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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启动(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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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雨 发表于 2007-8-11 11:27:39 | |阅读模式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新闻发布会

6月23日下午,“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本次大赛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据悉,本次大赛是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此项赛事将历时一年半,大致分为筹备、征集、选拔、推广四个阶段。在征集阶段,歌词作品通过电子版报送至指定专设邮箱(邮箱地址:lxgq@vip.sohu.com)后,大赛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的歌词将在搜狐和主办三方的网站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歌曲作品的推荐评选以省级报送单位到分赛区再到大赛办公室的递进方式进行报送。评选各个阶段,将以群众和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原则进行作品评定,各分赛区亦按照这一评选原则组织初评和复评。作品终评则由大赛办公室汇总各分赛区评选报送的150至200首作品,按照群众反馈意见为主的原则评定后选出30首入围作品,再进一步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演唱推广活动,加上搜狐等三个渠道听取群众反馈信息,结合评委会意见,最终评出等次奖和优秀奖。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新闻发布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将全程体现群众意见,突出群众性、凸现广泛性。在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等六大分赛区的推广活动中,将通过举办原创作品演唱会和推广演唱会等形式,借助网络、电话、短信等手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大赛办公室对汇总的近200首作品,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演唱推广活动,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遴选出30首获奖入围作品;对终评选出的30首优秀流行歌曲,大赛办公室同样按照群众反馈意见为主的原则对作品进行等次奖的评定,并对获奖作品集中进行宣传、推广。届时,部分获奖作品将由全国著名歌手在大型颁奖晚会中演唱。
  在奖项设置环节,本次歌曲创作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5000元,按照词作者40%、曲作者60%的比例分配奖金。

[ 本帖最后由 潇雨 于 2008-7-7 22:25 编辑 ]
高岭123 发表于 2008-6-24 13:11:39 |
新朋友可以来吗???;P
走马观花 发表于 2008-10-4 01:21:25 |
现在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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