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52|回复: 19

关于商业征曲版块严禁发布争议贴的通告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17-8-27 17: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不是法院,商业征曲版块更不是,旷日持久的争议,严重破坏了商业征曲的创作氛围,已经严重影响了曲网的和谐。
相关的争议问题一律发布到版权争议区和站务讨论区。为此,特将版权争议区放在了显眼的位置专供争吵。
本论坛对于相关争议的态度已经早已发帖。

请版主将相关帖子移动到相应的论坛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8-27 18: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做老大不容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爽歌 发表于 2017-8-27 21: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爽歌 于 2017-8-28 09:10 编辑

支持老大!有的老师说得好:人品比水平更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7-8-27 21: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吵吵闹闹成何体统,还以为这是他们家呢,有问题上法院解决,这里不是解决争议的平台,向老大致敬,早该如此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于学东 发表于 2017-8-28 09: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7-8-28 09:07 编辑

      坚决支持网管老师的决断!论坛不是法院,商业征曲应是联通广大音乐爱好者的心灵纽带,更是大家难得的学习交流创作提高的音乐园地,吵吵高闹闹不利于论坛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更无益于词曲作者和广大音乐朋友的学习提高。本人赞成像黎强老师等人那样的词家,辛勤耕耘创作,心无旁骛,所以成果丰硕,收获颇多。
   在此,由衷谢谢爽歌老师等朋友的支持。商业征曲让大家受益,让我们同心同德,一起为论坛的稳定发展共同面对,共同努力,共同成长,共创辉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王元才 发表于 2017-8-28 11: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也支持反抄袭!反抄袭是有人品的。谁反抄袭我们公开骂谁,我们没有人品。支持共创辉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笑着歌 发表于 2017-8-28 18: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这样的。多了,影响氛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闫涛 发表于 2017-8-30 06: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非常好,免得天天在这里吵,没意思,还有就是抄袭固然不对,如果认为抄袭了可以起诉,法院自会给个公道,或者尽量不要把作品发出来,这样就不会有麻烦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17-8-31 22: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辽宁冷桂萍 于 2017-8-31 22:03 编辑

支持总版主!有关抄袭的我说一句;会写就写 不会写别硬装!  
吃人家嚼过的有味吗!倒不倒胃口?

珍惜缘分
全国13亿人口是分母,我们每个人是分子。知道1300000000分之一  是啥概念  ?谁都学了分数吧?

我们相遇曲网容易吗?为何不互助? 不热情握手?不真诚交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7-9-5 15: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鄙视抄袭行为,可我们作为网站方,确实不适合充当裁判和法官.


(主要是国家没有拨款和授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9-5 19: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曲网,也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关于抄袭这个事情。管控也不好。不管控,恐怕也不妥当。它像一个定时炸弹。总有一天会引爆。我觉得只要是会员。在曲网发贴。曲网就有权利和有义务。来控制抄袭这个事情。虽然这个很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于学东 发表于 2017-9-6 09: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7-9-6 09:48 编辑

      曲网从不提倡抄袭!曲网一贯反对抄袭!曲网切齿痛恨抄袭!这与一切痛恨抄袭的乐坛网友意见并无二致。但曲网不是法院,不是唇枪舌剑,争吵不休的论争战场,而是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学习,提高音乐创作水平的园地。整天吵吵闹闹,大家还还怎么交流,怎么学习,怎么创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闫涛 发表于 2017-10-15 2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111111111111111111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农家乐 发表于 2017-10-15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争鸣的正当权力, 注意争议的措词及语气 ,抵制争吵的恶劣习气-----从我做起,善莫大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不是危言耸听 发表于 2017-10-16 07: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学东 发表于 2017-9-6 09:26
曲网从不提倡抄袭!曲网一贯反对抄袭!曲网切齿痛恨抄袭!这与一切痛恨抄袭的乐坛网友意见并无二致。 ...

这个版块除了阿谀奉承,相互吹捧外哪里有一点点学习交流的氛围?对歌词发表了不同意见作者嘴上不说,背后捣鬼,伺机报复,对别人的观点更加不能发表异议了。争吵多半因此而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闲风野影 发表于 2017-10-16 09: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天吵吵闹闹,大家还还怎么交流,怎么学习,怎么创作啊?!!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于学东 发表于 2017-10-16 11: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7-10-16 11:50 编辑
不是危言耸听 发表于 2017-10-16 07:43
这个版块除了阿谀奉承,相互吹捧外哪里有一点点学习交流的氛围?对歌词发表了不同意见作者嘴上不说,背后 ...



       本人觉得:对别人作品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应是善意的,友好的,人家不愿听就算了!没有必要逼人家非接受不可,何苦呢!因为任何一篇作品见仁见智,每个人看法永远不会一样。但归根结底在作者自己,有自己的见解和坚守实属正常。说到底,作者是用作品说话,一位作者只有多写作品,写出更多好作品才是正道。你看黎强、徐环宙、陈雷等老师,何时与人争吵过,他们的水平低吗,他们的作品不好吗,他们获的奖少吗?!一句话,他们敬业,他们惜时如金。他们没有时间去争来争去,没完没了!期待和希望作曲网多一些实干家,少一些争吵不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dtd001 发表于 2017-10-25 05: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我傻了‘~~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 鄂ICP备05006521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750号

GMT+8, 2024-4-27 03:28 , Processed in 0.13237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