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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作曲网的宗旨,作曲网的原则。附带对抄袭征求大家的意见,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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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16 11: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求了很多老师的意见,为了曲网的长治久安,我综合一下,有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家跟帖补充。
1 ,曲网抄袭之风确实存在,主要的方式是模仿,仿造,简单的抄袭倒是不多。拿现有的东西拿来发展,窃取最精华的东西加以加工。
2,由于征曲的特殊性,被模仿者往往会比较吃亏,因为对方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润色,修饰上。
3,虽然从法律的角度看,由于成本的问题,很难判定对方抄袭,但是,作曲网争取有一个自己的规则,对这种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
4,由于征曲的特殊性,撞车的几率却是要大一些,因此,这个度,一定要把握。
5,还是由于征曲的特殊性,对原创者的伤害要大很多,毕竟主办方只有一个,同类作品几乎没有任何回旋之地。
6,为避免万马齐喑,文字狱,偶尔的,无意的雷同,不可避免的公共素材的使用,不可矫枉过正。
7,还是那句话,有理不在声高,尽量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尽量避免使用刺激性,攻击性,人身伤害性质的语言,恶化论坛氛围,最终都将得不偿失。
8,结论-对长期的,公认的,一贯的,甚至把吸取别人的精华为创作素材当作一种创作方法的人,我们曲网不欢迎,也请自律,自省。虽然您可能并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商业征曲这块国家没有立法,我们得有我们的规矩。

目前这个话题还是在讨论中!有不对的地方和更好的建议请跟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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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2: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12:43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6-11-16 11:50
征求了很多老师的意见,为了曲网的长治久安,我综合一下,有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家跟帖补充。
1 ,曲网抄袭之 ...


坚决支持,作曲网是谁开的,是风雅创办的,十年了,不容易啊,大家应该全心尽力支持,办好这个公共平台才是。,我们做客作曲网,首先要想到的是自己是个客人,客人的做客之道和起码礼节大家想必都知道,高声喧哗,大喊大叫,群起而攻之,那是打群架、来砸场子了,不能老按自己的想法和群组的家法胡来才是
管理员代表曲网官方的意见,多次表态,这就是论坛的规则,希望,大家不要自行其事,意气用事了。不管对错,自有公论,无需谁画蛇添足,对屡教不听劝说者
我觉得各版主应该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坚决果断的对违反作曲网和论坛基本规则者,采取相应果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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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2: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gui0508 发表于 2016-11-14 18:32
管理员说的很中肯。强烈支持。有没有抄袭尚无公论,直接点名恶意攻击别人,非要置人于死地,不知道哪来这么 ...

管理员这个帖子,我建议在网站最醒目的位置长期高亮置顶,作为人性化管理论坛的基本准则和规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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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2: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你行事说话太有风度了,为了表示对风雅的支持,我要购买一个最好的风雅软件,本来是完全不需要了,目的只是为了加入风雅软件群,支持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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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2:52
领导,你行事说话太有风度了,为了表示对风雅的支持,我要购买一个最好的风雅软件,本来是完全不需要了,目 ...

我个人觉得,在曲网这个和气大家庭中,大家别总用眼睛盯着别人看,看得别人心里发毛,来这个家做客不爽,以后不来了,管好自己就行了,公道和正义自有公论,也有规则和规矩主持,多发表些文学文艺学术评论,少来指手画脚,自以为自己高明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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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0508 发表于 2016-11-16 14: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明确以下原则:
1.不是一个主题的征集,创意结构相似但内容不同的不能认定为抄袭;
2.同一个主题的征集,如在创意结构上与之前其他征集雷同,其他作者再加以借鉴模仿不能认定为抄袭;
3.认为本人作品被抄袭的,必须先与对方进行私下交流后方可公开维权,私下交流应有证据留存;
4.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指名道姓辱骂他人,不能采用非法律许可的维权方法。
暂时想到几点,欢迎各位老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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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风 发表于 2016-11-16 14: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作曲网到底是干啥用的?除了现在商业征集歌曲版块里面大多数是词者发词然后就是守株待兔,梦想一笔金子哪天突然砸到头上。既然是作曲网,最应该的是怎样作曲的知识传绶和互相讨论,怎样编曲让主旋律既动听又适合歌词的意境。怎样应用《作曲大师》和其它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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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风 发表于 2016-11-16 14: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所谓抄袭的作品在没有产主商业价值前,大家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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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4: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沧风 发表于 2016-11-16 14:27
本作曲网到底是干啥用的?除了现在商业征集歌曲版块里面大多数是词者发词然后就是守株待兔,梦想一笔金子哪 ...

是啊,作曲大师软件确实不错,当初首选是它,可试用时用了好久也没学会,要是专门有个板块,系统的用视频教大家使用作曲大师就好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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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4: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14:55 编辑
沧风 发表于 2016-11-16 14:29
在所谓抄袭的作品在没有产主商业价值前,大家不必当真


风雅是家商业公司,理应把主要精力投放在商业营运上,创造效益,发展网站,为大家营建更好的家,像这种抄袭和被抄袭,
完全是当事人双方的事,可私了,也可打公司,风雅可以劝说,但同样也无法定裁断权啊和执行权啊,处理不好,公司反倒卷入一场无聊的官司纠纷中,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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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5: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雅公司出资出力,建这个免费平台,热情款待大家,咱们可不能图一时嘴巴快活,把人家风雅搞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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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5: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15:28 编辑

一般抄袭的法定认定是个很复杂的事情,有些认定有时要花上好年的时间,不想人想的那么简单,这是因为作品除了要认定文字、意境、抄袭多少的认定外,还要认定发表的时间,地点,谁先发表,在哪里发表
很简单,发表在曲网上的一目了然,但有些作品在曲网发了,同时又在国外,或其他网站发了,就不那么好认定了,费时费力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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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16 15: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gui0508 发表于 2016-11-16 14:00
建议明确以下原则:
1.不是一个主题的征集,创意结构相似但内容不同的不能认定为抄袭;
2.同一个主题的征 ...

这个细化的讨论很好,也请云泽和八两老师发表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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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6: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16:49 编辑

旗帜鲜明的支持官方原则,支持到法院反抄袭维权,有理说理,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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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7: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22:21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6-11-16 11:50
征求了很多老师的意见,为了曲网的长治久安,我综合一下,有不对的地方也请大家跟帖补充。
1 ,曲网抄袭之 ...


我在曲网发了数千首了,我不怕抄袭的原因是这些词扔在网上像垃圾一样,分文不值,如果有个高水平的抄袭者猛然走来,把垃圾变废为宝,我求之不得
我现在不会大喊大叫,说什么反抄袭吓你一跳,让你胆战心惊,炒了走了,我会暗暗的收集证据,等你包装制作,走红了,中奖了,最好是风靡大江南北,
行了,我这辈子只需做一件事了,跟着你走,一个一个官司打,一打一个赢,然后索赔,名有了利也有了,说不定下辈子不愁了。这个法子太歹毒了,我希望我自己最好不用
很多人被抄袭十分愤怒,却又无法,不想打官司,怎么办?其实也有办法,很多老师不发上网,等征歌截止后发,这是自我保护法,很好。
网站也有很多办法,抄袭问题主要是出在征歌上,大家最敏感的也是征歌。
那么征歌就严格控制,征歌帖子禁止随意乱发,所有帖子须经严格审查,发现有明显抄袭嫌疑者,禁止发帖,还可考虑更严厉的处罚,封        ID等,麻烦也就会少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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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8: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17:56
我在曲网发了数千首了,我不怕抄袭的原因是这些词扔在网上像垃圾一样,分文不值,如果有个高水平的抄袭 ...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绝对不能搞人身攻击,侮辱人格,抄袭只是侵权,侵犯人权则是违法了,
造成伤害性质严重,追究到头上是刑法了,比抄袭歌严重多了,更应引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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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泽 发表于 2016-11-16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泽 于 2016-11-16 22:18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6-11-16 15:43
这个细化的讨论很好,也请云泽和八两老师发表下意见


只回复网管,其他废话不予理睬!谢谢网管的辛苦付出,也谢谢你呼唤我来发言,不过我说的基本上说了,若有不明,可以再看我对你的两篇回复,包括其他后来有问题问我的,应该都能找到答案!我说关于这,我不再讨论了,不想与别人东扯西拉,白马非马,跑偏主题,废话连篇。为了曲网“一团和气”,我以后会少发不发贴,网上尽量潜水,上来只表扬,不批评!多嘴一句:希望曲网一团和气,不是一滩稀泥,一块净土,净土真静。
    顺便对几个高屋建瓴,发表雄论的先生说句,你们说的网上处理抄袭步骤,我的确早就按那走的!!!本来在一二步之间,萧思林沉默很久,应该内心煎熬,很是后悔,欲要出来承认错误的,不想某些人为了自己表现,发错误导向帖子,让萧以为真的能黑白混淆,魔高一丈,一念之间,一错再错,某些人算帮了倒忙,萧也大错特错,越错越远,不能回头了。所以,扪心自问,某些人为了哗众取宠,标新立异,把简单一个反抄袭的事情跑偏,害了萧,让他更可耻,还更长时间丢人!






我的另一篇回复:
也难得你写了一篇无关痛痒,似是而非的倡议置顶。你唯一一句有用的,就是劝人不发帖少发帖,这样防抄袭。我已经在那上面作了回复说明,基本意思应该都讲明了,有些要问我的,可以回看能找到答案。重点对你说一下,照着你说的那改头换面,拓展发挥也是抄袭!你们不懂去百度,去与那些好像懂法律的去无聊辩解。不是一定要百分之百的誊写,百分之百的照搬才是抄袭,抄袭鉴别没统一标准,但是抄袭了还是有一致认同观点的,除非睁眼说瞎话。再者,也的确按照你们说的步骤在指认抄袭嫌疑人,不想后面污七八糟的其它帖子欢迎抄袭,那嫌疑人还出来嚣张,那他就是抄袭者,就是曲网点名批评(没扩大到其他媒体,没采用其他过激手段),怎么会是人身攻击了,他抄袭剽窃,顽固不承认,还对原作者叫嚣,这才是最大人身攻击!我反复的问,曲网坐实的抄袭如何处理?因为发生在曲网,曲网应该有处置。打假方法方式都正确,后来的发展就是那些不分黑白,混淆视听的人搞乱的。很简单,两个举报帖子指向同一抄袭者,曲网除少数几个外,大多都网上发言认定是抄袭,都要求严惩,群情激愤,民心所向,那帖子却被视而不见,间接和谐了。曲网不是法院,但曲网不是要判他刑罚他款,要逼他道歉,而是能够起码劝他注意,要他离开行吧。这样才能有效管理,一团和气,一方净土。我何罪之有,怀璧其罪?这次八两何错之有,正义有错?八两兄致网管一封信,侠肝义胆,推心置腹,没得回应,或许还嫌多管闲事,说关卿鸟事?八两兄意气走人,这是哀大莫如心死,走谏!我相信,会有很多正直的人,真正写音乐的人会通过这次事件看清曲网本身,与八两兄共进退的,以往走的人已经不少了。我反复说过,即使曲网目的是卖软件,但既然提供这个交流平台,就应该有份社会、文化责任担当,管理好网站,也能双丰收。再说网管自己帖子,啰嗦半天,到底所言何物,要一团和气,你怎么创造一团和气的条件,打造一块净土,你怎样保证它不被污染?没说!要一团和气不是藏污纳垢,乌烟瘴气。要一块净土,不是三教九流,菜市戏园。你看,你的回帖寥寥,有点头脸的人,没谁爱听那几个人的废话,没几人愿去讨论,原因人家觉得没价值没意思,对网管和稀泥,甚至某些言论大失所望,不想掺和。我是不会再回复那些自相矛盾,见风使舵,东扯西拉的问题的。有曲网元老,曲网词曲大家告诫我,目前曲网混乱,学他们潜水,没必要与那些人扯淡,自己闲暇,写点文字求快乐,不发少发,别人就抄不了了,谢谢经验之谈。曲网如此之乱象,社员纷纷离去,其它平台来拉人,抄袭泛滥,马甲横行。让提倡文字不是谁创造的,欢迎抄袭,只能一声叹息。(此主题我再不讨论,我思考怎么私下处理萧思林,也算不负八两兄好汉精神!不明之处,希望回看我两篇回复。)




曲网大有明白人,这才是主流声音,才是曲网三个代表:
     "我不赞成对“抄袭”和“碰瓷”妥协和忍让。云泽对抄袭的反应是激烈一些。激烈是方法问题,不是立场问题。而一些人主张容忍抄袭,甚至替他们开脱,这是反潮流而动的。是错误立场错误观点。一些人想利用“抄袭难以界定”来大行抄袭之风,这是必须令人警惕的,此风不刹,怎么得了。萧思林的抄袭的确太明目张胆了,谁能不气愤?!主题,切入角度,创意思路,语言风格,修辞,甚至整句地抄。近一年来,大多数作者在发帖子里都特地标明,谢绝抄袭,借鉴。鄙视抄袭等字样???说明抄袭已经到了必须时时防范的程度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一些人把驳斥抄袭者说成是个人攻击?这是颠倒黑白。驳斥抄袭的态度强硬激烈了些,不应该成为一些人围攻他的理由吧。那么,围攻者都是谁?肯定不是那些获奖数量大,作品质量上乘的,独立思考的作者群,也就那三五个没得正题,不就事论事,不实事求是,南辕北辙,东扯西拉,曲网听这些人的,算误入歧途了。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打击抄袭无罪。必须弄清什么是借鉴什么是抄袭。严防一些人摸着浑水抄袭,打着“借鉴”的旗号抄袭。
打击抄袭,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对国家版权局来说也是个难题。但对歌词这样一个小领域,鉴定是否抄袭,并不难。不外乎:主题,角度,创意,修辞手法,艺术思维、框架、语言词句等。特别是在曲网,两篇一对照,自然明了。
个人觉得,在论坛上打击抄袭,首先要讨论清楚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借鉴。在两者间划个线。其次,建立一个警告机制。由版主和被抄袭作者举证,再由论坛上较有影响的作者组成一个监督审议小组。宜五至十人组成。对论坛明显抄袭和故意碰瓷,严重无端骚扰论坛秩序等情况进行讨论处理,如果确证,出现一次永久封号,且曲网通告。意见不成熟。请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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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21: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21:59 编辑

作为网站方,没有抄袭的法定认定权·和法律执行权,但为了维护网站的安定团结,针对网站一些严重的抄袭现象,采取预防防范抄袭行为手段
对一些抄袭贴,有权禁止发帖和限言,但也只能是认定有抄袭嫌疑,不能一口定论就是抄袭,抄袭结论应由权威机构法定认证。至于抄袭者和被抄袭者之间的矛盾
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网站管理方及其他人等无权干涉,更不应该把矛盾扩大化,这不是简单的反什么的认识,这是法制社会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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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22: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22:19 编辑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应打着正义、维权等道貌岸然的旗号强行捆绑网站或煽动他人参与,
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要维权,自己完全可以有权力,在网上叫喊,永远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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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飛揚 发表于 2016-11-16 22: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这里好几年了,说两句:一、尊重原创。二参加征歌的作品,自己感觉好的,不发论坛,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防止抄袭难,鉴定是抄袭也无力处理。高安的《红尘情歌》就是抄袭我和另一位老师的歌曲《真想牵着你的手》,若不是广西一人出来说高安抄袭了他的作品,打起官司并胜诉,高安赔一分钱,把著作权给了广西姓徐的作者。高安很久不能唱《红尘情歌》,前年高安与我们联系,承认是抄袭我们的歌曲,要我们帮忙,出证据与姓徐的再打官司,我们也提供了原创有关资料,现在高安又敢唱起《红尘情歌》了,呵呵,那又怎样?没办法的事情。所以要保护好自己的作品,最好被采用了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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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22: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抄袭现象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的确可恶,打抄袭官司很难打,抄袭的认定程序很复杂,
我打过这样一个官司,打赢了,但确实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最后,法官对我说,你赢的是理,
这就是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缘故,很多人争争吵吵一辈子也没弄明白,谁有理,最后法官说了,谁赢了官司,谁有理
大家反抄袭就是要争这个理,所以最好还是去法院,请法官开金口,千万莫去想再顺便捞一把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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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泽 发表于 2016-11-16 2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泽 于 2016-11-16 23:02 编辑

再发一条一德高望重曲网老师给我的安抚:
“云泽,看了网管的帖子,十分失望。真像美国政客一样权衡自己的得失。他所主张的“好好主义”。就是在和稀泥。声讨抄袭为什么要反被几个无关人员围攻,他们意欲何为?用文革遗风,人身攻击,倒打一耙???这不是法律论坛,就是讲法律也应该是建言献策,指导如何法办抄袭者!先让这几个人发言,看如何表演,剧情没完,一定要反转。不然还了得?”

  真的感谢老师们,曲网正义还在,写音乐的人还在!我真的不再发言了,想私自怎么对付抄袭者去了。是谁在绑架曲网,是谁在矛盾扩大,是谁在一唱一和搞圈圈,我反对抄袭,其他反抄袭的帖子也被网管点亮,大家不约而同都坚定反抄袭,不想无关人员横生事端,乌合一起胡搅蛮缠,说三道四,东扯西拉,自相矛盾,白马非马,南辕北辙,谬论叠出。那是人家说话权利,那让那些人胡乱扯淡去吧!我是不屑的,没必要浪费口舌。我闪了,你们讨论法律就让萧思林控告我人身攻击,诬陷诽谤吧?你们讨论绑架曲网,拉帮结派,就这乌合的三五个一唱一和去吧。我害怕了,害怕时间都给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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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16-11-16 23: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1-16 23:25 编辑

郑重声明下,本人在作曲网无门无派,至今为止,没参加任何什么群,孤身一人,看古风版就知道,没有什么人来捧场
来发贴的人寥寥无几,本人和大家所公认的抄袭嫌疑者之间,无任何关系,之所以如此坚决强烈的抨击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是因为本人也经常在网上遭受这种攻击,对此深恶痛绝,远胜过什么抄袭者,这种行为,比抄袭更可恶更可耻。大家不妨仔细
想想看,关于抄袭,也有可能是无意撞车碰瓷,一夜之间,突然大雪纷飞,你自己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是千里冰封
这种尴尬的结果随时会落在每个写作者身上,如果是你,你做何想。再想想,为什么一场大雪为什么会那么蹊跷,完全是有组织
有预谋的,同时发力,就会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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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6-11-17 09: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作为网站方,本不应该参与会员之间的争论,我们的要求就是大家文明发言,不搞人身攻击,不发表违法言论。

但是既然参与进来了,我们也只能让大家先畅所欲言,争取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

首先我要说,云泽老师你有想法,有见地,也有能力,更有正气。也让我们对抄袭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你提出的管理方法,也是建设性的,其实我也一直在考虑。

但是,恕我直言,你做事的风格让我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感觉,哪怕是论坛的创始人都有这种感觉,你说别的会员谁受的了?论坛是公共场所,需要凝聚人心和人气,不是专制场所,管理论坛,你的这种做事的风格肯定行不通,最后只能做成一个小圈子。

其次我要强调的是:作曲网官方从来没有任何言语支持抄袭和侵权。本帖也一直在讨论抄袭的认定问题,奈何成了无关痛痒,似是而非,和稀泥了?

争吵攻击解决不了问题,现在是文明社会,法制社会,需要的是道理,证据,规则和一个可行的方法。
作为网站管理方,我们肯定要公正公平,不能有所偏袒,若说有所偏袒,只能说偏向于一个理字。
我说和为贵,就是要大家平心静气讲道理,所谓君子绝交不出恶言。
论坛需要平和,坐下来讲道理,我们这里不是暴力机关。一个整天剑拔弩张的论坛,肯定是不受欢迎的。
我发帖以来,征求过十多个本网的资深会员的意见,对抄袭,大家都是一致反对。但是建设性的意见呢?大家都觉得很难,也没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好方法。

关于抄袭,还有一个问题要考虑,人家想抄袭你,干嘛发来作曲网?能发出来的,基本上自己认为自己没有抄袭,这与每个人对抄袭的认识标准有关。要抄袭你,直接投稿或者背后操作不行?说实话,我们能做的相当有限。顶多让抄袭转向地下。



也曾经构想过建立一个投票机制,或者成立一个什么委员会,实在是没有时间操心,既然你想到了,可以考虑把这个想法具体化,建立一个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和规则,也建立一个对执行者的约束机制以及投诉机制,一个可行的警告处罚机制,然后我们通过投票和征求各方意见后执行,其实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标准和规则,没有这个标准和规则,肯定会口水不断。若条件成熟了,可以考虑试运行一段时间。

零零碎碎说了一些想法,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多探讨,多交流,兼收并蓄,共同提高。

一句话,多讲道理,多提建议,多想方法,少扣帽子,少怄气,多交流,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呢?



题外话:

作曲网论坛是我们给大家交流的一个免费的平台,算是我个人的一个爱好和一个梦想吧,就像我做作曲大师软件一样,做到全国第一,短命十年,还比不上旁边一个开饭店的,真正拿命换钱,是真正的不计成本才能坚持下来,开办12年来,无数的原创非原创网站都倒闭了,为什么我们能坚持到今天?说来大家不相信,全是靠我个人不计成本的付出(若算成本,仅仅是请一个高水平的网络管理员绝对是一个不菲的成本),坚持到今天,我个人付出的人力物力心力无法用金钱来计算,记得有一年网站被黑,公司的技术人员和服务器托管商都没有办法,最后我牺牲了整个国庆长假七天没日没夜才把服务器弄好!这么多年来,除了硬件带宽成本,还需要随时随地处理网站的突发情况,可以说一刻不得安宁。而我们从网站上所获得的收益,根本就微不足道,因为上论坛而买软件的人屈指可数,基本上是靠作曲大师软件的销售补贴着网站的运营,若论经营,花同样的钱去打广告绝对比费力操持论坛效果好很多。希望大家也体谅站方的难处,大家在这里人气旺我高兴,也仅仅是高兴而已。至于大家的去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有缘则聚,缘尽则散,得闲则来,无闲则去,或者哪天怀念了,再与曲网一聚也未尝不可。人生苦短,在一起就是图个开心,没有必要闹的不愉快。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没有必要参与会员之间的内部纷争,我已经关照版主,以后相关帖子一律移动到站务讨论中进行处理,以免下沉过快。要解决好问题,需要大家给彼此一个退路,如果各不相让,无法协调,只能请大家上法庭解决问题,我们官方今后也可能不再参与类似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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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东 发表于 2016-11-17 13: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学东 于 2016-11-19 09:00 编辑

    中国作曲网的影响力,不是仅仅靠几个人就能维持和支撑的,其根本原因还是网站自身的魅力和社会需求,所以受到词曲作者及广大音乐爱好者的喜欢和热爱。受益于作曲网的朋友应知道珍惜,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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