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02|回复: 11

11.20截止《情醉向家坝》

[复制链接]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1 2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即兴诗仙 于 2017-1-13 22:40 编辑

1



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 征集启事
2016-09-05 00:00 来源:宜宾县新闻网 点击次数:641 【字体:大 中 小】 [复制链接]

为切实提升宜宾县对外形象,宣传展示宜宾县特色文化和精神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和影响力,特面向全国开展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作品主题
围绕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向家坝高峡平湖、天宫山千年茶海、石城山古镇驿道、越溪河碧水福地、赵一曼英雄故里)进行创作。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宜宾县文化广电局、宜宾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宜宾县音乐家协会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歌曲报送时间为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二)作品应重点围绕“五张名片”选题创作;
(三)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传唱度;
(四)歌曲表现形式、风格不限,但应抓住文化精髓、体现地域特色,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五、奖项设置
(一)金奖5件(每张名片1件),奖金8000元/件;
(二)银奖10件(每张名片2件),奖金2000元/件;
(三)铜奖15件(每张名片3件),奖金1000元/件;
(四)优秀作词奖和优秀作曲奖(若干件),奖金400元∕件。
六、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征求意见、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最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确定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
七、投稿要求
(一)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材料
1.参赛作品的歌谱(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组合的简谱)用A4纸打印6份邮寄,并发送电子文档(曲谱和电子档都标注作者姓名)。
2.有音响资料的参选作品,可附一份(可以选择CD、CD-R、MD或DAT等形式);
       3.参加者应提供充分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等复印件一份。
4.《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表格》(详见附件1),填写要求:
(1)当同一参加者创作(或参与创作)多个参选作品时,该参加者应就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每一件作品各填写(签署)一份《参选表格》;
(2)如任何参加者拒绝就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任何参选作品填写(签署)或不实填写(签署)和不完整填写《参选表格》,该参选作品将被视为丧失参选资格;
5.经作者签名的《参选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2),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的任何补偿责任。
(三)投稿方式
1.投稿地址:四川省宜宾县华盛街11号,邮政编码:644600。
2.投稿邮箱:782902162@qq.com
3.联 系 人:刘  循,联系电话:0831—6200108。
八、著作权归属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征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寄送至征集办公室的材料,包括音响资料、歌谱、《参选表格》、《参选作品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概不退还。参加者同意按其签署的《参选作品授权书》中的规定,获奖和入围作品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自始归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演奏(演唱)人选、出版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参加者对此无权干涉。
(三)参赛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对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奖项在评选过程中,如不符合评审专家组的审议,将采取缺评或不评选此奖项。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表格
       2.宜宾县“五张文化名片”原创歌曲征集参选作品授权书
                                                                                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2016年9月5日
附件.doc
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16-11-2 10:3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田老师好词!美不胜收!问好!

点评

冷老师过誉,谢谢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 12: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金秋枫韵 发表于 2016-11-2 11: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名字好像是老朋友,想不起来见面的地点和时间了,莫见怪。我又来学习你的好作了。

点评

老朋友,新朋友,作曲网上都是一家人!谢谢您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 12: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2 12: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16-11-2 10:37
田老师好词!美不胜收!问好!

冷老师过誉,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2 12: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秋枫韵 发表于 2016-11-2 11:20
看名字好像是老朋友,想不起来见面的地点和时间了,莫见怪。我又来学习你的好作了。

老朋友,新朋友,作曲网上都是一家人!谢谢您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林波 发表于 2016-11-2 13: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愧是词坛名家,出手就是不凡

点评

波波老师太谬赞了,问好,多谢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 14: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2 14: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波 发表于 2016-11-2 13:12
不愧是词坛名家,出手就是不凡

波波老师太谬赞了,问好,多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柏屿 发表于 2016-11-2 2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田老师的佳作

点评

谢谢您热情支持,祝多获大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3 13: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3 13: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柏屿 发表于 2016-11-2 23:40
学习了田老师的佳作

谢谢您热情支持,祝多获大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天向上也 发表于 2016-11-3 14:2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看过来!曲家看过来!!

点评

谢谢郭哥支持!祝多获大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4 20: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6-11-4 20: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向上也 发表于 2016-11-3 14:23
朋友看过来!曲家看过来!!

谢谢郭哥支持!祝多获大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龙马 发表于 2016-11-5 0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支持佳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 鄂ICP备05006521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750号

GMT+8, 2024-4-28 03:22 , Processed in 0.141486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