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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古音乐(一)音乐的起源和先秦乐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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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甘娜 发表于 2015-9-9 15:53:43 | |阅读模式
1、音乐的起源
' Y  E; o  y/ q3 l2 {2 c目前所知中国最早的歌曲,是后人为之起名的《涂山氏妾歌》。传说大禹巡行到南方的涂山时,涂山王的女儿爱上了他,但不知什么原因大禹却冷落了她。涂山王之女没有放弃她对大禹的爱,命自己的侍妾在涂山的南面等候大禹归来,侍妾久等大禹不见归来,便唱了一首歌——“候人兮猗”。' n0 ]# ^/ }" f  M) v0 a! A
这是一首只有四个字的歌曲,其中前两个字——“候人”是具有意义的;后两个字“兮猗”是由感而生的叹语。前两个字是歌的基础,但更应该注意的则是后两个表达情感的慨叹字——“兮猗”,正是这慨叹之声,使之成为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音乐长河源头组成部分。
" r' l  v! u1 |+ g7 _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进,祖先们并没有停留在这只有四个字的音乐的水平线上,他们翻动着历史长河的浪花,为音乐的发展又逐起了更大的波澜
% r2 C5 O1 ~* t6 U+ \( D2、先秦乐律学
! P: v$ T# Y$ r5 w音阶和十二音这样一套完整的音乐理论体系,究竟产生于何时?曾有人作过“五音”产生在商以前,“七声”和“十二律”产生在周的结论。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如果先不把舞阳骨笛的音阶算在内的话,也很难确定说在西周或更早的商代就已产生,只能判断当时只是初具规模,是后人逐渐使之趋于完整化的。
* l% [. p: u% ^2 B3 I) c后世文献一般认为“商以前但有五音”,至周代始有“七音”。若根据传说,大概到了周代末年,中国就已经有了七声音阶和十二律了。《国语?周语》中记载了公元前六世纪时,周景王(公元前544年——公元前522年在位)向伶洲鸠问乐的故事,大意是:周景王问其手下的乐官伶州鸠,十二律是什么,伶洲鸠就把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等十二律名完全例举了出来。景王还问七音是什么?伶洲鸠便把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个音阶名列举了出来,这虽然是一种记载,但却向人们说明了中国音阶发展的历史线索。
9 {& ^" Q/ {2 C% M( |. Q$ J在中国,五声音阶从古至今一直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郑国的子产曾说:“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左传》)”,可见在当时五声音阶是占主导地位的,而七声音阶则处于从属地位。中国古代用“宫、商、角、徵、羽”作为音阶中各音的阶名,用“变”来表示低半音,用“清”来表示高半音。在古代的五声音阶中,“常用‘变宫’、‘变徵’两个音作为衬托或丰富五声之用”。
. T, M4 W0 Q2 |" a3 x3、三分损益法- c1 k5 t( l; B- g* p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急剧地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动荡时代,社会面临着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诸子百家,著书立说,各抒己见,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空前活跃的开拓创造时期,而理性主义是这一时期总的倾向和总的思潮。6 u8 Y, |2 F- G3 F
学术上的百家峰起,诸子争鸣,为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齐桓公时的相——管仲在其著作《管子·地员篇》中对乐律学提出了“三分损益”的理论,就是中国最早的律学理论。
+ _) T) w0 P% D( a% k& E《管子·地员篇》是一篇研究土壤学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管仲提出了有关音律与农业生产等相关联的论点,并把音的高度和井的深度及植物生长这三者相联系。同时还把宫、商、角、徵、羽等由低到高的一系列音与家畜的鸣声相比拟。2 V) [! Z% v0 e6 n$ ^
《管子·地员篇》提出的“三分损益”的意思是把一个音律管分成三份,“损”是“减”(即从三份中减少一份),而“益”则是“增”(即再加三分之一),就是说以一根一定长度的发音管为准,把它减掉三分之一长,就形成了下一个律管,再把这个新律管加上其自身的三分之一长,便又产生出一个新的律管来。这样延续的一损一益,便产生出十二律。3 p8 p7 s3 D8 t
记载中,管仲实际只相生出了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继管仲之后,《吕氏春秋》的“音律篇”在管仲五音的基础上又继续相生了11次,也就是相生到“清黄钟”,使十二律的相生得到完成。但当相生到第11次(即到十二律)后的“清黄钟”时,“清黄钟”不能回到原出发律上,使十二律不能周而复始,这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此后的近二千年中,中国历代都有一批有识之士对这一律学问题进行了不懈地探索,“三分损益法”在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当在不同时期进行介绍。
5 V; t- \3 U. g“三分损益法”每制出新的律管与原律管的音高都是上方五度,再下方四度,又上方五度,再下方四度……的关系,但需要再按音高次序调整排列,才能得出十二律,所以它又叫“五度相生律”,亦有称之为“五度相生法”。《管子·地圆篇》中的相生方法是先“益”后“损”。# ^( y* q7 C5 ]6 M6 g( D
“三分损益法”理论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的“十二律”的理论,比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的“律制”要早一个世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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