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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当劳模,只想把歌创,出资十万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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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满西塞 发表于 2017-5-7 06: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歌满西塞 于 2017-5-7 07:09 编辑

        原本无意在此浪费宝贵的公共空间,既然有人把普通争议上升到关乎人品、道德绑架甚至人身攻击,我也就澄清一二,虽然也许百口莫辨。
        此次事件中说的征歌是惠州"客韵鹅城",先评词后评曲,评词有罗立夫等老师名列前茅。当时注意到主办方宣传这是评出的优秀歌词。之后又开始征曲,评出等次奖、入围奖(最初启事中好像无此奖项)。因这次活动特点,本人一直按惯例认为是分开发奖(联系方式主办方都有),至少是由主办方告知奖项如何分配。入围奖只有共800元钱,因数目不大,何时入账、如何分配一直没太注意(现在征歌奖金几年后到帐情况很普遍)。
        近日,在孙华先生与本人取得实质性联系后(有时有事会不太好联系),感觉他对此颇有微词,我认为此事只能交由主办方出面为妥,故回复"您找错人了,应找主办方解决"。从收到主办方短信后,不到二十四小时,奖金已按主办方要求,处置完成。此事主办方图了省事,本人也着实大意,事后也曾电联孙华老师表达歉意。
        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有朋友告知孙华先生在曲网公共平台发帖示众(近似指名道姓,涉嫌违法,本人保留上诉权利),给本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在本人致信孙先生本人交涉后,他仍若置若罔闻,而且事件处置完成后,我给他打了十多个电话未接,也没及时处置、停止侵害。我觉得他的行为已由一时泄愤上升到主观故意。
        鉴于此,现本人出资十万,请孙华先生拿出此次事件中,本人任何对他不尊不敬、耍赖违规的证据。本人事务繁忙,无意生事,若拿不出,请他及时停止侵权,删帖、道歉!
        另,之前因时间不多、精力不济、能力有限对曲网师友多有不到之处,请多指正包涵。本人真诚欢迎与真正追求艺术、尊重创作规律的朋友合作,与时俱进,共创共赢(作词、作曲、编曲、演唱、推广--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共同发力、方有所成)!
                                         柯德胜(qq740656242)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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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 发表于 2017-5-7 07: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会一场,两位老师说清楚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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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传忠 发表于 2017-5-7 07:1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误会澄清,柯老师也不必较真!和为贵!愿大家在曲网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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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栓 发表于 2017-5-7 07: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属误会、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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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歌 发表于 2017-5-7 07: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本不该发生的误会,事已说清,不必耿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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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冬 发表于 2017-5-7 07: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因风邹面,山为雪白头,风尽春来,笑一笑,握握手,凝心创作,中几个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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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 发表于 2017-5-7 09: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耍什么噱头,出资十万打官司,肯定有律师接。热烈鼓掌欢迎柯德胜老师打官司,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只是问你是否收到这笔奖金,而且是主办方让我和你联系的,六次四种方式联系,均不理。你收了属于词作者的报酬,还说“我找错人了”这不是耍赖么?劝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我正在看向朱加农等等老师学习的几个帖子呢。这些老师真的让人敬佩。不跟你罗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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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 发表于 2017-5-7 09: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大家都不知道是你,你自己跳出来,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多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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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5-7 09: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音协有关于4:6分配的文件吗?为什么我的版权都是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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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枫的水边 发表于 2017-5-7 09: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差几日归来,看到曲网上这桩笔墨官司,感觉很遗憾。孙华老师是我敬重的词家,柯德胜老师与我多次合作,多次获奖,我对他应该也是了解的。我觉得这件事主要还是误会造成的:一、既然是词曲分开征集,正常情况应该是段段清,一码归一码,柯老师可能也是这样认为的。二、主办方给柯老师汇款时也许并未说清奖金包括词曲在内。三、据我了解,柯老师确实很忙,孙老师与他联系时,可能并未引起他的重视。柯老师获奖频频,加上时日已久,对这个征集的情况也许确实已经忘记了。我想柯老师也不会为区区几百元而“耍赖皮”,所以阴差阳错的可能性极大。现在既然已经说清,事情也得以妥善解决,就请两位老师握手言和吧。曲网需要和谐之风,词曲作者也需要真诚合作。像如我之辈,既不是名家大家,也不奢望写出传世之作,图的就是一份创作与收获的快乐。让那些不愉快、不快乐的事情都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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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东 发表于 2017-5-7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7-5-7 15:01 编辑

      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一点本不值当的小事吵个不休,伤了和气不说,也与两位老师的成就素养和声誉不称,并且也让作曲网众友心里不安。和则两利,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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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橹 发表于 2017-5-7 10: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殷老师把我想说的话基本都说了,就不再重复了。我始终认为,歌为心声,一个心怀龌蹉的人是写不出那么多优秀的作品的。柯老师、孙老师的水平大家都有目共睹,我早就说过这里肯定有误会。通过多次合作,对于柯老师的人品我是绝对信得过的,在奖金的分配上从来都是只有谦让,没有计较。有两首曾经落选的作品,柯老师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次利用并获奖,都会第一时间把奖金汇来,给我意外的惊喜。这件事有可能柯老师由于种种原因有疏忽的地方,但要说他会故意赖别人区区几百块钱,我怎么都不会相信。两位老师都是曲网有影响力的人物,该有过人的胸襟与涵养,多些理解,多些包容,何必为这点小事纠缠不休呢?退一步海阔天空,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繁重的创作当中去,相逢是缘,且行且珍惜
另外我建议以后像这样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轻易不要发到公众平台,特别是可能会对别人名誉造成损害的,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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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义好好 发表于 2017-5-7 11: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言止于真相,本来就是一场误会,闹到如此地步,实在得不偿失。升华老师,请你冷静,柯老师你也消消气,事情已经明了,原本误会,没有必要再争论下去。词曲一家,大家往前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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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_xcVNH 发表于 2017-5-7 12: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是一场误会,不比在意,安心创作,多出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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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zhou_002 发表于 2017-5-7 14: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还没与柯老师合作过,
但柯老师也是作曲大家,
应该不会故意隐瞒,
也许真是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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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歌满西塞 发表于 2017-5-7 17: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忙活了一天,感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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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qiguai 发表于 2017-5-7 18: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5-7 09:27
中国音协有关于4:6分配的文件吗?为什么我的版权都是对半。

默认四六开吧。  但到底是四六开 五五开 还是作者之间协商,事先说清楚就行了,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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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qiguai 发表于 2017-5-7 1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前我并不知K某某指的是谁,也不知是哪一个征集。 因此孙的贴还谈不上什么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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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昌 发表于 2017-5-7 18: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误会澄清,柯老师也不必较真!和为贵!愿大家在曲网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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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塘竹影 发表于 2017-5-7 18:36: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长时间没在曲网发表和参与竞赛作品,今看到曲网老友们为发表录用奖金而争执,本人发表劝告意见。一是大家双方气量大的,讲讲风格,把事情化小,或许一场误会。二是以情意收场,双方开始都信任才合作,就算有一方诚意未到,弥补到或打个招呼就了了。三是要为曲网着想,有一个平台,让大象相互认识,合作,那是一件幸事,如那一方在品德上长期有问题,曲网了却一版版主可删除此人作品。瞎说说,一句话,主张“和好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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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5-7 18: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qiguai 发表于 2017-5-7 18:04
默认四六开吧。  但到底是四六开 五五开 还是作者之间协商,事先说清楚就行了,双方自愿。

可是我看到很多征集活动也公示是5:5,或由词曲作者自行分配。况且流行歌曲的版权都是对半的。一般收入都是按版权占比结算版权费用的。如果是4:6这样说,征集的作品版权也应该是4:6。这个是不符合音协关于版权的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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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_HJZ8P 发表于 2017-5-7 18: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属误会、和为贵,既然大家都是误会,还是都要拿出大家的风范来!古有将相和,今有孙柯合,真乃是歌曲界的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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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5-7 18: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不是说我反对4:6,如果有的作曲家能将自己的词提升为更好的音乐作品。我是非常乐意的。但就是好奇,这4:6一说,是从何说起?如果是作曲的自己做小样,那也无话可说。如果是音协有专门关于征歌的规定,那全国也有好多征歌是按5:5,岂不是逆道而驶?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公平的协议,当然如果是词曲作者因对于自身的作品考虑而选择了这种方式,以后我也不排除会选择这种方式。如果选择的话,只能证明我的合作人是大腕。我技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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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塘竹影 发表于 2017-5-7 18:5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句,我不相信柯老师像孙老师说的那样,柯老师也许打孙老师电话没打通,也许都有可能没联系上,或许事务忙而一时办得及时,主办方是没有限制时间。说到底,主要责任全在主办单位。他们没分开联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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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豆三彭 发表于 2017-5-7 19: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词家和曲家是合作关系,词曲奖金分配,相互协商,5:5也罢,4:6也罢,(征方有规定按征方分配),不同意则不合作,就这么简单,何必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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