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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征集城市形象歌曲歌词1首 5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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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东 发表于 2017-5-26 13: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7-5-26 13:56 编辑

天下信州
     ——信州征集城市形象歌曲歌词

爱恋你的风光人文,
好故事诉说信美之郡。
云碧峰毓秀山河多娇,
信江流淌着一往情深。
陆羽著经,稼轩豪歌,
鸡应寺钟声悠扬温馨。
啊,天下信州得天独厚,
灵山秀水陶醉四方游人!

钟情你的至诚至真,
好信义成就江东望镇。或 贸易重镇
豫章门户敞开了怀抱,
迎来五湖四海的客宾。
一村一品,商贾云集,
夏布书画绘月异日新。
啊,上乘富饶诚信如金,
信赢未来美好前程似锦!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西店村 于学东)
编码   265404
电话   0535——8374777   手机  15064532230
邮箱:yuxuedong15@163.com


截止日期:2017-05-31
1万元 信州区城市形象歌曲征集


为充分挖掘信州区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更好地展示城市形象,提升信州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市民的自豪感、认同感,扩大信州对外影响力,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形象宣传歌曲和城市形象LOGO。

一、征集时间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5月31日结束。(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明确,含义深远,既能反映信州特色文化精髓和环境优势,又能展现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彰显城市魅力。

2.立意新颖、语言精炼、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字以内,并配以简要的阐释说明。

4.应征作品限定每人2条以内,多投无效。

(二)城市形象歌曲

1.歌曲作品应突出地方特色,能引起群众共鸣,激发市民的光荣感、归属感和幸福感。题材以展示城市魅力、历史文化、人文精神、社会变革、经济发展、自然风光等为主,城市总体宣传或单一方面展示均可。

2.歌曲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并提交完整填词、谱曲的清晰文稿(简谱或五线谱)以及录制作品小样(mp3或wav格式)。主办方认为有必要的,可在原作者同意的基础上推荐给国内知名词曲作家对作品进行加工。

(三)城市形象LOGO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信州城市定位,展示信州人民的人格魅力和精神风貌。

2.城市标识应凸显信州城市特色,能准确表达信州城市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文化特色。

3.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4.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三、参与方式

1.信件邮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南大道185号区委区政府大楼区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33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上饶市信州区城市形象(宣传语、歌曲、LOGO)征集”字样(三者选其一)。

2.网上投稿电子信箱:xzqcszj@163.com

3.联系电话:0793—8222760/8227016

四、征集评选办法

1.广泛征集。在省、市区等各级媒体网站进行征集宣传,发动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2.初评。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从中选出6件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

3.投票。对初选入围的6件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公示,采取网站投票、微信投票等形式,发动公众投票评选。

4.评审。在网络投票、微信投票、专家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入围作品。

5.公布结果。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确定奖励等次,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立和奖励标准

1.城市形象宣传语:最佳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作品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城市形象歌曲:最佳音乐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音乐作品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入选音乐作品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城市形象LOGO:最佳设计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1.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本次应征各类作品要求是原创作品,以往参与过相关活动的获奖作品不在应征范围,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者承担法律后果。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和无偿刊播等权利。

3.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5.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6.了解信州基本情况,请登陆信州人家网(http://www.xzrj.cn/)或关注信州资讯微信公众号。

中共信州区委 信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http://www.xzrj.cn/html/gg/2017/0306/28429.html

197581 发表于 2017-5-26 16:2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首赏于老师好词,情真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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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石松 发表于 2017-5-27 09: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支持老师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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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屿 发表于 2017-5-27 09: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了于老师的优美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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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用谁知道 发表于 2017-5-27 11: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于老师佳作,学习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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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于学东 发表于 2017-5-28 11: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支持,问好,共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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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旺 发表于 2017-5-31 15: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迹总有出现!曲家曲家加油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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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绵绵 发表于 2017-6-1 14: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于老师,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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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绵绵 发表于 2017-6-1 14: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于老师,你是曲网最优秀,最尽责的版主。

点评

谢谢陈老师支持,抬举,实不敢当。不妥之处还请多多帮助为盼  发表于 2017-6-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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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歌 发表于 2017-6-1 16: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老师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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