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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安化 我的家乡(“迷人的茶乡”原创歌曲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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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彼岸 发表于 2016-3-28 12:44:17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阳光彼岸 于 2016-3-28 13:01 编辑

美丽安化 我的家乡
  词:安百花

听一曲老调古韵悠长
喝一口资水智慧灵光
访一访梅山人杰地灵
走一走古镇终生不忘

“竹子之乡”美丽安化
我的心随你一起荡漾
美丽安化 我的家乡
我的爱与你一同绽放

“羽毛球之乡”美丽安化
我的爱与你一起飞翔
美丽安化 我的家乡
我的情与你一同芬芳



姓名:安百花  单位: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党群部
联系电话:13903639750    邮箱:1055460013@qq.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 邮编:157013
“迷人的茶乡”安化县首届原创歌曲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繁荣我县文艺创作,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特举办“迷人的茶乡”安化县首届原创歌曲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安化县委宣传部、安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青团安化县委。
    承办单位:安化县作家协会、安化县音乐家协会、安化县舞蹈家协会。
二、比赛时间
   (一)赛事启动宣传:2016年3月
   (二)征集参赛作品:2016年3月——7月31日
   (三)评审:2016年8月1日——8月30日(包括初评、复评、终评)
   (四)颁奖:2016年10月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县内外专业和业余的词、曲创作者。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创作时限:不限(近年未发表、未参赛作品均可)。
2.作品形式:不限。
3.作品内容:一是具有鲜明的时代感,传播安化文化旅游和茶乡文化的作品;二是创意新颖,内容健康,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思想感染力的作品;三是反映我县风土人情、亲情伦理、百姓感悟或青年一代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生活情趣和理想情操的作品。
4.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3首,每首原创歌曲类作品播放用时不能超过6分钟。
5.作品采取邮寄和送交的方式提交大赛组委会。参赛作品统一刻录成光盘小样,纸质类一式两份用A4纸清晰打印或工整完整抄写邮寄,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word版,以上均须注明词作者、曲作者。
6.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7.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像资料等)拥有非商业使用权。
8.报名费、参赛费均免。参赛者自行负责配器、录音、制作、邮寄及领奖差旅等费用。
9.相关赛事章程、规定,大赛组委会将及时发布于安化新闻网、安化电视台新闻频道、安化县作家报等信息平台,请参赛者予以关注。
10.投稿地址:县文联办公室。
11.联系人:
杨艺红   13217377346 QQ: 593876183(县文联)
陈 红     13574717346 QQ: 289784423(县音协)
四、作品评选
(一)评奖方式: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文学界、音乐界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根据评审的情况,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分别给予奖励。
(二)广大非评委的音乐爱好者参与评选方式
    方式一 :微信平台投票
    方式二 :赛事网站投票
五、奖项设置
  (一)原创歌曲金奖(1名、奖金8000元),原创歌曲银奖(2名、奖金各6000元),原创歌曲铜奖(3名、奖金各4000元),原创歌曲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原创歌曲网络投票最具人气奖(1名、奖金2000元),其他入围作品奖励纪念品一份。
   (二)对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奖金(或奖品)、奖杯、获奖证书,部分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颁奖活动。
   (一)大赛决赛结束后,电视台、网站播出获奖歌曲。
   (二)获奖歌曲编印成册,获奖作者及作品向上一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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