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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松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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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涛 发表于 2016-8-5 13: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闫涛 于 2018-7-6 10:39 编辑






我心中的红松”原创歌曲征集
伊春是红松的故乡,红松是伊春的象征,每一个热爱森林、热爱生态的人,都对红松有着一份敬爱之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小兴安岭音乐创作,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红松文化,伊春保护红松联合会、伊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行伊春分行、伊春日报社、伊春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我心中的红松”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以“我心中的红松”为主题,讲述富有红松文化特色和林区生活气息的故事,抒发人们热爱红松、感恩红松、善待红松的博大情怀,通过征集评选,推出一批富有松香味、感情接地气、旋律优美、群众喜爱的原创歌曲作品。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为红松故乡插上音乐的翅膀,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分两段进行。

1、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将从参评的歌词中评出入选作品30首,在红松网和《伊春日报》、《伊春广播电视报》刊登。

2、歌曲征集: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主要从入选歌词中谱曲,也可选用30首之外的歌词谱曲。

三、作品要求

1、全国专业、业余词曲作者均可报送作品,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两件。

2、作品既可以是歌词,也可以是词曲一体的完整作品。

3、作品提倡多样化,要体现文化内涵,节奏明快,易于传唱,生动感人。

4、应征作品必须是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的原创(未公开发表和获奖的)歌曲。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若由此产生产权纠纷,所涉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奖项设置

金奖歌曲2首,每首奖金8000元;银奖歌曲4首,每首奖金4000元;铜奖歌曲6首,每首奖金2000元;优秀奖歌曲18首,每首奖金1000元。对所有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奖方式

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市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结束后,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整理和制作,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对所有应征入围作品进行编辑后出版专集。


 楼主| 闫涛 发表于 2016-8-7 10:5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咯来咯哦kil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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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牛 发表于 2016-8-7 16: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双眼不再将世间美景捕抓----------换个韵脚,捕抓-------不美!!

祝福好运!!

有点象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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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闫涛 发表于 2016-9-6 20: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作曲老师谱曲合作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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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16-9-6 21: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凝望写满无尽的牵挂

我的双脚再也不愿去奔走天涯

好句!情真意切!问好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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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16-9-6 2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凝望写满无尽的牵挂

我的双脚再也不愿去奔走天涯

好句!情真意切!问好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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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闫涛 发表于 2016-10-29 16: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倡多样化,要体现文化内涵,节奏明快,易于传唱,生动感人。

4、应征作品必须是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的原创(未公开发表和获奖的)歌曲。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若由此产生产权纠纷,所涉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奖项设置

金奖歌曲2首,每首奖金8000元;银奖歌曲4首,每首奖金4000元;铜奖歌曲6首,每首奖金2000元;优秀奖歌曲18首,每首奖金1000元。对所有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奖方式

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市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评选结束后,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整理和制作,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进行推广宣传。同时,对所有应征入围作品进行编辑后出版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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