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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冬天的雪花 于 2016-10-29 11:26 编辑
今日收到邮件和作品转让合同,本人创作的歌词《种子诗与远方》该公司歌名《种子颂》获该公司入围奖,奖金500元,现特此公告声明,自愿放弃
本人将继续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版权,但允许该公司非商业性质的使用,特此公告
公告人 纪铭战
2016年11月27日
种子、诗与远方
词纪铭战
一粒种子的极北香
让我想念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叫远方
有我耕种的稻米金黄
一首情诗的缠绵感
让我难忘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叫龙鼎
有我书写的美丽诗行
种子啊,根在远方萌芽
却扬穗在梦里江南
那秋季的山河农庄
飞着大雁春暖花开翅膀
远方啊,种子奇特梦想
却诗画我天蓝灵感
那骏马奔驰的内蒙
也放牧原野金色的歌唱
种子,诗与远方
一种龙飞凤舞的浪漫
一种风吹稻花的飘香
附 作品转让空白合同
甲方(转让方):
个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龙鼎(内蒙古)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龙鼎农业科技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152223196409217318
联系方式: 0471-39845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相互协商就甲方创作的作品【种子颂】(以下简称“该作品”)作品著作权转让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1、转让作品
1.1“转让作品”系指由甲方确认向乙方转让的下列作品:
作品名称:《种子颂》
作品内容:(见附件)
2、转让权利
2.1 甲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范围内出让作品 《__种子颂》的全部著作权(署名权归属甲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权利(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申报获奖权(14)申请著作权保护(15)保护作品完整权(16)发表权
2.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转让乙方的权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且保证上述作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名誉权或有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甲方违反前述保证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3在本合同生效起内出现的作品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对此作品享有完整的权利。涉及侵权及承担经济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2.4甲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会以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使用。即:甲方保证乙方一家独享此种权利,不能将转让乙方的权利再次转让他人。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采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著作权转让费用。
3.2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转让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费用为 500元 (伍佰元),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 违约条款
4.1.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期依据著作权的保护年限为50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人民币。
5、 其他约定
5.1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其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本合同的变更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后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任何本合同有关事宜的联系,变更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5.4 本合同附件:①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②其他:工作单位;
5.5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著作权转让作品 (请附作品)
附件2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工作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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