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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民的检察官》高邮人民检察院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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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也 发表于 2017-4-13 08: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天向上也 于 2017-4-13 08:35 编辑

    《我是人民的检察官》
--高邮人民检察院院歌应征

       (郭小雨)
     

     吹散冬日的雾霾,
     迎来明媚的春天。
     我们都有一个梦
     守护法律的庄严。

     闪耀国徽的神圣
     挥动正义的利剑。
     我们都有一个愿
     送去百姓的平安。

     我是人民的检察官,
     公正的使者 惩恶扬善。
     高邮河畔走来我和你,
     筑起坚固的防线永向前。

     
     我是人民的检察官,
     忠诚的卫士   一马当先。
     海丝之路走来我和你,
     创建和谐的社会到永远。


(创意说明;作为人民检察院的院歌,词作者的这首  《我是人民的检察官》很有创新和突破。动感的语言,精悍的句式,打破了传统院歌的固有模式,加之巧妙嵌入极具高邮地域和时代元素,从而使得这首歌词成为一首真正意义上的行业歌曲,可以推广传唱,激发广大检察官的昂扬斗志。)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
邮政编码:050000
电话:13520376905
电子邮箱:xiaoyu363718639@qq.com





                                       
院歌征集令                                                               

请输入标题     bcdef
为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温暖,深入挖掘检察文化内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一首。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小编给你敲黑板划重点!👉👉👉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截止。

创作要求
1、体现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干警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体现高邮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提交词曲或仅提供歌词均可,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

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稿件请寄送至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657294949@qq.com,电话:84641743。

评选办法
本次“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

奖励办法
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两件入围作品各给予奖励2000元。

注意事项
1、来稿须署名“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心动不如行动,各路大咖,快来投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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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启事
为进一步彰显公平正义温暖,深入挖掘检察文化内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一首。
一、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截止。
三、创作要求
1、体现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干警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体现高邮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提交词曲或仅提供歌词均可,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
四、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稿件请寄送至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657294949@qq.com,电话:84641743。
五、评选办法
本次“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3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
六、奖励办法
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两件入围作品各给予奖励2000元。
七、注意事项
1、来稿须署名“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被确定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林波 发表于 2017-4-13 08: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委座守护这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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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天天向上也 发表于 2017-4-16 06: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有意合作者 请做好后直接发往征集方 不必发我邮箱,以免延误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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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天天向上也 发表于 2017-5-6 13: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天向上也 于 2017-5-6 13:42 编辑

希望再次胜出作曲老师做好后请直接报送征集方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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