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唱北京”北京市群众音乐(歌曲类)原创优秀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区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积极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北京文化繁荣兴盛,挖掘北京原创音乐作品,展示市民优秀创作成果,按照市委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宣办[2018]5号)文件精神,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面向全市音乐爱好者广泛开展“歌唱北京”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聚焦“新时代新北京”主题、歌唱北京、歌颂伟大时代的原创音乐作品,促进首都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1月15日
2、 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主题聚焦“新时代新北京”,以歌唱伟大新时代为方向,歌唱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用音乐的语言表达生动的、多彩的、立体的“新时代 新北京”,抒发对“新时代 新北京”的真切感悟。音乐作品既要恢弘大气、具有较高艺术品质,又要雅俗共赏、具有群众基础、易于传唱;
2.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可以是历届群星奖获奖作品或荣获北京市级及以上奖项的优秀作品。作品须注明创作人身份、联系方式、创作时间、作品、作词、作曲介绍、荣获奖项以及该作品是否已曾对外投稿、发表、参赛、演出等;
3.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任何其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内容;
4.参选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二) 身份界定
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创作者、表演者(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在校师生)不得申报。
(三)作品的版权
参选作品的版权由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和作者共同拥有,对于作品的改编和使用共同拥有权力。作者投稿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即表示同意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四)作品提交方式
1.参选作品的格式须为WAV或MP3格式文件;
2.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歌词作品要求:word文档格式;
4.作品须注明创作人身份、联系方式、创作时间、作品、作词、作曲介绍、荣获奖项以及该作品是否已曾对外投稿、发表、参赛、演出等;
5.按照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6.按照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签署协议并授权书》原件;
7.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理。所有发送,寄送至歌曲征集办公室的材料,包括按照本办法提交的参选作品及《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协议并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3、 报送方式
报送个人将材料及相关附件填写齐全,《参选表格》、《参赛作品著作权许可授权书》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所有报送材料请发送至邮箱:jiaopenghan@163.com。
4、 评审方式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进行终评,择优选取。
5、 激励措施
1.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聘请专家进行加工打磨;
2. 选拔出的作品将收录至《歌唱北京北京市群众音乐创作优秀作品集》。
6、 联系方式
申 静 联系电话:18601170955
焦鹏翰 联系电话:15810994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