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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歌
市歌,作为时代精神的畅想曲,让广大市民传唱,以鼓舞人心,团结奋进,增强城市的凝聚力,激发人们的斗志,抒发人们的情感,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
市歌作品基本要求:
1、歌词紧扣通辽自然与人文特色,融合通辽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具有健康向上的思想性、代表性、象征性和标识性,以小见大,构思新颖、语言规范、词句优美,易唱好记。
2、歌曲旋律优美流畅,节奏鲜明,视角新颖,艺术形象生动,感染力强、琅琅上口,易于传唱,能充分反映出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
3、作品自行命题,词曲体裁、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姿多彩,风格各异,独唱、领唱、合唱均可,演唱时间最长不超过6分钟。
二、推荐方式
1、网上推荐:通辽新闻网(http://tongliao.nmgnews.com.cn)。
2、电子信箱:tlspyb@163.com(“通辽市评选办”六字的首个拼音字母)。
3、信函推荐:通辽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028000)。
4、电话推荐:0475—8836360、8836350(传真)。
三、截稿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1年4月30日。
四、表彰奖励
通过抽奖的方式,给予确定的市树、市花的5名参选者500元人民币奖励。对市歌词、曲作者各奖3000元人民币。
通辽市市树、市花、市歌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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