心目标。我们将联合五大顶尖制作人,为最终入选的十位原创音乐人一对二的专注培养和护航,共同打造一张高质量合辑,同时我们更借用五大制作人深厚的行业影响力帮助每一位音乐人拓展新的发展机会……
http://www.a8.com/collect/html/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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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有奖征集福山区歌歌词的活动启事
水母网  2012-08-31 08:39:44 来源: 水母网  评论(加载中)| 大 中 小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为深入挖掘提炼福山文化精髓,展示当代福山发展新变化、新风貌,激发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澎湃激情,努力建设富美和谐文明的新福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山区歌歌词。

    一、活动宗旨

    该活动旨在深入挖掘福山地域文化特色,展现新时期福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讴歌福山人民顽强拼搏、干事创业的宝贵精神,进一步凝聚民心民力、激发工作热情,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办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旅游局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力争融合福山区三大国字号名片、新八景、特色物产及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展现新时期福山人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作品时代感强,激扬向上,能够准确反映福山区近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形象的描绘福山区未来发展前景;

    3、应征歌词须为原创作品,具有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词句优美,雅俗共赏,易于传唱,能够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

    4、尽可能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条件不具备者可书面投稿。书面投稿须打印或正楷誊写清楚。信件稿和电子稿不得重复投寄。

    5、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四、征集时间

    自2012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网上投稿以主办方邮箱收稿日期为准,信件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如遇内容雷同者,则优先录用时间较早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电子邮箱:fushanlvyou@163.com

    2、邮寄。邮编:265500,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96号文化旅游局综合科收(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山区歌”字样);

    3、联系电话(传真):0535—6356155。联系人:董新建 梁炜。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

    1、由主办方聘请权威专家及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依据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与终评,评选程序和结果将及时在有关报刊和网络媒体公布。

    2、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复制、修改、处理等。

    3、入选作品的版权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永久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和一次性取得报酬权。

    烟台市福山区文化旅游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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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妇女之歌”歌词征集启事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二、征集对象

  1.全国的词作家,专业、业余作者,音乐爱好者、网络音乐人等。

  2.关心、支持云南妇女事业发展的妇联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能直观、生动、形象地反映云南妇女在参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体现的“云南精神”,要富有云南地域风格,富有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2.歌词力求生动,立意新颖。

  3.参选作品必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原创作品。

  四、作品版权及后续开发使用

  1.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参选作品一经入选,作者即同意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有权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后续开发使用,包括汇编出版歌曲专辑、光盘,并以改编、编配、演唱、拍摄MV等再创作形式在公益活动中推广使用。

  3.作品出现版权争议由作者自负。

  4.参赛作品和资料不退回,请自行留底。

  五、征集时间及评审原则

  1.征集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截止(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评审原则:2012年10月15日至25日,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并对部分入选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鼓励奖50名。所有获奖者将由云南省妇女联合会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获奖证书。

  联系人:汤传斌

  电 话:0871—4144063

  传 真:0871—4179102

  邮 箱:ynsflxcb@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坝路33号云南省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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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东峻实业集团企业歌有奖征集活动



为全面展示东峻集团二十年的辉煌成就,弘扬集团企业文化,增强集团凝聚力,激励全体员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东峻集团跨越式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东峻企业歌词曲。
  一、征集内容
东峻企业歌词曲,并提供有创意的歌名。
二、征集时间
2012年8月15日—2012年10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须突出东峻集团行业特色,体现东峻集团企业文化,以及东峻人诚信、务实、创新、共赢的价值观。
2 歌词凝练、催人奋进、富有激情、琅琅上口,富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3 每首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分钟,歌词不超过200字。
4 投稿时,可对歌词的创作理念做简要说明,如有引用典籍需注明出处。
5 作品必须原创,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四、投稿方式
1 投稿可以电子版本(word格式)和纸质版本(A4纸,4号宋体)形式提交,有条件的作者可以同时提供音乐小样(电子音频或CD)。
2 所有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个人邮箱,并注明“湖北东峻实业集团企业歌有奖征集”字样。
五、奖励办法
东峻集团将组成东峻企业歌评审小组,并联合相关专业音乐制作机构评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  一名   奖金2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  二名   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
纪念奖  不限   各精美纪念品一份。
七、版权说明
1 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宗教信仰的内容。
2 被评审确定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以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湖北东峻实业集团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 湖北东峻实业集团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时间、使用方式,除获奖奖励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他任何费用,参与投稿即视为同意此约定。
4 在指定时间内,向东峻集团递交应征作品,即视为接受本征集通知的所有条款。
5 投稿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 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东峻实业集团所有。
八、提交方式
1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88#湖北东峻实业集团企业文化部  邮编430058
2 电子邮件:dongjun@dongjungroup.com.cn
3 联系电话:027—84220762
4 网址:www.dongjungroup.com.cn   



                                               湖北东峻实业集团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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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向大众征集万人相亲主题歌






  新闻回放
  今年的七夕节即将到来,“东亚红娘工作室”将联合吉和网、长春红旗街万达广场、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共同举办“烂漫七夕·让我遇到你”万人相亲活动。此次相亲会将再次为春城单身男女,打造一个烂漫的七夕相亲派对。
  您想让自己写的歌词、歌曲,出现在报纸上,由知名歌手演唱吗?东亚经贸新闻万人相亲会主题歌征集活动今日开始。只要您热爱音乐,对作词、作曲感兴趣,不限性别和年龄都可以报名参加。
  征集各种风格歌词、歌曲
  不管您擅长中国风、蓝调、黑色重金属、乡村音乐还是迷幻音乐等曲风,只要您对音乐有想法,能把自己喜欢的音乐风格发挥到极致,均可参加这个主题歌征集活动。报名参与的市民不限性别、年龄,但要求热爱音乐,熟悉乐曲曲风,歌词内容通俗易懂,歌曲传唱度高,简单易学,贴近生活。同时告知参赛者,版权最终的所有权属于东亚经贸新闻报社。经过适当的评审,一旦歌词、歌曲通过,将会被东亚经贸新闻报社采用,找专业的编曲者,知名歌手,在相亲会现场演唱这首歌曲。
  此次征集歌词、歌曲、必须为原创,拒绝二度创作。如果因此产生了任何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请将稿件投入指定邮箱
  对作词的要求:根据曲子所传达的风格和段落、乐句长短,从而填写出适合的歌词。要求歌词读起来很顺畅,每个字的结尾音比较接近,顺口。歌词大意能够简短的表述出一个故事,有开始有结尾。要在歌词中体现出关于爱情、相伴一生的意思。如果可以,尽量加入东亚红娘工作室、万人相亲这两个关键词。
  对作曲的要求:作曲者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使用简谱、五线谱创作均可。五线谱部分,高音谱表和低音谱表均可使用。如果对歌曲的曲调在调性有要求,请在曲表上注明,降B调、升F调等。
  如果您对这个征集活动感兴趣,请将您的原创作品投至2386523309@qq.com。   
  报名方式:登录(special.365jilin.com/html/20120729/300144.html)网址,进入吉和论坛,注册吉和网用户之后,就可在“发布个人信息”一栏里,添加个人信息参加此次相亲会的报名。如您想了解其他报名者信息,也可点击“进入万人相亲专版”,通过查询对方性别、年龄和月收入相关信息,方可搜索到条件相应的对方。
  报名对象:20周岁以上的单身男女。
  报名要求:报名者在填写表格时,要将姓名、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资料如实填写,要挑选能反映自己良好精神风貌的真实照片,方便在活动现场展示表格时,能清晰地表现自己。凡报名参加活动的单身男女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由其本人负责,参与者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以免受到侵害,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活动时间:8月25日14时开始
  活动地点:长春红旗街万达广场一层。  
  咨询电话: 88488926
  记者 佟佳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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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精神”形象创意作品大赛活动公告

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主办的“云南精神”形象创意作品大赛于8月中旬启动,面向全国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艺术形式,直观、生动、形象地展现以“高远、开放、包容”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大山品质为内涵的“云南精神”,进一步扩大"云南精神"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积极树立云南在全国的新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止。10月底举行颁奖仪式。

三、创意要求
    结合“云南精神”的整体或某个方面,直观、生动、形象地表现“云南精神”、传播“云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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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业柳河”柳河县责任文化建设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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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项目建设三年攻坚活动,积极推进责任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攻坚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讴歌柳河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根据文件要求,柳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创业文化”责任文化建设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导,以推进责任文化建设、营造全民重视和参与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为目的,展示柳河社会发展成就,提高柳河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活动主题
  创业柳河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 柳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 柳河县文化馆
  四、活动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歌曲征集活动分为歌曲征集、专家评选、颁奖推广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2012年8月25日——2012年9月30日歌曲征集;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20专家评选;2012年10月末举行“创业柳河”责任文化建设原创歌曲征集活动颁奖晚会暨柳河原创歌曲音乐会。
  五、征稿细则
  1、作品要求
  应征歌词要求主题鲜明,思想积极,词句生动,旋律优美,富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和普及。体现项目建设、责任文化建设中心思想,体现柳河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歌曲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2、投稿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2)应征者须在稿件中标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3)作品一式5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可提供录音小样。截稿时间表为2012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应征作品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均可,本地作者可直截报送。请在信封正面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责任文化歌曲应征”字样。投稿地址:吉林省柳河县文化馆,邮编:135300。邮箱:lhxwhg7224482@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周岩04357224482。
  3、奖励办法及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版权、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光盘用于广泛宣传。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如因侵权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柳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创作作品一律视为认同主办方上述行为。
    
  附:原创歌曲报名表.doc
      
    
    
                  柳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8月6日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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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展“青春飞扬高原红——我的青春我的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顺应时代发展和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有效地开发和推介各类适合青少年成长发展的优秀文化产品,实现引导青年工作由“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全面转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团省委、省文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春飞扬高原红——我的青春我的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青春飞扬高原红——我的青春我的歌”为主题,以推广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为载体,面向全省各领域征集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优秀歌曲,并以此为媒介更好的在广大青少年中推行新青海精神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充分体现高原青少年“缺氧不缺精神”、“缺氧不缺干劲”、“海拔高追求更高”的豪迈情怀,鼓励高原青少年在新青海精神感召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满怀激情、奋力拼搏,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汇聚成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

  主办: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青海省音乐家协会

  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征集形式

  1、组织推荐;

  2、通过媒体面向全社会征集。

  四、征集时间

  2012年8月20日至9月30日

  五、征集内容

  以原创中小型声乐作品为主,符合青少年特点、展示区域文化、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校歌、单位和地区代表歌、童谣等,可以有独唱、重唱、齐唱、小合唱以及各种歌唱组合。

  六、征集范围

  全省各领域单位、集体或个人

  七、作品要求

  1、题材:积极向上,时代感强,符合青少年特点;

  2、体裁:提倡形式多样,要独具创意、寓意深厚、时尚新潮,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能突出本地特色;

  3、思想:能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喜好,积极运用时尚文化元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文化育人功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

  4、格式:视频要以MPEG/MPG/DAT/AVI等为主,音频要以CD格式/WAVE(*.WAV)/MP3等为主。

  八、作品推广

  所有征集作品由专家评审组筛选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6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借助省内各电视台、报刊等平面媒体以及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向全省广大青少年推介,并积极向团中央等上级部门推介部分优秀作品,力争通过团中央等上级层面向全国广大青少年推介。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八千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五千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奖金二千元人民币;

  优秀奖若干名。

  十、作品使用

  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使用权,作品将用于公益性青少年思想引导等相关活动,不作商业用途。

  十一、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将本项工作作为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形成系统化格局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共青团更好地融入青年、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予以高度重视;

  2、各级团委和文联要及时形成本地区征集方案,在本区域、本系统和下辖的县级团委(含本区域内中、小学,企业)和文联下发征集通知,深入挖掘各自领域符合青少年特点的优秀原创歌曲,筛选评审后上报;

  3、各州地市团委和文联至少要选报2首以上歌曲,高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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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9-5 13: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市业余歌曲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2012-08-27 11:43:54 来源: 中原网
字号 大 小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广大群众中发现和培养歌曲创作人才,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主办,郑州市音乐家协会承办的郑州市第一届群众(社区)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郑州市业余歌曲创作大赛”即日启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优秀原创歌曲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郑州市区域内各界群众(含在郑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业余歌曲创作爱好者(不分职业、界别、年龄)。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风格、形式不限。力求歌词生动形象,旋律优美流畅,既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又能广泛传唱。使用简谱形式,要求记谱准确、谱面整洁清晰。

2、作品内容能够体现郑州精神,主题健康向上;

3、作品必须为2010年以来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原创歌曲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它知识产权。

三、活动安排

1、投稿者须填写“郑州市业余歌曲创作大赛作品申报表”(附后),并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作品报送本大赛办公室。

2、9月19日—9月30日,组织专家对应征歌曲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选出10首获奖作品。对获奖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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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10-4 21: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奖征集花都区公民道德歌词
2012-09-21 14:5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共0人参与 快聊:随时随地分享此刻心情

  花都区文明办、区文联现征集《花都区公民道德歌》歌词。据了解,《花都区公民道德歌》歌词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要能展现花都区道德文明建设的特点,并激励市民朋友律己修身,乐善行善。此次活动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市民可把自己的原创作品发送至邮箱cw jb321@126.com,联系电话:020-36899156。据悉,主办方还为本次歌词征集活动特设立了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
(罗苑尹 王建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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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10-4 21: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歌具体办法——

  1、作品要求:

  征歌活动提倡形式、体裁及风格的多样性。应征作品仅限于2012年1月1日以来创作,未获全国性大奖、出版、发表及公开表演过的原创作品。若参赛报送作品不符合创作年限要求,或公示后存在质疑,经组委会查实后,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2、征集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九大音乐学院;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中直各文艺院团。每个报送单位各报5-8首作品。

  (2)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原创歌曲作品,每位词曲作者限报1首作品。

  3、作品要求及报送日期:

  (1)作品要求:参赛者需提供作品完整曲谱一式两份;有条件者,

  可同时提交作品录音小样CD一份(以特快专递方式)。

  (2)报送日期: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中国

  音协组联部

  邮 编:100083

  网络投稿:http://www.xxfcm.com

  4、赛事安排:

  “红色武乡”——全国歌曲征集活动分为前期创作、歌曲征集、评选、后期的录音制作和颁奖晚会两大部分。

  前期比赛自通知下发之日起,

  (1)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征集阶段。

  (2)2013年7月,评选阶段。评选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初评为社会征集作品评选,共选出60首进入复评。系统报送作品直接进入复评,复评共评选出36首进入终评,委约作品直接进入终评,终评共选出18首获奖作品,18首优秀作品。

  (3)2013年8月至9月,录音制作和颁奖晚会阶段。

  5、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10万元;金奖3名,奖金各3万;银奖6名,奖金各2万;铜奖9名,奖金各1万;优秀奖18名,奖金各3千(词曲按4/6的比例分配),优秀奖和特等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组委会负责部分获奖作品的录制与制作,届时将邀请明星演唱,并通过出版、网络、电台、电视台和晚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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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未来为我来 发表于 2012-10-4 21: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展“三明志愿者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点击数:23 更新时间:2012-9-29 16:29:14

宁文明办[2012]58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市委文明办、市文联联合举办“三明志愿者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为组织好本次活动,按照明文明联[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唱响时代主旋律,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征集时间
2012年9月26日—2012年11月25日
三、评选方式
聘请省、市音乐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优秀作品3-5首,并给予奖励。县委文明办将对我县的县域范围内报送作品和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分别进行奖励。
四、作品要求
1.征集歌曲应充分反映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成就,讴歌三明志愿者群体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以及乐于奉献的品格和执着追求的境界,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参评歌曲作品须备齐简谱A4纸规格一式10份,并附有录音小样。
3.本次征集歌曲作品,应征者必须是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词曲作者深入生活,积极开展歌曲创作活动,并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和个人的应征作品,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县文联,县文联初选后,将推荐作品于11月30日前寄交三明市文联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宁化县文联竺爱芹;联系电话:6832300。




中共宁化县委文明办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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