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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要小样《我在龙山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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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帅 发表于 2024-8-27 08: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叶帅 于 2024-8-27 08:49 编辑

                      我在龙山欢迎你

           

          我家在湘西边陲,一个美丽的城市,
       有一个八面山哟空中草原特别地神奇。
        它像一道绿色屏障勾勒着千年古城,
          那一座座帐蓬似珍珠串在一起。
         
      欢迎你呀,欢迎你,我在龙山欢迎你,
         热情好客的龙山人文明又有礼。
        请你喝碗拦门酒,跳个摆手舞,
         听听里耶古城土家人的故事。
  
        我家在太平山下,一个旅游的城市,
       有一片大峡谷哟天然氧吧非常地神秘。
         它像一幅山水画卷高挂在风情小城,
           那十里呀长廊遍布着洞天福地。

        欢迎你呀,欢迎你,我在龙山欢迎你,
              开放包容的龙山人勤劳又美丽。
              等你游山又玩水,走进惹巴拉,
               翻开龙山新城圆梦中的传奇。
                      圆梦中的传--奇。


                    欢迎你呀,欢迎你,
                    欢迎你呀,欢迎你,
                     我在龙山欢迎你,
                         欢迎--你。

创意: 这是一首100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
       歌词选择龙山人的第一人称的角度,抒发家在龙山欢迎你来龙山旅游观光的情怀。紧紧抓住龙山两大突出风光美景,
八面山的空中草原和包乌龙大峡,重点描画,来引导人们到龙山来旅游观光,休闲养身。进一步扩大龙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让天下人,认识龙山,了解龙山,走进龙山,爱上龙山。







词作者:叶连军,著名词作家 笔名(叶青,叶帅)
中国音乐文学会会员
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会员
江苏省连云港市音乐家协会会员
电话:15861239133
邮箱:yelianjun178@163.com
Aqua   370862578
邮编:222001
邮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通灌南路128号海宁公寓


 楼主| 叶帅 发表于 2024-8-27 0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龙山县文旅形象宣传歌曲9.30
为深入挖掘龙山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有效提升龙山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开展龙山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和歌曲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
龙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作品要求
一首歌曲要求
01宣传歌曲每首作品不超过5分钟(附300字创意说明)
02参赛歌曲(包括歌词)必须是未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或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等次奖奖项的原创歌曲。
03歌词内容积极健康,以龙山独特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风土人情等为创作素材,展示龙山县开放包容、活力向上、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征集要求
一首歌曲征集要求
02投稿作品统一发至邮箱:wllsgfh@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龙山县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姓名+联系方式”。
03
投稿人须对口号内涵做出说明阐释(300字以内),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必要时可附图。
评选方式
初评
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出20条宣传口号和10首歌曲;
复评
由主办方将初评结果通过“文旅龙山”官方公众号进行投票推选,票数由高到低选出前10句口号和前5首入围歌曲进入到最终评选。
终评
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复评结果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龙山县旅游官方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
奖项设置
宣传歌曲
1.采用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
2.入围奖4名,奖金3000元(税前)。
注意
以上奖项依据来稿作品情况,若没有符合有关要求的作品均可空缺。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征集须知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概不退还,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二)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起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
(三)主办方拥有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应征者也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在复评阶段,一经发现有网上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若有内容相同的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每个邮件最多只能投稿1个作品,超过1个的以第一个为准。
(六)获奖作品涉及的费用均指税前金额。
(七)本次征集活动坚持质量为上原则。对征集到的作品实施严格评审,主办方有权根据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对相应奖项作出空缺或减少作品名额的决定。
(八)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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