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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美丽的家园》
望一眼那湿地的林海,
就知道你绿洲的美誉名不虚传
喝一口那甘甜的龙泽湖水,
就知道你靓丽的身影源于自然。
古刹钟鸣,双塔玉立,
文化名城在蝶舞中焕发新颜。
画虎丹青,荣耀九州,
那飘逸的神韵把世界惊艳。
啊,民权,美丽的家园,
你是一颗绿色的明珠,
镶嵌在黄河故道夺目璀璨。
千里沃野,一马平川,
在这广袤的豫东平原上,
你用文明与梦想续写新的诗篇。
啊,民权,美丽的家园,
你像一幅江南的画卷,
装扮着庄子故里令人赞叹。
麦浪翻滚,美酒飘香,
在这物华天宝的热土上,
你用勤劳和智慧开创灿烂的明天!
作者姓名: 杨志兵
通讯地址: 安徽芜湖龙山街道大圣小区3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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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邮箱: y425267@163.com
民权县歌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权县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形象,传承人文精神,展示我县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励全县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中共民权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民权县“县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活动,内容包括歌词和作曲。
二、征集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8日
三、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的歌词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力求彰显民权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及人文特色,展现民权的发展成就和民权人民的精神风貌。词句生动优美,合辙押韵,朗朗上口,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2、应征的作曲要求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鲜明,风格浓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时代气息浓厚,便于传唱和普及。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所有应征作品既可以是单独的歌词,也可以是完整的歌曲,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一律取消其参选资格,相关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所有入围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4、应征歌词采用中文创作,歌曲采用简谱记谱,有条件的请尽量附音频或视频。稿件恕不退还。
四、报送方式:
应征作品可采用邮寄或网络邮箱等方式报送,应征者请在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
信函邮寄地址为:河南省民权县人力资源大厦4楼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民权县歌应征”字样,邮编:476800。联系电话:0370--8556605。
网络报送请发至电子邮箱:mqxgzj@126.com
五、工作流程:
1、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8日为面向社会征集歌曲阶段。
2、2016年10月9日--30日为歌曲评选阶段。征集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初评,然后再组织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复评,选出入围作品并在媒体上公布复评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在总结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宣传部对复评结果进行终审,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六、奖励办法:
在本次征集活动中,经评审被确定为入围者,单词奖2000元,单曲奖2000元,词曲完整者奖3000元;最终被确定为县歌词曲作者的,另追加奖励6000元。
中共民权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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