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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秦川牛
发表于 2015-8-25 1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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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评选演唱活动从2015年7月下旬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采风创作、征集作品、评选奖励、宣传推介4个阶段进行。 1、采风创作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专家采风团来甘肃进行创作采风活动,同时指定作者进行重点作品委约创作。由省音乐家协会和有关市州根据创作需要组织本省作者开展创作采风活动。请各有关市州做好与中国音协创作采风团的工作对接和相关准备工作。 2、征集作品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采取中国音乐家协会系统内征集、特邀作者委约创作和省音协面向社会征集以及省直和各市州推荐报送等方式征集作品。 3、歌曲评选奖励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进行歌曲评选。由征歌活动办公室(省音协)组织省内专家于10月底前完成歌曲初评,报中国音协专家评委会于11月20日前完成歌曲复评、终评。复评选出入围歌曲30首,中国音乐家协会委约创作的作品直接进入终评,终评选出12首获金、银、铜奖的歌曲。 4、歌曲宣传推介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对12首获奖歌曲结集制作出版音像制品、媒体刊播、举办音乐会等,进行首轮集中宣传推介。在甘肃广电总台相关频道、频率开设“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栏目,广泛宣传获奖新歌。同时,动员和组织群众广泛开展“西风烈·绚丽甘肃”获奖歌曲的学唱、传唱活动。 四、作品要求和参评办法 1、歌曲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时代感强、生活气息浓郁;歌曲形式不限,提倡突出甘肃元素和西部民族地域特点,曲风多样、易学上口、便于传唱。 2、征集作品范围为2014年1月以来创作的具有著作权的原创歌曲。在征集时间外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优秀作品也可参加。上届已参评的歌曲作品,著作权不明、没有合作者授权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评选。 3、省内外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每位作者限报2件作品参评。参加者填写《“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申报表》2份(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和省音乐家协会网站以及中国甘肃网下载),可通过邮寄和网络方式提交歌曲曲谱一式10份,其中1份署名,9份匿名,有录音小样提供光盘1份。 4、中国音乐家协会系统征集和委约创作作品直接向中国音协报送。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和省直、市州推介作品向甘肃省音乐家协会报送。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1、征集评选活动复评选出入围歌曲30首。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对12首获奖歌曲颁发证书,分别按金奖3万、银奖2万、铜奖1万元给予奖励;18首入围歌曲颁发证书,给予每首2000元奖励。 2、将征集评选活动优秀获奖作品纳入甘肃省敦煌文艺奖评选范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的评选。 3、对获等级奖歌曲通过邀请国内著名歌唱家演唱、举办颁奖音乐会、结集出版音像制品、媒体刊播和组织群众学唱、传唱等形式集中进行宣传推介,让“西风烈·绚丽甘肃”新原创歌曲在群众中广泛推广、传开唱响。 通信方式: 甘肃省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刘晓丽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68号省音协征歌办收(请在邮件明显位置注明“西风烈·绚丽甘肃”稿件字样) 邮编:730030 网址:http://www.gsarts.org.cn 电话:0931-8833550(可收传真) 附件:“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申报表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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