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征集北京青年艺术团团歌的启事
为顺利完成北京青年艺术团组建工作,提高艺术团的社会辨别度和认知度,用时尚文化引领青年,决定开展“北京青年艺术团团歌”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并评选出九首优秀歌曲和一首主题歌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专业和业余歌曲创作者均可参加征集活动,不限地域,不限年龄,不限国籍,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参评歌曲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青春特征;主题突出,积极向上;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风格鲜明,旋律优美,便于传唱。
2.歌词内容要体现北京青年艺术团的性质、宗旨和任务(见附件:北京青年艺术团简介),具有青春气息,北京特色,艺术元素和国际视野,充分体现北京青年艺术团的形象定位。
3.歌曲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
4.歌词和曲谱可同时提交,也可只提交其一。如条件许可,欢迎随寄适合在电台及网站媒体上播出的用应征歌曲编辑的录音制品(磁带、CD、MD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
5.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报送、推荐阶段:2011年6月27日-2011年7月30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2.作品评比阶段: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30日。
3.结果公示与颁奖阶段:2011年9月中上旬。
四、报送及评选方式
1.社会参评作品邮寄至 “北京青年艺术团团歌”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16774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68号北京市青年宫211室,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bjqnyst@163.com
2.征集报名结束后,“北京青年艺术团团歌”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评选委员会,遴选若干首优秀歌曲和一首主题歌曲,于首届北京国际青年艺术节开幕式暨北京青年艺术团成立仪式上发布入选的优秀歌曲和主题歌曲。
五、奖励
本次活动是公益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北京青年艺术团对入选优秀作品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
1.作者须承诺应征歌曲不涉及抄袭、剽窃等著作权纠纷;作者按有关法律享有所创作歌曲的著作权。
2.应征作品入选后,北京青年艺术团有权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加工修改,并享有对入选歌曲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青年艺术团承诺对入选作品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作者投稿即视为知晓并同意以上“1”“2”两项。
4.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北京青年艺术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