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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争议] 征集作曲网自己的关于抄袭和借鉴的标准及应对方法!请大家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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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生而知之,总有学习的过程.思想需要学习,知识需要学习,写作也需要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消化吸收前人的思想、知识、写作风格并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正是做学问光明正大的路径.至于在表达的时候,以何种方式呈现——直接引用、间接引用、或者用自己的话重述——则根据行文需要,各有不同.抄袭(plagiarism)与重述(paraphrase)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但前者违反学术规范,后者则是正当的研究手法,甚至是研究和写作的必备技能.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比揪着汪晖不放,对日后学术规范的改善有更好的作用.
什么是抄袭?我不会像王彬彬那样自己去列个标准.我手头的参考书是《The Craft of Research》by Wayne C. Booth, Gregory G. Colomb, Joseph M. Williams,这本书是美国大学本科生课普遍使用的参考书,教学生怎么做研究写论文,其中也包括教学生什么是抄袭.三位作者都是美国一流大学(两位芝加哥大学,一位是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英语系的知名教授.他们的定义,我想大部分人应该觉得是权威的吧.如果一定要有人挑刺,说为什么用西方的定义,我就实在没有办法了,所谓现代学术规范本来就是西方概念,如果非要有人弄出一套中国自己的规范(如王彬彬式的),那也要学术共同体接受才行吧.
……有些抄袭是故意的,例如买文章、抄高年级学生的文章、从其他文章里面大段抄录这种事情,不消多说每个人都知道是错的(按:老实说这才是如今学术界的大问题,这些基本的错应该先纠正了).但是,大部分的抄袭并不是有意的,或者因为作者记笔记的时候不小心,或者因为他不明白什么是抄袭,或者因为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11.5.1 抄袭的定义
当你用了别人的文字或观点,但没有注明出处,你就是在抄袭,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当你注明了出处,但是直接引用了他的话而没有用引号或使用大段引文格式,这也是抄袭.你写的文字要是与原文非常接近,以至于对比你和原作者的文字,你发现如果没把原文放在边上,你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话,这也是抄袭.有人在收到抄袭指责的时候,会辩“我一定是记住那段文字了.我写的时候,我肯定以为那是我自己的想法.”这种借口没多少人会接受.
11.5.2 直接抄袭文字
当你想用材料中的原话,停下来想一想,然后:
1. 用引号或者大段引文格式
2. 一字不差地如实引用原文(如果有改变,用括号省略号等标出)
3. 标注引文信息
这是用别人原话的三个重要步骤,要非常明确地标出你引用原文的开始和结束处,……如果你省了第一和第三步,那么不论你是否有意,你抄袭了.
11.5.3 直接抄袭观点
如果有些观点是你自己的,但后来发现有人比你先发表了,或者有人先发表的文章与你的观点很接近.……即使你不是抄袭,也最好在脚注中提到并且说明一下,以避免抄袭的嫌疑.
11.5.4 间接抄袭文字
当你归纳和重述别人文字的时候,更难界定是否是抄袭.这两者是不同的,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细微,你可能不会意识到你已经从归纳变成了重述,接着越了界成了抄袭.无论是否你的本意,太过接近的重述(paraphrase)很可能变成抄袭,即使你已经注明了出处.
不同学科对于抄袭和重述之间的界线划分各有不同.比如法律中,经常会以非常接近的文字重述法律条文和法庭判决.在科学论文中,也经常会非常接近地重述其他文章中提到的主要发现.但是在习惯上大量使用直接引文的学科,如历史和文学,这样接近于原文的重述是非常危险的.
比如以下是对本节第一段文字的抄袭,因为重述时太接近原文了:
当涉及归纳和重述时,要定义抄袭就更困难了.尽管它们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界线其实很模糊,作者可能不知道她已经越过了界线,从归纳到重述,从重述到抄袭.撇开是否有意不谈,很接近的重述就是抄袭,即使引用了出处.(Booth,Colomb,and Williams, 169)
(按:我想看到这段话,大部分学者要发疯了,啊,自己曾经做过多少抄袭的事情啊.是的,根据这个标准,汪晖同学的少作有不少抄袭;我想,很少有人能白璧无瑕,因为很多人真的不知道这也算抄袭! 我是直到去美国读书以后才知道的.这也是我觉得有必要好好谈谈何为抄袭的原因.)
下面这段文字则是有抄袭的嫌疑(borderline plagiarism)
因为很难辨认与归纳和重述之间的界限何在,作者可能非常危险地接近抄袭,而自己还不知道,即使他已经标注了出处而且也并不有意抄袭. (Booth, Colomb,and Williams)
以上两段话都太接近于原文了,以至于任何读者都会发觉如果作者不是同时正在读原文就写不出这些话来.而以下这是对这段话的概括,这样写的话就不算抄袭.
根据Booth,Colomb,Williams的说法,有时候作者会无意识地抄袭,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是在归纳,而事实上他们正在以非常接近原文的方式重述,这样做就算是抄袭,即使作者本人并非有意抄袭而且出处也已经注明了.(169)
11.5.5 意识到你正在抄袭
以下是衡量你是否正在抄袭的简单方法:注意你在写的时候眼光落在何处.当你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打字的同时,眼光同时注视着你的材料,小心了,你很可能正在抄袭.要是你非常多地用到某个材料,比较你自己的文字和原文.如果你觉得有人会指着你的句子,从中发现原文的同义词或者同义词组,而且以差不多同样的顺序出现,那么你最好还是重写这句吧.如果你在写作的时候,不同时看着你的材料,而是看着你自己的屏幕或者纸,而且你转述原文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的理解的,那就不太可能抄袭.
(按:根据这个标准,汪晖的《反抗绝望》中肯定是有抄袭的地方,王彬彬那篇文章的写作口吻让人生厌,但是指出的问题也没有错.让我生气的是,现在很多网上的人一定要揪着汪晖不放,让他道歉,让他认错,我觉得这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打太平拳的心态实在可鄙.更何况,汪晖当年写文章的时候还没有这么严格的学术规范,“不教而惩是为虐”,有人说的好,这是“关公战秦琼”的闹剧,最好少演演.我倒是希望大家努力将来,把学术规范真正落实到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教育中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学术圈的每个人,无论是知名学者还是一年级本科生,都以同样的要求要求自己,若人人都严于律己,抄袭现象自然会慢慢减少.这样我们国家的学术研究才真正会上轨道吧.)
还有,补充一句.Booth等人的书中没有提到引用其他语言材料的问题.引外文材料更容易出现前面说的间接抄袭文字的现象,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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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3
非生而知之,总有学习的过程.思想需要学习,知识需要学习,写作也需要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消化吸收前人的思想 ...

 抄袭一词在当今社会的出现率并不低,前有早几年的郭敬明抄袭案,后有琼瑶诉于正侵权案,闹得沸沸扬扬。那么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定抄袭的呢?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 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 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它侵犯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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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的呕心泣血之作,或有心,或无意,有时会出现与其他作品的情节和构思出现相似或雷同的情形,那么什么行为属于抄袭?什么行为属于借鉴呢?法律上是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抄袭?
    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不好认定,有的是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的鉴定机构(比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进行司法鉴定,有的是通过对双方作品的比对,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来对抄袭进行法律上的界定。
    在法律上对抄袭比较明确的界定来自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给××市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该答复第二条对抄袭的形式进行了初步认定:“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在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关于《梅花烙》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于正构成抄袭:被告于正的《宫锁连城》现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重要情节及情节串联整体的创作表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原告作品,是原告作品的主要创作表达,据此可以认定原告作品在被告作品中被使用的程度较高,最后法院判决于正停止侵权,赔偿琼瑶500万元(琼瑶主张2033万元),目前于正已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二、什么是借鉴?
    借鉴不是抄袭,在法律上更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法院在审理中是这样定性借鉴行为的:借鉴既可能是指单纯利用思想而非表达的行为,也可能是指合理使用。至于何种行为是侵权(抄袭),何种行为是合理借鉴,实际上首先涉及的还是思想与表达的界限。思想上的借鉴并未涉及侵害原创作者的独创成果,通常不涉及侵害著作权的情形;而具体表达上的借鉴,则需考量借鉴内容所占的比例,这包括借鉴内容在原创作者作品中的所占比例,及借鉴部分内容在新作品中的所占比例.而这个比例的衡量,不仅要进行量化考量,也要从借鉴内容的重要性、表达独创性角度,即质的维度上考量。评判标准也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判断。
    三、抄袭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后友情提醒:合理借鉴可以,抄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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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均为转载,非个人观点和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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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1 2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21 22:40 编辑

如何认定抄袭,法理法规早有了,我想争论了这么久,可以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了,那就是谁也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大家情感上转不过弯来,还在自认为自己是对的,可以理解,但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怎么认定和反抄袭都得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这不是个简单的对错问题,是非问题,而是必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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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1 23: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公共场所,那个公共场所也不会由着人性子来,那个公共场所都有禁止高声喧哗,大喊大叫,打架斗殴,这一条文明规定
邻里之间,更讲究的是和睦可亲,发生争执,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先调解,调解不成,最后不都还是上法院吗、当然,双方也可以互相谅解,私了
但没听说,与双方无关的人,参与争执,互相叫骂,把问题解决了的,上不上法院是当事人的事,当作为一位有修养的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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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2 00: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22 00:08 编辑

其实大家的用意谁都清楚,只想简单点,达到目的,但牵扯到法律法规了,就无法简单了,
简单只会把事情愈搞愈复杂,愈搞愈大,把曲网和其他无关的人也卷了进去,真要简单,那就是让当事人自己去处理
都是成年人,连这点理性也不懂,那就没办法了,上法院吧,不要影响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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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7-8-28 10: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搞不懂,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花几块钱鉴定费,到版权局就可以拿到是否抄袭的问题,有了鉴定书书,再上法院打官司索赔,准赢,可在曲网喋喋不休的个个都认为自己是法官和版权局的人,能解决什么问题啊,抄袭固然可耻,但有事没事抛出什么抄袭问题的人更可耻,曲网是个音乐平台,讨论这些问题有用吗,我个人认为,这只是一些人手里少了根挥舞的大棒,你即使裁定认定了抄袭,有何用,抄袭本是当事人双方的事,你能追究吗,弄不好自己侵权都不知道。什么施加压力,狗屎,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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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7-8-28 10: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人品问题是根本无视作曲网官方已作出的相关处理办法,自以为是的在曲网平台上,没完没了的争论这些压根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话题,制造噪音,到人家家里吵闹无异于砸人家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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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7-8-30 23: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8-30 22:08
各位老师,其实我与这一起丧心病狂,用无中生有来陷害投诉到征集方说别人抄袭的乌龙事件一点瓜葛都没有; ...

点赞,我是没时间也没兴趣跟这帮家伙费口舌,说是什么反抄袭,其实就是文革那套,高举着反抄袭的旗帜,目的却是为聊手中有根挥舞的大棒,这帮人眼里根本就无国法,别理他们,没谁怕他们,他们所谓的反抄袭不过是在网上喊喊口号而已
有这闲工夫不如多写几首歌问好,我坚决支持你,你说的话,正是我想说的,只是这几天在调式软件,忙,没来得及发帖,致敬问好

点评

不要给反抄袭的人乱扣帽子,不要打击反抄袭,也不要给词曲作者乱扣帽子,不要打击词曲作者,所以我支持反抄袭,让你们去争论谁抄袭了,谁没有抄袭,你们去鉴别,你们去裁决。支持反抄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31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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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7-8-30 23: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8-30 22:08
各位老师,其实我与这一起丧心病狂,用无中生有来陷害投诉到征集方说别人抄袭的乌龙事件一点瓜葛都没有; ...


以后这种帖子发到古风来,我看谁敢脱聊裤子放臭屁,我先封了他再说,致敬问好

点评

不要给反抄袭的人乱扣帽子,不要打击反抄袭,也不要给词曲作者乱扣帽子,不要打击词曲作者,所以我支持反抄袭,让你们去争论谁抄袭了,谁没有抄袭,你们去鉴别,你们去裁决。支持反抄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31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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