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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止要小样 《巴彦淖尔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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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帅 发表于 2024-6-20 15: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叶帅 于 2024-7-5 09:12 编辑

         

                 巴彦淖尔我的家

             黄河岸边,长城脚下,
           美丽的巴彦淖尔我的家。
         那里有迷人的乌拉特大草原,
            那里有盛开的马兰花。

      啊哈--,巴颜卓尔,巴颜卓尔我的家,
            我在纳林湖呀等你又等她。
        看八百里荷塘,在绿海中远望,
      好一个塞外江南,好一个我画里的家。
                好一个我画里的家。
                   啊--哈,,,
               
            高原之上,阴山脚下,
           神奇的巴彦淖尔我的家。
         那里有仙境里的乌梁呀素海,
            那里有水做的一幅画。

       啊哈--,巴颜卓尔,巴颜卓尔我的家,
            各族儿女们呀团结成一家。
          赏河套上新城,在美好中回眸,
      好一颗塞上明珠,好一个我梦里的家,
                好一个我梦里的家。
                 啊—哈,啊—哈。



词作者:叶连军,著名词作家 笔名(叶青,叶帅)
中国音乐文学会会员
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江苏省连云港市音乐家协会会员
电话:15861239133
邮箱:yelianjun178@163.com
Aqua   370862578
邮编:222001
邮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通灌南路128号海宁公寓





词作者:叶连军,著名词作家 笔名(叶青,叶帅)
中国音乐文学会会员
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江苏省连云港市音乐家协会会员
电话:15861239133
邮箱:yelianjun178@163.com
Aqua   370862578
邮编:222001
邮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通灌南路128号海宁公寓


 楼主| 叶帅 发表于 2024-6-20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4年7月20日截止/转发巴彦淖尔公开征集原创歌曲24年7月20日截止/转发巴彦淖尔公开征集原创歌曲
歌曲征集续 2024-06-16 21:25 重庆
创作补贴5万元!巴彦淖尔公开征集原创歌曲
巴彦淖尔市文化馆 巴彦淖尔市文化馆 2024-06-14 02:10 内蒙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

考察巴彦淖尔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以有形之魂、有感之举、

有效之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将更多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其中,

图片

充分展示巴彦淖尔文旅发展成果,

努力打造巴彦淖尔城市形象品牌,

繁荣地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图片

摄影师 李志轩/摄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共育石榴籽”

为主题的巴彦淖尔原创歌曲作品征集活动。



热忱欢迎大家
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图片图片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音乐家协会



图片




二 时间安排




征集期:

即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截止

评选期:

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30日





三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机构或个人不限。





四 作品要求





(一)歌曲主题:本次征集歌曲作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共育石榴籽”为主题,歌曲创作内容健康向上、催人奋进,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又具有巴彦淖尔地方文化特色,能够展现活力、绿色、宜居、幸福巴彦淖尔形象,达到思想性、艺术性、民族性、群众性完美结合,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词作要求:以国家通用语言为主,主题鲜明,用词精准,立意深刻,彰显巴彦淖尔元素,融合巴彦淖尔历史、人文和地域特色,展现巴彦淖尔独特魅力和发展成果。体裁和风格不限,歌曲词句生动、朗朗上口、便于传唱,长度不超过5分钟。



(三)征集作品必须是近两年以来的原创作品,且必须是词曲演唱兼备的完整音乐作品,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征集范围。



图片





五 投稿要求





(一)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责任由参赛者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二)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报送稿件须为电子稿。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单独的词曲,必须是词曲演唱兼备的完整稿件。



(三)投稿者应填写完整《巴彦淖尔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机构投稿需注明机构名称等信息,以便奖金发放及证书邮寄。同时报送简谱或五线谱,词曲演唱者简介,提供作品完整的标准录音小样(mp3音频文件)。



(四)所报作品需为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获奖的作品,时长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6分钟。



(五)投稿作品要求单词单曲,每个机构或个人限投1首,一词多曲、一曲多词、多人合作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重复投稿均以第一次来稿作品确认参评,特别说明谁投稿证书及奖金均发给投稿人。参选的原创音乐成品获奖后音乐制作补贴为一次性奖励。



(六)作者提交的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配器、演出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为了保证征集歌曲质量,部分入围作品将重新进行编曲制作。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著作权。





六 评选及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将由本领域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同心共育石榴籽”巴彦淖尔市十大优秀原创歌曲作品,每首一次性奖励资金5000元(税前),税费由获奖个人/获奖机构承担。获奖歌曲由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永久无偿使用(非商业用途)。



图片





七 宣传推广






(一)优秀歌曲将集中收录,并向各媒体宣发等。



(二)入围作品将在河套文化艺术节进行集中展演,旨在加大歌曲的传播力度,提升影响力。



(三)由主办方为入围的优秀歌曲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图片



八 说明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的稿件不退稿。



(二)入围作品作者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予支付)。



(三)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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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说明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投稿采取电子文档的方式投稿,需提交《巴彦淖尔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详见附件)、作品简谱或含歌名及歌词的组合形式(A4纸大小电子版)、附录音小样,发送至:1055407808@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巴彦淖尔市原创歌曲征集 + 歌曲名 + 投稿人”。征集作品后续详情,请关注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和巴彦淖尔文化馆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宣  宇,18347895552;

              樊  荣,15048828889;

              张冉昊,13337014925



巴彦淖尔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docx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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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叶帅 发表于 2024-7-5 09: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们支持,问好,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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