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面向全社会征集市歌 万元奖励最佳歌词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12-3-30 [来源: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4月1日至30日,我市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歌,最佳歌词奖励10000元人民币。这是3月30日上午,本网记者从莆田市音乐创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为了向党的十八大隆重献礼,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展现莆田“跨越发展、宜居港城”建设成就,彰显莆田文化魅力,塑造莆田城市形象,我市决定开展市歌征集评选活动。
据介绍,应征歌词要求充分展示莆田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准确反映莆田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讴歌莆田人爱国爱乡、创新创业、崇教崇文、至善至美的人文精神,展现新时期兴化儿女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建设“富裕莆田、和谐莆田、文化莆田、生态莆田、幸福莆田”的良好精神风貌。
歌词征集结束后,我市将邀请著名词作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评出3首入围作品,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最后评选出1首入选作品。其中,最佳歌词奖励10000元人民币,入围歌词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本网记者 刘永辉)
关于莆田市市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3月30日,莆田市音乐创作座谈会召开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教工委书记陈立华对音乐创作工作提出要求
[1]
[责任编辑:刘永辉]
分享到: [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
关于莆田市市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12-3-31 [来源:莆田新闻网]
关于莆田市市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 为了向党的十八大隆重献礼,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展现莆田“跨越发展、宜居港城”建设成就,彰显莆田文化魅力,塑造莆田城市形象,决定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莆田市市歌歌词。 一、征集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歌词要充分展示莆田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准确反映莆田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讴歌莆田人爱国爱乡、创新创业、崇教崇文、至善至美的人文精神,展现新时期兴化儿女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建设“富裕莆田、和谐莆田、文化莆田、生态莆田、幸福莆田”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者须提交歌词一式十份,并提供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评选办法
作品评选将邀请著名词作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评出3首入围作品,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最后评选出1首入选作品。
四、奖励办法 1、对最佳歌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2、对入围词作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
五、征集方式 1、书信来稿:来信寄“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莆田市政府三号楼212室)”,邮编:351100,并在信封注明“莆田市市歌歌词征集”字样。咨询电话:0594-2383703;联系人:卢晨、何金武。 2、电子邮件:pt2383703@163.com,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莆田市市歌歌词征集”字样。 3、网络征集:登陆莆田新闻网(www.ptxw.com),进行网络应征。 六、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2012年3月30日
[1]
[责任编辑:刘永辉]
分享到: [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