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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词] “仙居国家公园之歌”歌词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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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gjgy 发表于 2016-1-19 10:19:11 | |阅读模式
中国东部,东经120°-121°,北纬28.5°-29°。陡壁森然,峰峦叠嶂;山色俊秀,绿水环绕;飞禽走兽,肆行出没。悬崖上的蝌蚪文,追索着远古的人类文明;括苍山一览众山小,傲视浙东南;皤滩码头的舟楫,见证盐运古道的兴衰。如今,这里成为自然的栖息之地,成为人们身心的休憩之所——仙居国家公园。为展示仙居国家公园的美好形象,扩大公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民众更多地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现决定开展“仙居国家公园之歌”歌曲创作征集系列活动。本阶段为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围绕仙居国家公园主题,反映国家公园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景观、悠久的人文历史,展示国家公园美好形象等相关题材的歌词作品。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内容健康,词句生动,雅俗共赏。
   3.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及海内外人士,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专业词曲作家或业余词曲作者均可。
  三、征集方式
   1.报送方式:作者需填写完整作品登记表(附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2.每位作者限报1首。
   3.截稿时间2016年2月23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登记表请至仙居国家公园官方网站首页最下方歌词征集方案内下载,官网地址附后。)
  四、征集步骤和评选方式
  本次征歌分歌词征集、公众投票、专家评选三个阶段进行。
   1.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23日为歌词创作征集阶段。歌词征集截稿后,经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组织从所有参评歌词中,择优遴选出若干首优秀歌词作品在仙居国家公园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开展投票。
   2. 2016年2月25日—2016年2月28日为歌词公众投票阶段。
   3.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4日为歌词专家评选阶段。歌词征集截稿后,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专家评选成绩与公众投票成绩相结合决定最后奖项。
   五、奖项设置
  通过征集,评选出仙居国家公园之歌歌词作品1首,奖金3万元;入围奖作品2首,奖金各1万元;参与奖5首,奖金各2千元。(以上奖金所得税自理)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活动组委会将设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选。
   2.有关仙居县情、仙居国家公园的文字、图片、视频介绍可登录仙居国家公园网站或关注仙居国家公园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仙居国家公园网站 仙居国家公园.政务),仙居国家公园微信公众号:仙居国家公园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
  报送地址:
  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路2号三楼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
  邮编:317300
  联系电话:0576-89389715
  联系人:朱凌飞    邮箱:xjgjgy2015@163.com
  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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