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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云南青海、浙江甘肃上海等地征集歌词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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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6: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220a22 于 2018-4-12 08:05 编辑

讴歌新时代 • 唱响剑川美——剑川县原创歌曲征集公告

(剑川县隶属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剑川是全国白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县,白族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较为丰富和集中,素有“白曲之乡”的美誉,是白族民间歌谣的发祥地。为推动剑川民族音乐繁荣发展,提升剑川文化品位,着力打造一批反映新时代剑川形象的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引领社会新风尚,传递音乐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开展“讴歌新时代•唱响剑川美”——剑川县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剑川县委宣传部、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剑川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剑川县文化馆
二、活动宗旨
围绕剑川的经济发展、历史文化、生态建设、民族风情、秀美风光,创作一批弘扬剑川民族文化,讴歌新时代,唱响美丽幸福新剑川的优秀歌曲。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音乐作品,反映剑川的历史文明,宣传剑川的人文特色,表现剑川的发展成就,展示剑川人民的精神面貌,打造新时代最美白乡音乐名片。
三、活动形式
“讴歌新时代•唱响剑川美”——剑川县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分为歌词征集和谱曲两个部分。歌词征集采用面向社会征集和专家约稿相结合进行,由评委会评选出10首优秀歌词作品。由组委会审定、聘请省内知名作曲家谱曲。

四、时间安排
1、歌词征集: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5月5日
2、歌词谱曲: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2015年以来创作的、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均可参加歌词征集;
2、作品自行命题,歌曲体裁、形式不限,儿歌、白汉双语穿插均可;
3、作品要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抒发人民情怀,反映时代心声,充分体现剑川独特的人文魅力,展现剑川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旋律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娱乐性于一体,展现出鲜活的、立体的新时代的剑川形象;
4、作品需原创,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六、作品报送
纸质投稿请用A4纸打印,并在信封上注明“讴歌新时代•唱响剑川美”字样,寄送至大理州剑川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收件人:杨宗明,邮编:671300;电子投稿请发送至200574625@qq.com邮箱。联系电话:0872-4521377。每位作者限投1-3件作品,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5日。

七、评选和奖励
2018年5月20日前,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10首优秀歌词作品,每件作品给予1000元的稿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投稿须知
1、投稿前请仔细阅读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定。凡投稿作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公告之各项约定。作者有义务确保作品以及本人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2、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3、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获奖作品将制作成CD、MV等形式在各媒体、晚会、活动等进行宣传推广,不再另外向作者支付稿酬。
4、凡涉及抄袭、借用或其它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如已发放稿费将原额追回。
5、投稿时请提交个人简介、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6、10首优秀歌词及作者将在《剑川时讯》上公布。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剑川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8年4月3日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6: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220a22 于 2018-4-11 16:39 编辑

关于征集果洛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歌词的启事   青海省

为讴歌全州在民族团结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和发展,同时为果洛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好氛围,进一步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州委宣传部联合州创建办征集民族团结原创歌词。有关事宜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
  州内外词作者、学生、文艺团体、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征集主题及要求
  (一)作品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果洛各民族团结和睦为主题,充分展现果洛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二)作品要以果洛融合开放的文化底蕴为依托,表现果洛浓厚的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突出雪域及草原文化元素。
  (三)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作品因著作权、名誉权等引发民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投稿必须实名制(不接受网名、昵称),每个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内容简介(50-100字)等。(注:如投稿作品未标明以上信息,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参赛资格)。
  (五)最终获奖的作品,版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征集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歌曲征集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五、评选组织
  大赛评委会评委由专业声乐教师、音乐制作人、艺术团体在职专业人员组成。
  六、作品投送方法
  请通过电子邮箱投送,投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华阳措
联系电话:18909756599电子邮箱:22113626@qq.com

  中共果洛州委宣传部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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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6: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欧阳
问过一句张老师,征集信息都要求发出吗?
他说有人讲: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他一个。何乐而不为呢。
不太明白,发就发吧,只是时间上不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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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6: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梦 宁夏情”全国优秀歌词征集启事
.
            2018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用优秀音乐作品讴歌时代、礼赞人民,鼓舞宁夏各族人民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现面向全国开展“中国梦 宁夏情”优秀歌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宁夏情”为主题,立足宁夏的风土人情、发展成就以及宁夏人民的真情实感、时代风貌,推出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区域性、感染性于一体的优秀歌词,为宁夏文化繁荣发展增色添彩。
    为创作优秀的歌词作品,宁夏文化厅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歌词创作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为宁夏文化繁荣贡献一份智慧。
    二、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健康向上、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充分体现宁夏大地的风格、风采、风貌,促进全国乃至世界对宁夏的了解。
  (二)应征作品要雅俗共赏,生动大气,合辙押韵,易懂易记,易于谱曲。
  (三)应征作品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为2010年以来应征人原创歌词并具备自主版权,尚未公开演出或刊登出版,尚未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奖。
  (四)每位应征人报送应征作品数量不限。应征人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含歌词创意说明、完整歌词作品、联系电话)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收件单位: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电子邮件:810905876@qq.com   
    邮政编码:750004
    咨询电话:0951—2021214、6025675

    三、作品评选
    本次征集歌词评选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作品评选由评委会以审读作品方式选出。
  (一)本次活动将评出一等奖作品1首,奖金3万元;二等奖作品3首,奖金2万元;三等奖作品5首,奖金1万元;优秀奖作品10首,奖金5仟元。所有获奖作者的奖金,将由宁夏文化厅按相关法律扣除个人所得税。
  (二)宁夏文化厅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应征人拥有作品的署名权。
  (三)宁夏文化厅有权无偿使用所有获奖作品,有权结合所有获奖作品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音乐作品,有权最终决定音乐制作团队的人员组成。
    四、其它事项
    本启事解释权属宁夏文化厅。


                                                   2018年2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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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6: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歌信息,要在网上查对一下,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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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7: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征集“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幸福美好天水”文艺作品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和教育全市广大市民主动融入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经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天水市文明办、天水日报社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由甘肃银行天水分行独家支持的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创全国文明城市 建幸福美好天水
  二、征稿内容
  1. 重点围绕天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道德新风尚等方面的正能量题材进行创作。
  2. 围绕天水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和人文魅力等彰显“羲皇故里”美好形象为题材进行创作。
  三、征集类别及要求
  (一)征集类别
  本次文艺作品征集分为文学创作、书法摄影绘画、影视动漫、音乐视觉四个门类。
  (二)作品报送要求
  1. 文学创作类,主要包括诗歌、散文、楹联等,散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诗歌(含赋)不超过1000字。
  2. 书法摄影绘画类,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及作品原件。(1)书法作品尺寸在四尺斗方、中堂、条幅以内。(2)摄影作品不得进行数码或其它形式的二次创作、加工、合成,每人不超过5件,彩色,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4—8幅以内),手机拍摄的照片可以参赛(照片大小不低于1 M)。
  3. 影视艺术类,(1)影视制作类不仅限于微电影、微纪录片、专题片等。(2)视频输出格式为mp4,标清以上清晰度,提交数字光盘、创意脚本以及播映情况介绍(播映场次、收益、社会反响等)。
  4. 音乐类,(1)音乐制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mv、曲谱等各类形式,歌曲来稿必须是词曲完整的歌谱,不单独征集歌词,作品的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有条件的可同时寄交歌曲音乐视频剪辑样片等。
  (三)作品版权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所提供的作品和数字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任何利益,任何形式的翻唱、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作者报送作品时,原则上每个门类不超过3件,必须标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作者用笔名署名的,还要注明本人以及合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四)其他
  1.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2. 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择优在市属新闻媒体刊(播)发、举行相应展览,并结集成书。
  四、征集对象
  国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征集时间
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六、奖项评定及奖励
  (一)为了确保作品征集真正达到促进创作、推出精品的目的,本次作品征集评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作品内容和艺术质量为评选标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天水日报社将按艺术门类分别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相应艺术门类的评选工作。
  (二)有作品参赛的作者不能担任本次评委工作。
  (三)初审后作品将在市属各大主流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征集结束后,专家评委将对刊发作品按类进行终审评比,每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四)奖项设置
  文学创作类、书法摄影绘画类、影视艺术类、音乐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七、报送途径
  (一)纸质报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86号天水日报社6楼新媒体中心,邮编741000。
  (二)电子邮箱:253452190@qq.com
  咨询电话:0938—8270779
联 系 人:何永德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文 明 办
天 水 日 报 社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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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7: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LOGO、主题歌、吉祥物征集方案 节选

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自2008年开始举办,内容不断扩充、形式不断创新,至2017年有“一网一营三组四日”内容:一网,网上知识竞赛;一营,健康夏令营;三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四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1月14日全球糖尿病日。2018年还增加了“一现场三专题”内容:一现场,青少年健康主题现场活动;三专题,传染病防控、用餐文明、青春期教育。此外还有培训和课外读本的编制等。

为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品牌效应,更好的传播“健康第一”的核心理念和“健康生活、幸福成长”的主题,立足活动育人,服务于学生、教师、学校、社会,丰富健康教育途径和内容,提高健康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健康素养,展现青少年风采和上海地方特色,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LOGO、吉祥物、主题歌。
一、作品要求

(三)主题歌
1.主题歌应征方案要展示上海青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巧妙诠释青少年健康教育的内涵,凸显活动的理念和主题;
2.歌词以中文表达为主,内容应健康、向上、活泼、明快,富有青春激情,并能巧妙结合青少年健康教育内容、上海的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精神,能够打动人心;
3.曲调明快流畅,旋律优美,便于传唱,富有感染力;
4.歌曲类型不限,长度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二、征集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同胞,均有权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同时倡导大中小学生和教师积极来稿。
组织单位拟公开征集与重点发动相结合,公开征集的同时,重点组织有关艺术院校师生以及艺术团体等,参与LOGO、吉祥物、主题歌的征集。
三、时间节点

1.征集阶段。
LOGO: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吉祥物: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主题歌歌词:自即日起至2018年6月31日止,组织单位另行征集曲谱;
主题歌完整作品: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LOGO、主题歌、吉祥物方案征集,邮寄作品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电子稿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2.评审阶段。
LOGO:2018年9月。
吉祥物:2018年9月。
主题歌歌词:2018年8月。
主题歌完整作品:2018年9月。
在上述时段内,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分别组织相关专家完成作品评审,在来稿中,各评出5份LOGO、吉祥物、主题歌的入围作品,并在入围作品中选出LOGO、吉祥物、主题歌。

四、评审及奖励
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将聘请专家对应征方案进行评审,LOGO、主题歌、吉祥物的入围作品,每件作品的创作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最终入选为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LOGO、吉祥物、主题歌的,每件作品的作者支付制作劳务费3000元人民币,并由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向创作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请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形式投稿的LOGO、吉祥物,需提供彩色稿件,打印稿纸张规格为A4,手绘作品需提供原件。同时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和标准色设计图稿二套。
2.主题歌作品可以完整作品(词曲齐全)形式参与征集,报送完整作品的应提供作品的音频资料(可以选择mp3或wav格式)或CD一份,同时提供歌谱一份(简谱或五线谱),一律以A4纸打印。也可单独以歌词作品应征,入选的歌词由组织单位另行征集曲谱。
3.书面投稿者,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

10.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必须完整填写本方案的附件表格。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徐新;联系电话:021-64735119;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247弄2号楼308室;邮编:200051,电子邮箱:xuxin0416@163.com

七、其它事项

2.参与者可关注“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官方微信号和“上海学生活动管理网”--“健康教育”板块,了解上海市青少年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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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1 17: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舟山技师学院(筹)校歌征集启事   浙江省

01
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02
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为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校歌歌词及曲目。(歌词须原创,曲目可原创或非原创)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能体现校风、校训的精神内涵,并富有时代特色。

03
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曲目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交至学校行政楼307室邵一,
电话:(0580)2611919;
电子稿请发至邮箱:
278211365@qq.com
邮寄作品请至: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河东社区园山50号舟山技师学院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6011)。
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截稿日期:2018年4月30日。

04
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校园网、学校公众号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录用作品并给予表彰奖励。

05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录用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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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风 发表于 2018-4-12 08: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来的那么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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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2 08: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沧风 发表于 2018-4-12 08:16
哪来的那么多信息

呵呵,几年前开发了征歌信息智能搜索,电脑软件的功劳,还有十来个没来得及发,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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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屿 发表于 2018-4-12 08: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老师带来这么多好消息,辛苦了,这下曲网的人又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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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220a22 发表于 2018-4-12 09: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220a22 于 2018-4-12 09:06 编辑
柏屿 发表于 2018-4-12 08:58
谢谢李老师带来这么多好消息,辛苦了,这下曲网的人又有得忙了


老师客气了,大家共享、进步。

前面问信息较多,是自动搜索,比如昨天傍晚,电脑显示——云南昭通天麻征歌,前十名已评出,近半数是作曲网常见的老师姓名,只记得排在第一的,是廖建中老师,评分70多分,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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