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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独家回应关于著作权法草案质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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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328 发表于 2012-4-6 15: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版权局独家回应关于著作权法草案质疑
来源:新浪娱乐     时间:2012-04-06 15:17:24    编辑:邹薇

 新浪娱乐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布后,引起了业界不少质疑。对此,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独家对话新浪娱乐,表示不着急回应,还需多听听大家的声音。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不过,这一草案却在音乐界引起不小的波澜。其中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可不通过原作者同意进行翻唱的规定更是引起了音乐界的广泛质疑。高晓松(微博)、汪峰(微博)等音乐人认为这是变相鼓励盗版,损害原创者的利益。而第七十条规定的权利人的所得是由集体管理组织来决定、收取、分发的条款也被宋柯等音乐人评为剥夺了权利人的许可权和定价权。一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成了网上的热门词汇,引发公众高度的关注。  2012年4月5日下午,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浪娱乐电话采访时表示,已经了解到音乐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一些质疑声音。  “不过,这个草案毕竟刚刚发布,我们不希望一有反对的声音我们就急着跳出来说明什么。我们还是希望低下头来,多听听大家的声音。”该负责人表示,大概4月中下旬左右会就此事给公众一个回应。  嘉阳/文

天成 发表于 2012-4-9 10: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音乐人盼都来转载《三月“婴儿”任人领养   辛苦“爹妈”无权过问》
http://www.zuoqu.net/forum.php?m ... 6&fromuid=6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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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 发表于 2012-4-9 12: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法》修改草案一旦通过,那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就是集体犯罪。他们都是罪人。剥夺了广大音乐人士的版权权利。会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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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lixi328 发表于 2012-4-9 14: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成 发表于 2012-4-9 12:35
《著作法》修改草案一旦通过,那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就是集体犯罪。他们都是罪人。剥夺了广大音乐人士的版 ...

说的痛快!道出了广大音乐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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