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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十大优秀原创歌曲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正在进行的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我县音乐工作者近年创作出的一大批优秀的原创音乐作品,更好的激发音乐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我县定于2016年11月起开展“博罗县十大优秀原创歌曲”征集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起接受投稿,2016年12月9日截止。
二、 作品要求
1、 作品要是2000年以来创作的原创音乐作品。
2、 作品要导向正确、格调高雅、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
3、 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博罗题材,可以歌颂博罗山水、景色、人文故事、历史传说以及社会建设发展成果等,要有鲜明的博罗地域特色。
4、 作品要求短小精悍,旋律流畅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每首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三、 报送形式
每份作品须填写“博罗县十大优秀原创歌曲”参评作品信息表一式两份,参评作品歌谱打印稿一式八份(其中七份隐去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姓名)和作品录音CD(或MV)一式二份送至作品征集办公室,地址:博罗县文化中心博罗县文化馆二楼活动策划组,联系人:刘丹,李波,联系电话:13923643967,13502201855,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BLYCYY@163.com.
本次原创歌曲评比方案和参评作品信息表请登录博罗政府信息网、博罗文明网下载。
四、 评选及奖励办法
1、 对征集到的作品采取专家评选、微信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
2、 从所有报送音乐作品中评选出20首入围作品,根据评选结果,成绩排名前十的作品获得“博罗县十大优秀原创歌曲”称号,授予奖金、牌匾、证书;其余十首入围歌曲获得“博罗县十大优秀原创歌曲评比入围作品”称号,授予奖金、牌匾、证书。
中共博罗县委宣传部
博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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