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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们不能逍遥法外:要求履约律师函 (请大家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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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real 发表于 2009-9-6 1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nereal 于 2009-9-6 14:05 编辑

     老赖们不能逍遥法外:要求履约律师函 (请大家顶贴),这个函是本人根据网上范文写的一个,征集作曲网作者中的律师(或大家的亲友中的律师),做一次支志愿者,请大家参与,与那些老赖干到底。



                           要求履约律师函


___________公司(部门)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作曲网(zuoqu.net)注册词曲作者_________等人委托,就该多位词曲作者应约参加贵单位公开歌曲(词)征集,至今结果未揭晓事宜,特向贵公司致函:
     贵单位于__________ _____日于,________等媒体(附网址)发布如下征集歌曲作品信息(见附件),作曲网多位作者在核实该征集信息后,多方收集资料,艰苦创作,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应征作品发往贵单位公示的接受邮箱(负责人);但按照贵单位公告所示,自作品截止时期起,至今时间已经过去_____个月,贵单位仍然未公开该作品征集的评选结果,让人不得不对贵单位对举办此次活动的公正、公平、公正等诚意产生怀疑。
     本律师受当事人委托,特向贵单位发此律师函,请贵单位及相关主管人引起重视,贵单位在媒体上公开发布作品征集消息具有法定效力,广大词曲作者艰苦创作、投递作品,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包括上述作者在内的广大参与者有权依要求贵单位履行承诺,公正、公开、公平对该次征集收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在有关媒体公布结果,并依法向作者支付相关奖励(报酬)。
     在接到本函7日内,贵单位应该做出答复,否则本律师将接受委托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贵单位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

      




附件一:XX单位公开征集XX歌曲作品的公告(网址)

附件二:参与该次征集部分作者参与证明(可不对征集单位公开)

附件三:新闻报道《政府征广告语失约惹官司 投稿人状告肇庆农业局获900元和解费》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08/27/content_456380.htm
蝶舞翩跹 发表于 2009-9-6 11: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ding  !
 楼主| onereal 发表于 2009-9-6 1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以不以作曲网注册网友名义,以参加征集作者多个个人名义。免得给作曲网增加压力。
   刚才注意到原来置顶的帖子:揭露逾期不揭晓单位的帖子已经不在了。是否被和谐了?
不孤单 发表于 2009-9-6 13: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李胤 发表于 2009-9-6 14: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6 15: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xiaoyao789 发表于 2009-9-6 15: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xianqun999 发表于 2009-9-6 16: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处不大,有些单位和企业就是死猪不怕开水汤。我今年碰到两个不诚信的:
1.武汉江通数码有限公司《棒棒堂》主题歌征集,转让协议都签了,约定签字后7日内兑现转让费,但至今无结果。朋友们想去封他们的办公室,我说揭露他们的欺诈行为更有力;
2.陕西渭南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在渭南最大的体育馆举行)使用我编曲,刘兴隆词杨铭曲的《留守娃》,名字都不写。找他们居然一问三不知。律师给他们去函,也不见回音。你想起诉,时间陪不起。故此,针对这样的情况,唯一现实和有效的办法就是谴责他们,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的不法行为。
农家乐 发表于 2009-9-6 18: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handshake:handshake
hzhza418516 发表于 2009-9-6 18: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如果有信心,学习王海做个职业维权人倒蛮不错的。不过,有几个问题请考虑清楚:
一.这笔不菲的律师费由谁预先支付?
二.如果争来的报酬抵补不了律师费怎么办?
三.你有时间全程奉陪到底吗?
于学东 发表于 2009-9-7 09: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处不大,有些单位和企业就是死猪不怕开水汤。我今年碰到两个不诚信的:
1.武汉江通数码有限公司《棒棒堂》主题歌征集,转让协议都签了,约定签字后7日内兑现转让费,但至今无结果。朋友们想去封他们的办公室,我说 ...
xianqun999 发表于 2009-9-6 16:20


拙见:如果从长远考虑,只谴责他们不疼不痒,来点硬的更有必要。长痛不如短痛,目前就应当花点气力,把以上两个不诚信的出头鸟树为典型,送上法庭,拿他们来开刀,这样可杀鸡驯猴,警示后者,否则此风难刹,甚至会不乏效仿者且将愈演愈烈,因为并非这些不诚信的单位不知道自做的不对,他们是明知故犯,因为他们得到了好处,无人奈何他们,故而把诚信抛到脑后,见利忘义,忘乎所以,胆子越来越大... ...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7 10: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如果有信心,学习王海做个职业维权人倒蛮不错的。不过,有几个问题请考虑清楚:
一.这笔不菲的律师费由谁预先支付?
二.如果争来的报酬抵补不了律师费怎么办?
三.你有时间全程奉陪到底吗?
hzhza418516 发表于 2009-9-6 18:45

--------
只要打赢了官司,他们要包赔一切损失的----------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7 10: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日起,济南市面向全国征集“泉城之歌”歌曲、歌词,热切欢迎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歌词征集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底,歌曲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底。活动组委会将分别评出10首歌词和歌曲,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大2万元。
附:《“泉城之歌”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济南,南倚泰山,北傍黄河,以泉水众多、湖山秀美而驰誉天下,素有“泉城”美誉。济南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龙山文化的发现地,是大舜、扁鹊、李清照、辛弃疾等历史文化名人的故乡。济南,是山东省省会,近年来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和市民精神面貌变化巨大。
    为把济南建设成为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美丽城市景观和浓厚创意氛围的文化强市,推进济南的文化建设,塑造城市良好音乐形象,提升城市美誉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文联、济南人民广播电台、舜网联合举办“泉城之歌”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诚盼全国广大词曲作家和音乐、文学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征稿要求
    1、征集作品为歌曲和歌词,歌曲如附寄演唱小样尤为欢迎。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2、征集作品以歌唱济南为主题。歌词的题材和写作手法不限,与济南有关即可。
    3、作品要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以独唱为主,风格不限。
    4、抄写工整清晰,简谱、五线谱均可。
    5、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征稿时间
    征稿活动自即日开始,歌词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底,
    歌曲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底。
   
    三、奖项设置
    “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应征稿件进行汇总整理,并成立由全国和山东省音乐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歌曲设立一等奖两首,每首奖金2万元;二等奖3首,每首奖金8000元;三等奖5首,每首奖金5000元。歌词设立入选作品奖10首,奖金每首5000元。获奖作品版权归“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来稿请寄: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5号“泉城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收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790740        
    E-mail:jinanshiwenlian@126.com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7 10: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有成百上千人为济南征歌写了歌曲,却毫无回音-------据说,文联和宣传部互相推委,等于欺骗了全国歌曲界,真是可悪、无耻之极!!!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7 17: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华人运动会是由世界华人组织联盟、华人华侨社团和知名人士共同发起,其宗旨是:倡导人本、自然、健康、和谐的华运精神,推动世界华人体育事业,促进世界和谐发展。经世界华人运动会委员会决议,首届世界华人运动大会将于2009年在中国举行。
为了成功举办首届世界华人运动大会,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和支持,打造世界华人体育运动的知名品牌,本会特面向全世界华人征集首届世界华人运动会会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内容
  1.体现人本、自然、健康、和谐的华运精神;
  2.歌词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底蕴,表达“共同的家园、共同的心愿”的美好追求,充满健康活力和激情,主题突出,立意新颖,词句大气、精炼,适于中英文演唱;
  3.曲谱旋律富有时代感,易于传唱,具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时长3分钟,风格、体裁不限;
  4.作品为最新原创,尚未发表过,并不得对他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犯,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
  5.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投稿要求
  1.投稿者应提供作品小样(光盘)一份,并附词、谱各两份(曲谱应有简谱和五线谱各一份),同时附作者简介。单独提供歌词或曲谱的作品不作评选;
  2.投稿者须注明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作品无论是否选用,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本会将选择优秀作品进行展演,并出版纪念光盘;
  4.作品一经入选,其版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归本会所属。
  三、评选方法
  1.截稿后三个月内,本会将邀请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并请各界人士进行投票,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复评;
  3.本会将结合评审委员会和各界人士投票,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并经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办法
  1.一等奖1名   奖金18000美元,  华运会纪念册1本;
    二等奖5名   奖金2500美元,   华运会纪念册1本;
    三等奖20名   奖金600美元,   华运会纪念册1本;
    四等奖50名   华运会纪念册1本。
  2.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以资纪念;
  3.所有应征作品未获奖者均赠送华运会纪念品1份。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投稿请寄(发)往下列地址:
  中国通讯地址:北京西皇城根北街21号东楼
  邮编:100034
  邮箱:huayunhui@yahoo.com.cn
  联系电话:(8610)52606847、52606845
  联系人:李 建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7 17: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夏雄风
----首届世界华人运动会歌

共同的血脉在胸中流淌,
共同的故乡在东方。
中华儿女手挽手,
寰球五洲欢聚一堂。

走一路九曲黄河奔大海,
跑一路巍巍长城万里长。
舞一剑大江东去浪拍浪,
亮一身中华神功少林武当。
啊----
五千年的风,五千年的雨,
风雨中我们豪情万丈;
五千年的风,五千年的雨,
风雨中我们创造新的辉煌--------
------------
 楼主| onereal 发表于 2009-9-7 17: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大家心要齐啊。谴责是不痛不痒的,只要大家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下一步就是找公益律师的事情了。
我想大家不一定就非得要这个报酬,主要是对那些不诚信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惩处,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才有作用。我之所以附上那个全国首例判决征集主办方败诉的案例就是要大家坚强信心,要还中国公开征集事业一个干净世界。
    可以委托公益律师出面,通过法律要求主办方加倍赔偿承诺的奖项,胜诉后获得的款项除一方面用于律师的风险代理费,一方面支付参加作者特别是索赔作者的报酬,剩余的款拿来捐助都可以。
    现在有一些律师对代理费用是采取的风险代理形式,即不预付款,但可以向他承诺胜诉后的他可以取得比较高比例的律师代理费。一是公益、第二影响大,相信有律师愿意介入的。
    只要挑明厉害,很多主办方明知会败诉一定会选择履约或者和解,这样就好办一些了。
杨玉鹏 发表于 2009-9-7 18: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都要来支持才对!
xianqun999 发表于 2009-9-7 18: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我办公室对面就是单位聘请的常年律师顾问,每星期都来晃几天。一个小律师的函件顶什么用啊?团中央征歌都奖金缩水,你能拿他有什么办法?
最有效的办法:找到征集方当地最有影响的论坛发贴谴责,群起而攻之哈哈
开口一笑 发表于 2009-9-7 1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征歌,泉水维多,只见浪花,不见结果!(趵突泉已连续六年喷涌不绝):handshake:lol:lol
可笑 发表于 2009-9-7 19: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09-9-7 20: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海若之歌 发表于 2009-9-8 08: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22#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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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宝剑,天王老子也要告倒他!!不为钱,只为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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