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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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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ge 发表于 2009-4-14 15: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基本管理如下: 
          1: 禁止使用“无意义或无法正常阅读的字符、标点符号、数字、字母”发表和回复主题,建议广大会员真诚地参与别人主题的讨论。请不要使用“沙发、板凳”之类抢楼灌纯水,多次使用将被当恶意灌水处理。


          2: 严禁发含有粗话、脏话、不雅文字、讽刺、辱骂、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帖子。
         

          3: 同一版块杜绝一帖多发,类似的帖子,我们会删除或沉底;帖子内容遭到大多数版友反感的帖子,为保持社区安定,删除。

          4: 每个版块每人每天发主题尽量不要超过3贴,发现版块内第一屏同一个人主题超过3个将沉底超过部分主题。

           5: 帖子需有实质性内容,推荐歌曲希望有自己对歌曲的见解,严禁恶意灌水、刷屏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6: 若是自己上传和制作的音乐帖请注明清楚。对于外面转来的帖也请大家尊重原作者,给予说明。支持文字原创,如加入个人乐评、体会等。

           7: 大家觉得不错的词和帖子请尽量做个回应,毕竟别人发的帖也是付出劳动的,呵呵,君不见发帖的人都在说“你的回复就是我发帖的动力”。

            8: 本论坛属原创词曲交流社区,所有与此主题无关的帖子,请勿乱发。如有违规,管理层有权删除或者转移相关帖子。

            9: 各位朋友,您对原创音乐社区有任何意见建议、到站务论坛或者请及时短信通知各版主和管理员,谢谢大家合作!!

            10: 精彩文章标准:内容充实健康有新意,原创贴优先考虑;质量高的原创内容和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创内容,能够让用户学到有用的知识的内容.管理团队认为此帖为精彩文章标准就OK !!

             11: 为了营造一个好的学习交流环境:作曲网强调:我们的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在国内人气之旺有目共睹,与我们的斑竹辛勤努力与广大网友的认可是分不开的;

              13: 严禁任何破坏论坛团结、扰乱论坛正常发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论坛将对其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总坛主给予处理。

              14: 请您尊重辛苦发帖的朋友,感谢合作!对严重违规会员,我们将采取一定措施。

第二章 ID管理制度: 
  不得使用马甲ID在原创音乐社区发表恶意谩骂及人身攻击的主题帖。如发表将回收该主题帖,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警告、禁言、禁访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该会员主ID相同处理。
(一)不得使用马甲ID在原创音乐社区发表恶意谩骂及人身攻击的主题帖。如发表将回收该主题帖,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警告、禁言、禁访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该会员主ID相同处理。(我们会通过查对方的IP 地址的)
  
(二)不得使用马甲ID在原创音乐社区任何主题帖内回帖对其他会员进行辱骂、诋毁或过激言辞对他人作人身攻击。违者第一次给予扣积分处理,再次警告,第三次给予禁言半个月的处理。

(三)会员交流应尊重他人,文明用语,理性发言,如有马甲ID攻击某位会员,请及时与版主沟通,或举报该马甲ID,会员不得互相谩骂,如使用马甲ID互相污辱,双方将做同样的处罚。

(四)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如果拿不出证据出来的;凡经查证属实有抄袭行为的;

(五)恶意灌水、恶意刷屏或恶意翻帖的;

(六)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多次进行无意义的灌水,而影响帖子浏览的

(七)破坏版(帖)面公共秩序及其它违反社区和谐的。

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将通过论坛短信进行劝说和警告;对于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或警告后屡教不改的,将上报超级版主进行注销ID及屏蔽IP的权利。
对于确有悔过表现,被处理的ID,本区管理人员可酌情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被封杀发言权ID的解封,遵循谁封杀谁负责的原则,如遇相关管理人员长期不在线、人员调整等特殊情况,可由其他管理人员酌情予以解封。
郑重申明:所有封帐户和IP处理都是经由我操作,没有必要对斑竹质疑,斑竹的公正性已经经过了很长时间的考验,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附:原创音乐社区对每一位网友的忠告:
对于受到攻击的会员,请您不要在意这些人,原创音乐社区希望每位成员视自己为社区的一分子,而不是旁观者;
如果你只想冷言冷语地嘲讽别人看别人的笑话,请不要来这里;
原创音乐社区希望每位成员都是友善的、平等相待和遵守公共秩序的;
都是音乐爱好者,设置积分是为了大家可以围绕这个主题进行交流,可以分享你的感受和心情,也可以合理提出你的意见但不能恶意的人身攻击:
原创音乐社区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在此发表的作品,他人未经允许勿擅自使用。如出现纠纷,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扣分是为了稳定网站流速,让大家在里面学习不受客观影响!

第三章 斑竹与超级斑竹日常工作手册(斑竹和超级斑竹觉得有错误,我们马上修正):
1、 论坛日常工作:要有热情、耐心、尊重、理解对待论坛会员,擅长与会员之间交流,维护好所属版块的融洽气氛;
2、 解决问题:积极热情帮助会员,解决相关问题,尤其对待各种菜鸟的问题更要有耐心,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回答了一千遍,只要有新来的,我们还是要回答;
3、 策划组织讨论区的活动(最好与管理员商议):定期(两周左右为一个单位)组织一些主题讨论活动、投票活动,积极调动会员的参与性,原创社区网协同活动宣传,并邀请名家参与;
4、 解决争论和纠纷:及时理智地解决讨论区内出现的争论和纠纷,并加以正确引导,严禁斑竹参与争论,尤其带有偏袒的讨论,要善于引导,尊重每一个人,包括不会说话的。问题严重可向管理员反映;
5、 论坛管理:
a、随时将讨论区中优秀的贴子加入精华区中;
b、将有讨论价值的帖子固顶,一般保留3周左右,根据情况可以延长;
c、及时发现和删除广告性质的、内容不妥、色情的、违法的的以及恶意灌水的帖子;对重复发帖的,删除多余帖,保留一帖;
d、锁定没有讨论价值的帖子但没必要删除的帖子
e、对发帖不符当前版面的进行转移,转移到相关论坛;
f、对发帖不规范但有讨论价值的帖子的进行修改,如修改主题,内容(如删除脏话)


第四章《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论坛贵宾手册》(申请和推荐以及监督)
1、关于论坛贵宾(即为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的论坛贵宾)
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论坛贵宾是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为了表彰和鼓励对于本论坛以及相关作曲网作出贡献的一些会员的努力,而特别设置的一个特殊用户组,这个用户组最大的特征就是:他们曾为作曲网努力过。
2、普通会员如何成为论坛贵宾
A、发布过一定数量的原创精华帖子,并有着自己的见解;
B、热情回答网友提问,善于帮会员解决问题,得到广大会员拥护;
C、遵守论坛会员手册,从不攻击和侮辱或嘲笑任何会员;
3、如何成为论坛贵宾
A、历任的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斑竹只要不出现过原则大的是非问题,正常的因工作等原因辞去斑竹职务时,自动变为“论坛贵宾”
B、论坛贵宾不接受普通会员的申请,普通会员需要斑竹、超级斑竹推荐到站务论坛,管理员审核后升级为“论坛贵宾”
C、已经成为论坛贵宾的也可以推荐,但需要斑竹审核和管理员的审核,相对更严格一些
4、论坛贵宾注意事项
A、论坛贵宾严禁利用其他ID 攻击身边朋友
*以上规定也适用用斑竹
*任何会员 斑竹都有权监督、举报
5、关于斑竹或者会员推荐荣誉会员的格式
请到站务论坛发表推荐帖子,建议按以下格式发布:
主题:推荐XXX为论坛贵宾
内容:
推荐XXX为论坛贵宾
他的一个精华帖子(URL):http://www.zuoqu.net/............ )
推荐理由:
6、免责声明:
  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主要为大家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7、关于论坛贵宾的言行
既然成为论坛贵宾,就希望能起好的带头作用,共同制造良好论坛交流风气,做一个大家拥护的论坛贵宾。
多1点实干,多1点为原创音乐社区解决问题,下面是原来写过的一篇关于“弹客”的文章,用到“论坛贵宾”更适合。
  
下面是零星的一些告诫的话,以此备忘:
1、我是热爱原创音乐网的,一切从音乐出发;
2、我对我马上发表的言论负责,它是真实的,我有责任的;
3、我在论坛的ID就是我的牌子,我爱惜它;
4、我在原创音乐论坛当然就是要提高词曲,我是来学习的,而不是来攻击的;
5、我希望多一些朋友,感谢网络让我认识更多的朋友;
6、我可以发言,发表词曲论点,所以我骄傲我对原创音乐网推广作出我的一点贡献;
7、我可以反对观点,品评音乐,谈论技术,但决不进行人身攻击;
8、我会普及这个概念的,而且会骄傲的介绍给不上网的原创音乐网朋友;
9、我不论自己的原创音乐网技术多好,但我相信我作到以上各点我会做个优秀的弹客的!

以上是原创作曲社区网版规,请新老会员遵守,谢谢合作!(大家也可以补充)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30 金钱 +16 +12 收起 理由
岛主大仙 + 8 + 8 + 8
m9321 + 3 我很赞同
李正堂 + 4 + 4 + 4
zjx125x + 3 全力支持。
秦河 + 4

查看全部评分

李正堂 发表于 2009-4-14 18: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规终于出来了!!!
为音乐而生 发表于 2009-4-15 20: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顶起!
boota 发表于 2009-4-21 13: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绝世千寻 发表于 2009-4-27 00: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辛苦。。。。版规写的很全面!
JIUCUN 发表于 2009-5-1 21: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遵守
青青河草 发表于 2009-5-5 10: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拈花不笑 发表于 2009-5-5 12: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
zhao123 发表于 2009-5-5 17: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5:每个版块每人每天发主题尽量不要超过5贴 。
写到心理去了
我会传达给我身边作曲朋友
让大家遵守!!!
着一叶扁舟 发表于 2009-5-6 18: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条都合情合理,言之有物,大力支持!
于学东 发表于 2009-5-7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自觉遵守!
关山冷月 发表于 2009-5-7 23: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高岭123 发表于 2009-5-8 16: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狂顶!!!!!
开心姐姐 发表于 2009-5-11 09: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慕名而来的歌词爱好者,向大家学习了。请朋友们多多指教。
开心姐姐 发表于 2009-5-11 1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歌词爱好者,支持。
来向大家学习了,请同学们多多指教。
留书痕 发表于 2009-5-14 22: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当模范会员
梦苑 发表于 2009-5-14 22: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转来的帖也请大家尊重原作者,给予说明!严重支持!!!:victory:
真情流露 发表于 2009-5-24 17: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力支持,前面受到他人攻击,很不是滋味,真想不呆了,本来大家在这里只图练习练习,能让他人有共鸣,这是意外收获,没有共鸣也不强求,为什么要恶意伤害,人活着都不容易。
qiufeng1112 发表于 2009-5-24 17: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ol
梅勤 发表于 2009-5-25 14: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遵守!
poilkj 发表于 2009-5-25 21: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很好,支持遵守.:victory::victory:
lzz878163 发表于 2009-5-26 17: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yanjun1 发表于 2009-5-27 15: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支持再支持
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09-6-1 17: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victory:
zhanglw48 发表于 2009-6-2 22: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规矩好成方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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