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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鹰(新疆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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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军 发表于 2018-8-7 14: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山鹰

让我仰望的天山鹰,
脚下一片连绵的雪岭。
在苍茫中翱翔,
冷风里犀利着一双眼睛。

让我高歌的天山鹰,
飞过多少辽远的曾经。
在传奇中生动,
历史里布满了矫健身影。

天山鹰,天山鹰,
护佑天山一颗恒心。
几多艰辛化驼铃,
古老土地变得年轻。

天山鹰,天山鹰,
天山之上几朵祥云。
牧人牧马鹰牧天山,
天山脚下迷人风景。
 楼主| 陆华军 发表于 2018-8-7 14: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活动宗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本次歌曲征集活动以"新时代?天山之声"为主题,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创作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党的领导、颂扬民族团结,赞美人民群众新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内容

1、组织专家评选。由新疆音乐家协会组织完成征集歌曲的初评和复评工作。

2、组织优秀歌曲宣传。征集评选活动评出15首优秀歌曲通过组织音乐会在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宣传。

四、征集评选要求

1、歌曲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征集的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具有著作权的原创歌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时代感强,生活气息浓郁;歌曲形式不限,突出新疆元素和地域特点,风格多样、易学上口、便于传唱。

3、参评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著作权不明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评选。主办方对获得优秀歌曲的作品拥有非商业性质的永久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五、报送办法

1、每位作者限报2首作品参评,须提交: MP3格式音频CD小样;乐谱一式3份(A4纸打印);词曲作者联系方式。可通过邮寄和电子邮箱提交作品,电子稿件发送至受理单位邮箱,不得重复报送。

2、报送的歌曲小样、乐谱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联系人:开赛尔   电话:18609975123

电子邮箱:279594078@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新疆音乐家协会

邮政编码: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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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牛 发表于 2018-8-7 14: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1、每位作者限报2首作品参评,须提交: MP3格式音频CD小样;乐谱一式3份(A4纸打印);词曲作者联系方式。可通过邮寄和电子邮箱提交作品,电子稿件发送至受理单位邮箱,不得重复报送。

没写奖金!!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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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zhou_002 发表于 2018-8-7 22: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疆都是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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