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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西秀”歌曲《安顺地戏》(至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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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溪 发表于 2017-3-25 19: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 顺 地 戏
               (张迎溪)
寨前村野旷地就是围场戏台
唱和舞打一招一式多姿多彩
一条竹鞭策动千军万马
身背后的旌旗迎风猎猎摇摆

开箱请神顶神又把序幕拉开
点将封号面具脸子独具神采
一袭战裙辉映云峰日月
六百年的锣鼓一直敲到现在

安顺地戏一条沸腾血脉
连接屯堡人家的过去未来
挥戈扬盾风云叱咤
满腔英雄情怀洋溢戏里戏外

安顺地戏一条沸腾血脉
演绎屯堡人家的梦想期待
一人领唱众人伴和
冲天英雄豪迈激荡屯堡村寨



单  位:河北省武强县工商局
地  址:河北省武强县新开街15号(邮编053300)
手  机:15632886160
邮  箱:wqzyx999@163.com
 楼主| 张迎溪 发表于 2017-3-25 20: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西秀区原创歌曲创作大奖赛 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

  西秀区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优美厚重的自然山水人文底蕴,为深入挖掘西秀文化内涵,着力打造黔中文化品牌,特举办“唱响西秀”——2017西秀区原创歌曲创作大奖赛,向全国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征集优秀歌曲作品。
  一、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委员会、西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西秀区委宣传部
  协办:西秀区文联、西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西秀区音乐家
  协会、西秀区作家协会
  二、大赛名称
  “唱响西秀”——2017西秀区原创歌曲创作大奖赛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词曲作家及广大音乐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以“唱响西秀”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时代主旋律,反映西秀悠久的历史文化、地域风光、风土人情,歌唱改革开放后西秀人民群众勤劳奋进的精神风貌及经济社会取得的重大成就等。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思想深度,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旋律优美,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二)鼓励风格各异、形式多样的创作,尤其欢迎短小精干、贴近生活、引起共鸣、便于传唱、具有地域性、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的词曲作品。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人(团队)的原创音乐作品,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并从未公开发表或上传至任何网络的作品。
  (四)参赛选手须提前报送《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及A4幅面原创歌词、乐谱作品进行初评。初评确定入围作品30首,组委会将通知入围选手提供曲谱完整的音频小样作品,并随创作者填写的《“唱响西秀”——2017西秀区原创歌曲创作大奖赛入选作品版权及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一并报送至组委会进行终评。
  五、征集时间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5月10日。
  (二)专家初评:2017年5月11日——5月20日。
  (三)入围作品提交音频小样作品: 2017年5月21日——6月10日。
  (四)综合评定:2017年6月11日——6月30日。
  (五)颁 奖:2017年7月。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比赛设立如下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 等 奖 1 名,奖金:100000元;
  二 等 奖 2 名,奖金各50000元;
  三 等 奖 3 名,奖金各30000元;
  优秀歌曲奖10名,奖金各10000元;
  入 围 奖14名,奖金各1000元。
  (获奖奖金根据《参赛报名表》第一联系人发放,由词曲作者自行分配。)
  七、作品评选及推介
  (一)对征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大赛主办方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征集到的原创歌曲作品进行初评。入围作品将在网络及各媒体上刊登,并聘请省内有关专家、资深音乐人士对征集到的歌曲进行第二次综合评审,评选出各相应奖项。
  (二)将排名前10首的好歌曲进行统一制作,并筛选1-2首艺术水平高、旋律优美的歌曲重点进行专业打造、包装和制作。制作完成的10首歌曲将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两微一端”和公共文化场所推介、传唱,并通过举办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八、投稿方式
  (一)纸质稿件请寄组委会办公室: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驼宝山广场1栋西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
  (二)电子邮件发至:xxqwl@126.com
  (三)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信件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显示发送日期为准。
  (四)联系人:王家武(电话:0851—33233337)
  谭林钰(电话:0851—33223360)
  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及使用承诺书
  九、其它事项
  (一)参赛作品应确保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剽窃、抄袭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大赛主办单位有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作品。
  (三)大赛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入围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对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等。
  (四)作品一旦参赛,将视为作者同意以上事项。
  (五)为保证公平公正,大奖赛组委会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邀请的专家评审人员等,所涉个人和团体的作品一律不参加评选。


        http://gz.sina.com.cn/news/2017- ... ycnpiu88072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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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梦有约 发表于 2017-3-25 21: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乡兄佳作!

点评

感谢韩老师鼓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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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张迎溪 发表于 2017-3-26 16: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韩老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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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 发表于 2017-5-21 10:4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稿了不知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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