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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争议] 征集作曲网自己的关于抄袭和借鉴的标准及应对方法!请大家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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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6-11-17 16: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关于抄袭闹的沸沸扬扬,而可行的建设性的建议基本上很少,特请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制定关于抄袭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应对方法。
目前的难点在于,大家所谓的抄袭的指责,按照现有的法律条款,即使上了法院,也可能不支持。
尽管如此,我们商业征曲版块因为自己的特殊性,迫切需要制定自己的标准,这个标准,需要大家共同制定,共同遵守。
特征求大家的意见。近期工作非常繁忙,回复不及时大家莫急,主要是着眼未来,为将来建立好的征歌规则打下基础。根据老师们的建议,拟设定一个专门的版块。
蛮族砖侠 发表于 2017-8-30 2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其实我与这一起丧心病狂,用无中生有来陷害投诉到征集方说别人抄袭的乌龙事件一点瓜葛都没有;要是有的话,也只是一颗打抱不平的心和在曲网伸张正义。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谁都知道,得罪这帮小人,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百害而无一益。但是我仍然义无反顾地去做了,为什么?就是我们真的不能再在一个不公平的环境里,忍气吞声。各位曲网的注册会员大多也是沉默若金,或是一盘散沙地。却任由一伙胡作非为的人在虚张声势。只能背地里骂几句,从来敢公开指责。这就造成了这一帮为非作歹的人更加得寸进尺。这也是我决定做出头鸟的一个原因。曲网都知道有的征歌方,黑幕重重,也时常有人揭竿而起,大骂一顿。但是对发生在曲网这种明目张胆的不公平,把白的说成黑的丑恶行为,却鲜有人拔刀相助。我想问一句,我们都是这样黑暗重重,又何德何能,要求人家评委也一碗水端平?
  在这之前,我都不知道被投诉作品的作词人的名字。作曲人倒是了解,就是那个开始要求词曲4:6分摊资金并要求小样费用由作词人自行承担,后来又改为词曲4:6,小样费用各承担一半的著作作曲人。我是一个作词人。开始对他的这种行为并不接受,后来虽然没有认同,但也是极其尊重。毕竟人家有那个知名度和响当当的音乐作品在那。而且征歌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不确定 性。况且,现在也有顶尖的作曲人免费帮我做小样参赛。这个,过一阶段大家就知道了。我有一千个理由保持沉默。但是我真的不希望曲网在这种混乱肮脏的风气中,慢慢堕落。我希望曲网能有一个公平的公正的创作环境。而不是由一两个居心不良的人,肆无忌惮把曲网带上乌烟瘴气的路上。钱可以失去,做是做人的良心不能丢失。每一个不负责任的言论都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否则只能让对方更加飞扬跋扈。所以,斩妖除魔,务必斩草除根。我也希望,每一个不敢公开不便公开发表言论的曲网会员,能畅所欲言;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我们谁都反抄袭,但是绝不能用空穴来风去陷害人家。
  当然,王元才疯疯癫癫,有可能智商上有硬伤;也有可能是故意的伪装。我完全没有必要和他斤斤计较。其实我也不是和他计较;我是和躲藏在他背后的那几个人战斗。每一个错误都应该用道歉来弥补。我不希望,这种不正之风在曲网头上阴魂不散。每一个光明的未来,都是因为我们的努力;每一个灿烂的明天,都是因为我们辛苦的付出。
  所以,无论是怎样的一只疯狗,我都会奉陪到底。一直到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再无勇气使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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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闹得越凶,人家越认为你丧心病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3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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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爱迪 发表于 2016-11-21 21: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映山红爱迪 于 2016-11-21 22:10 编辑

个人认为,作为主题征集应从以下四方面判断:
第一,’歌词的架构,相似度达到百分之70以上(非同一主题不可说是抄袭)。
第二,语式,除去修饰相似百分之70以上。
第三,亮点用词,除去主题固有的,超过4个雷同。
第四,律动感,,,   (请高手补充。)

同时满足以上4个应该就是抄袭了,当然具体数字可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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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的呕心泣血之作,或有心,或无意,有时会出现与其他作品的情节和构思出现相似或雷同的情形,那么什么行为属于抄袭?什么行为属于借鉴呢?法律上是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抄袭?
    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设定.念白.概念.台词.场景.图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不好认定,有的是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的鉴定机构(比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进行司法鉴定,有的是通过对双方作品的比对,结合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来对抄袭进行法律上的界定。
    在法律上对抄袭比较明确的界定来自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给××市版权局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该答复第二条对抄袭的形式进行了初步认定:“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在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关于《梅花烙》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于正构成抄袭:被告于正的《宫锁连城》现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重要情节及情节串联整体的创作表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原告作品,是原告作品的主要创作表达,据此可以认定原告作品在被告作品中被使用的程度较高,最后法院判决于正停止侵权,赔偿琼瑶500万元(琼瑶主张2033万元),目前于正已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二、什么是借鉴?
    借鉴不是抄袭,在法律上更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法院在审理中是这样定性借鉴行为的:借鉴既可能是指单纯利用思想而非表达的行为,也可能是指合理使用。至于何种行为是侵权(抄袭),何种行为是合理借鉴,实际上首先涉及的还是思想与表达的界限。思想上的借鉴并未涉及侵害原创作者的独创成果,通常不涉及侵害著作权的情形;而具体表达上的借鉴,则需考量借鉴内容所占的比例,这包括借鉴内容在原创作者作品中的所占比例,及借鉴部分内容在新作品中的所占比例.而这个比例的衡量,不仅要进行量化考量,也要从借鉴内容的重要性、表达独创性角度,即质的维度上考量。评判标准也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个案分析判断。
    三、抄袭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后友情提醒:合理借鉴可以,抄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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иЩ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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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才 发表于 2017-8-31 10: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章言 发表于 2017-8-31 10:20
我认为你儿子是我的种,于是我向公安举报,说你抢夺我儿子..........哈哈哈

你觉得可以么? {: ...

明知公安机关能鉴定,我攻击你起什么作用?我不会理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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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也是我的,被你抢夺了.........哈哈 如何鉴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8-3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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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晖音乐工作室 发表于 2016-12-5 19: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柏秀振在大连 发表于 2016-12-5 19:18
我看雪花老师的转载,有感想。总结几句。人,是学而知之的高级动物。并非一生下来就自然具备了父辈和所有前 ...


嗯,反对并打击抄袭者是我一贯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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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师观点祝您快乐!“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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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生而知之,总有学习的过程.思想需要学习,知识需要学习,写作也需要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消化吸收前人的思想、知识、写作风格并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正是做学问光明正大的路径.至于在表达的时候,以何种方式呈现——直接引用、间接引用、或者用自己的话重述——则根据行文需要,各有不同.抄袭(plagiarism)与重述(paraphrase)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但前者违反学术规范,后者则是正当的研究手法,甚至是研究和写作的必备技能.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比揪着汪晖不放,对日后学术规范的改善有更好的作用.
什么是抄袭?我不会像王彬彬那样自己去列个标准.我手头的参考书是《The Craft of Research》by Wayne C. Booth, Gregory G. Colomb, Joseph M. Williams,这本书是美国大学本科生课普遍使用的参考书,教学生怎么做研究写论文,其中也包括教学生什么是抄袭.三位作者都是美国一流大学(两位芝加哥大学,一位是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英语系的知名教授.他们的定义,我想大部分人应该觉得是权威的吧.如果一定要有人挑刺,说为什么用西方的定义,我就实在没有办法了,所谓现代学术规范本来就是西方概念,如果非要有人弄出一套中国自己的规范(如王彬彬式的),那也要学术共同体接受才行吧.
……有些抄袭是故意的,例如买文章、抄高年级学生的文章、从其他文章里面大段抄录这种事情,不消多说每个人都知道是错的(按:老实说这才是如今学术界的大问题,这些基本的错应该先纠正了).但是,大部分的抄袭并不是有意的,或者因为作者记笔记的时候不小心,或者因为他不明白什么是抄袭,或者因为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11.5.1 抄袭的定义
当你用了别人的文字或观点,但没有注明出处,你就是在抄袭,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当你注明了出处,但是直接引用了他的话而没有用引号或使用大段引文格式,这也是抄袭.你写的文字要是与原文非常接近,以至于对比你和原作者的文字,你发现如果没把原文放在边上,你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话,这也是抄袭.有人在收到抄袭指责的时候,会辩“我一定是记住那段文字了.我写的时候,我肯定以为那是我自己的想法.”这种借口没多少人会接受.
11.5.2 直接抄袭文字
当你想用材料中的原话,停下来想一想,然后:
1. 用引号或者大段引文格式
2. 一字不差地如实引用原文(如果有改变,用括号省略号等标出)
3. 标注引文信息
这是用别人原话的三个重要步骤,要非常明确地标出你引用原文的开始和结束处,……如果你省了第一和第三步,那么不论你是否有意,你抄袭了.
11.5.3 直接抄袭观点
如果有些观点是你自己的,但后来发现有人比你先发表了,或者有人先发表的文章与你的观点很接近.……即使你不是抄袭,也最好在脚注中提到并且说明一下,以避免抄袭的嫌疑.
11.5.4 间接抄袭文字
当你归纳和重述别人文字的时候,更难界定是否是抄袭.这两者是不同的,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细微,你可能不会意识到你已经从归纳变成了重述,接着越了界成了抄袭.无论是否你的本意,太过接近的重述(paraphrase)很可能变成抄袭,即使你已经注明了出处.
不同学科对于抄袭和重述之间的界线划分各有不同.比如法律中,经常会以非常接近的文字重述法律条文和法庭判决.在科学论文中,也经常会非常接近地重述其他文章中提到的主要发现.但是在习惯上大量使用直接引文的学科,如历史和文学,这样接近于原文的重述是非常危险的.
比如以下是对本节第一段文字的抄袭,因为重述时太接近原文了:
当涉及归纳和重述时,要定义抄袭就更困难了.尽管它们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界线其实很模糊,作者可能不知道她已经越过了界线,从归纳到重述,从重述到抄袭.撇开是否有意不谈,很接近的重述就是抄袭,即使引用了出处.(Booth,Colomb,and Williams, 169)
(按:我想看到这段话,大部分学者要发疯了,啊,自己曾经做过多少抄袭的事情啊.是的,根据这个标准,汪晖同学的少作有不少抄袭;我想,很少有人能白璧无瑕,因为很多人真的不知道这也算抄袭! 我是直到去美国读书以后才知道的.这也是我觉得有必要好好谈谈何为抄袭的原因.)
下面这段文字则是有抄袭的嫌疑(borderline plagiarism)
因为很难辨认与归纳和重述之间的界限何在,作者可能非常危险地接近抄袭,而自己还不知道,即使他已经标注了出处而且也并不有意抄袭. (Booth, Colomb,and Williams)
以上两段话都太接近于原文了,以至于任何读者都会发觉如果作者不是同时正在读原文就写不出这些话来.而以下这是对这段话的概括,这样写的话就不算抄袭.
根据Booth,Colomb,Williams的说法,有时候作者会无意识地抄袭,因为他们觉得他们是在归纳,而事实上他们正在以非常接近原文的方式重述,这样做就算是抄袭,即使作者本人并非有意抄袭而且出处也已经注明了.(169)
11.5.5 意识到你正在抄袭
以下是衡量你是否正在抄袭的简单方法:注意你在写的时候眼光落在何处.当你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打字的同时,眼光同时注视着你的材料,小心了,你很可能正在抄袭.要是你非常多地用到某个材料,比较你自己的文字和原文.如果你觉得有人会指着你的句子,从中发现原文的同义词或者同义词组,而且以差不多同样的顺序出现,那么你最好还是重写这句吧.如果你在写作的时候,不同时看着你的材料,而是看着你自己的屏幕或者纸,而且你转述原文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的理解的,那就不太可能抄袭.
(按:根据这个标准,汪晖的《反抗绝望》中肯定是有抄袭的地方,王彬彬那篇文章的写作口吻让人生厌,但是指出的问题也没有错.让我生气的是,现在很多网上的人一定要揪着汪晖不放,让他道歉,让他认错,我觉得这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打太平拳的心态实在可鄙.更何况,汪晖当年写文章的时候还没有这么严格的学术规范,“不教而惩是为虐”,有人说的好,这是“关公战秦琼”的闹剧,最好少演演.我倒是希望大家努力将来,把学术规范真正落实到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教育中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学术圈的每个人,无论是知名学者还是一年级本科生,都以同样的要求要求自己,若人人都严于律己,抄袭现象自然会慢慢减少.这样我们国家的学术研究才真正会上轨道吧.)
还有,补充一句.Booth等人的书中没有提到引用其他语言材料的问题.引外文材料更容易出现前面说的间接抄袭文字的现象,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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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袭一词在当今社会的出现率并不低,前有早几年的郭敬明抄袭案,后有琼瑶诉于正侵权案,闹得沸沸扬扬。那么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定抄袭的呢?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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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3
非生而知之,总有学习的过程.思想需要学习,知识需要学习,写作也需要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消化吸收前人的思想 ...

 抄袭一词在当今社会的出现率并不低,前有早几年的郭敬明抄袭案,后有琼瑶诉于正侵权案,闹得沸沸扬扬。那么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定抄袭的呢?下面是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 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 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它侵犯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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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7 17: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均为转载,非个人观点和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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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17 17:4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雪花老师的资料 请大家继续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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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 发表于 2016-11-17 20: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朱 于 2016-11-18 16:38 编辑

响应网管号召,说二句:

重当小学生,从《新华词典》上抄了几个词语:

模仿:照某种现成的样子学着做。
——抄者评:请把作品放在抽屉里。
借鉴:跟别的人或事相对照,以便取长补短或吸取教训。
——抄者评:是为学习,受启发。底线不能超越。
抄袭: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
——抄者评:标准.界限很清楚。
雷同:指隨声附和,也指不该相同而相同。
——抄者评:文学创作中,雷同和撞车一般出现在主题和立意, 或取材上。



文学作品是高级精神产品。由主题.立意.取材.行文风格.表达方式.中心段句.中心词语等组成。审定是否模仿.借鉴.抄袭,既需综合考量,从取材.风格.表达及以下方面也可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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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言 发表于 2016-11-17 20: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网管和以上几位老师!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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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18 0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朱老师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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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涛 发表于 2016-11-20 10: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不敢发言了,我之前就是说了公道话,可是却早抨击,我又没抄袭,现在真的不敢说什么啦。不过,还曲网希望能够越来越好,管理员能够让大家畅所欲言,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事儿,只说事不针对人。向楼主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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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20 11: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首要的是让大家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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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爱迪 发表于 2016-11-21 20: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映山红爱迪 于 2016-11-21 21:05 编辑

曲网一红尘,
是非三七分;
至清则无鱼,
何处是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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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晖音乐工作室 发表于 2016-11-21 21: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抄袭如何处理,首先就是要对抄袭提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什么是抄袭?其次给予雷同或相似提出一个指标,给予撞车做出一个判断标准,

这几项,必须达到一个全网大多数人的一个共同认知,不能张三有张三的标准,李四有李四的标准,这个问题不处理好,以后还会有一个说抄袭了另一个说没有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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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1 22: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21 22:40 编辑

如何认定抄袭,法理法规早有了,我想争论了这么久,可以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了,那就是谁也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大家情感上转不过弯来,还在自认为自己是对的,可以理解,但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怎么认定和反抄袭都得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这不是个简单的对错问题,是非问题,而是必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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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爱迪 发表于 2016-11-21 23: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曲网也是小社会,就像邻里之间有纷争,有些约定俗成就可已解决,不必都去法院吧。法律只是用来约束行为的,很多社会问题还是要靠“约定俗成”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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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1 23: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公共场所,那个公共场所也不会由着人性子来,那个公共场所都有禁止高声喧哗,大喊大叫,打架斗殴,这一条文明规定
邻里之间,更讲究的是和睦可亲,发生争执,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先调解,调解不成,最后不都还是上法院吗、当然,双方也可以互相谅解,私了
但没听说,与双方无关的人,参与争执,互相叫骂,把问题解决了的,上不上法院是当事人的事,当作为一位有修养的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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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爱迪 发表于 2016-11-21 23: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只是和您探讨下,请勿介意。您说的没错,公共场所是有明文规定,声音多高才叫喧哗,这也是要看个人的修养自我约束,还有公众的认知,总不会有人去测声音到底有多少分贝吧。至于旁观者,往往有纠纷就会找人评理,谁去评理,,,到居委会,那已经是不小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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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22 00: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22 00:08 编辑

其实大家的用意谁都清楚,只想简单点,达到目的,但牵扯到法律法规了,就无法简单了,
简单只会把事情愈搞愈复杂,愈搞愈大,把曲网和其他无关的人也卷了进去,真要简单,那就是让当事人自己去处理
都是成年人,连这点理性也不懂,那就没办法了,上法院吧,不要影响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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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晖音乐工作室 发表于 2016-11-22 05: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晖音乐工作室 于 2016-11-22 06:07 编辑

比如说,盖一座大楼。你盖了依水花园,我盖了近水楼台框架结构完全一样,外观形状完全一样,请问,我用了你楼上的砖吗?我用了你楼址的地皮吗?还是我用了你楼址的钢筋水泥?不是吧?但是这又是赤裸裸的抄袭。

你盖楼用钢筋水泥,你就不准我修小舍用钢筋水泥又是哪一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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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还没听过楼房版权的,新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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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22 08: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志旺老师的意见,转帖

争来争去,我来抛砖引玉,仅为参考。
1,草根和名家发生纠纷,支持原创。
2,词家和曲家发生纠纷,支持原创。
3,坚决打击抄袭,坚决维护原创。
4,200字的歌词,有20字相似,可定位抄袭。也就是一篇作品有百分之十的情节、文字、组词、韵脚相同,即为抄袭。
5,反击抄袭,反击恶人倒打一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暂时而又果断地禁止当事人到作曲网溜达一个月(不知基地软件有这项功能吗?)不赞成永久删除个人IP号。因为来这里落户的都是文化人,初心和初衷本性是善良的。知错就改也是好同志。
6,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搞语言暴力!
7,坚决兑现实名制!决不能搞马甲!
8,会员必须每年在作曲网公开发表作品60篇,才有权利发表自己获奖信息。不然,你只吸收别人的经验,只发个人获奖信息。网友们也会疑惑,获奖作品是何等模样啊?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不能少数人独享人类共有的文明。水涨船高,我们爱的是,中国作曲网队伍的文明技能,整体提升,全面振兴。切记:“公开、公平、公正”的真理,是放之四海的光芒金塔。
点评

点评

这一条4,200字的歌词,有20字相似,可定位抄袭。也就是一篇作品有百分之十的情节、文字、组词、韵脚相同,即为抄袭,我不同意,原因就是助词和地名人名算不算,古诗词名句算不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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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英雄 发表于 2016-11-22 09: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赞同老朱老师的看法.在文艺创作的路上,学习,借鉴,模仿,是必经之途,作为练笔是可以的,但都不是创作。而以此来炫耀,猎取功名,实不可取。文贵创新.有出息的作家不会重复别人,也不重复自已,每出都有新意..曲网关于是否抄袭,如何鉴别抄袭的议论够多丁!长篇累牍,引径据典没有必要。关键是融会贯通所学,别出新裁,写出一个新的自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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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22 10: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对朱老师的"200字有20字相似为抄袭" 下观点有疑义,请大家反驳。

如藏龙岛征歌 这里有龙头 凤凰台等景观
龙腾 龙飞 凤舞 藏龙岛 还有湖水 蓝天 光 电 谷 这些东西 很难绕过去
随便就20字了

点评

开什么玩笑呀?20字完全不可行,要慎重哦  发表于 2016-11-2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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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晖音乐工作室 发表于 2016-11-22 11: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晖音乐工作室 于 2016-11-22 11:29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6-11-22 08:56
朱志旺老师的意见,转帖

争来争去,我来抛砖引玉,仅为参考。


我以为这一条4,200字的歌词,有20字相似,可定位抄袭。也就是一篇作品有百分之十的情节、文字、组词、韵脚相同,即为抄袭不太严密,原因就是助词和地名人名算不算,古诗词名句算不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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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22 11: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有很多东西基本上是公用元素,大家都能想到,如当地的人文景观,当地的发展方向,口号以及一些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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