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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伏虎英雄 于 2017-5-22 17:00 编辑
广元舰之歌
伏如林
长空万里,大海蓝蓝,
万里海天迎来广元舰。
嘉陵江水育我红军魂,
剑门雄关塑我一身胆、
战旗飞扬钢铁的意志,
海鸥声好似亲人在呼唤。
啊,广元号,英雄舰!
身边有渔歌,心中有诗篇,
一身傲骨(硬骨头)踏平波峰与浪山!
炮声隆隆,热浪滚翻,
扬威海疆有我广元舰。
严守国门我是中华盾,
克敌致胜我是青锋剑。
任凭它世界凤云变幻,
强军梦领航走向深蓝。
啊,广元号,英雄舰!
头顶有航标,手中有罗盘,
报国安邦自有豪气冲霄汉!
225300江苏省泰州市永泰花园8#204室 电话:13701423063
广元舰舰歌征集 最高奖5万元(截至6月30日)
为了切实加大与“广元舰”共建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军地共建成果,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决定即日起公开展征集“广元舰”舰歌(作词作曲)活动。
一、应征作品内容要求
应征作品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强军战略”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体现“广元舰”主题,展示舰队和广元独特文化底蕴。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旋律优美,激情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
2.突出主题,寓意深刻,词能达意,曲能传情。
3.体裁形式不限,合唱独唱皆可,长短适中。
4.每首作品长度为3至5分钟。
5.征集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三、应征作品奖励办法
设入选奖1名,奖励5万元(词、曲各奖励2.5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3名,各奖励5000元(词、曲各奖励2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应征作品权属
(一)应征者必须保证设计方案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
原创作品,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争议,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为接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广元市双拥办独家所有,广元市双拥办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享有署名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入围作品。
(三)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四)此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广元市双拥办。
五、应征作品投稿事项
(一)提交方式:可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方式进行投稿应征。来稿注明“广元舰舰歌征集作品”字样及应征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团体需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复印件。
(二)歌曲作品投稿采取词曲并投的形式,简谱电子版或纸质版5份,附作品录音小样CD、Wav或mp3音频格式均可(其中mp3应为44khz/160kbps或以上)。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超过三首。
(三)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北段66号市民政局;
邮政编码: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1932;
邮箱:2733638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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