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56|回复: 4

出彩于田 (于田30首入围歌词邀曲,11.30。详看最新启事。获奖三七)

[复制链接]
方正屯 发表于 2021-11-20 10: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正屯 于 2021-11-30 11:16 编辑

    于田30首入围歌词邀曲

         出彩于田

出彩于田,我膜拜神山的地方,
你的愿景,已化作歌声飞扬!
千年的丝路,多彩的画廊,
秀美山河是你俏丽模样!

出彩于田,我收获骄傲的地方,
你的魅力,越来越蓬勃芬芳!
温厚的土地,翱翔的翅膀,
好儿好女追赶更美时光!


 楼主| 方正屯 发表于 2021-11-20 10: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入围的30首歌词所属创作人,将创作的完整成品歌曲上交至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参与最终评选。
(一)作品提交方式
1、所有成品作品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入围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曲于11月30日前报送。
报送地址: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吐送江
联系电话:18199341007
邮箱:109182421@qq.com
(二)作品评选办法
此次入围评选由主办方聘请的作曲专家复评出13首入围歌曲作品,参与最终评选。设金奖作品1首、银奖作品1首、铜奖作品1首。
(三)作品奖励办法
金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10万元;
银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3万元;
铜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2万元;
优秀作品若干,按照作品质量给予奖励。
备注:①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获奖机构承担;②歌词奖金为获奖后一次性奖励,不参与作曲完成后歌曲获奖奖金分配;③多人合作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奖金发给第一署名人;④为了保证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各等次奖项可空缺。
(四)参赛须知
1、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个人、组合、机构)均视为认真细读本须知并自愿遵守,如因须知中规定的各项细则发生的法律纠纷视为与主办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
2、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3、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
4、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5、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
6、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原额追回。
特此公告!
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方正屯 发表于 2021-11-20 1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启事  供曲家参考)

新疆于田县歌曲征集启事 (截止日期:2021.10.30)
为进一步地提升于田县的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以歌为媒开启县域文化旅游营销的新探索,通过歌声生动诠释“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的独特魅力,共同谱写“大美于田”的新篇章。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于田县主题歌曲。
一、征集创作方向
歌曲内容反映于田县的人文精神、风景名胜、风土人情及文化积淀,对于田地域文化有着深刻的体验与独特的表达的爱情、风景类歌曲。
二、主办单位: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1月
四、征集其他事项
&1.歌曲形式:独唱歌曲、重唱歌曲、小组唱歌曲、合唱歌曲均可。
2.词作要求:思想健康、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词句生动,合辙押韵,雅俗共赏;
3.曲作要求:风格不限、特色鲜明,旋律流畅、节奏轻快,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原则上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
4.征集的作品及音像资料须为2021年1月1日以来原创作品,且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出版、制作、展演,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在300—500字,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一经参选,主办方拥有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和永久的播放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五、作品提交方式
1.此次歌词、歌曲作品征集接受电子邮件、函件等方式报送和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歌词使用中文,曲谱用五线谱、简谱记谱均可,WORD、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A4纸打印邮寄至指定地址,提倡录制歌曲小样或带主旋律的钢琴伴奏,每位作者限报2个作品;
3.歌词于10月1日前报送,歌曲于10月30日前报送。
报送地址: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玉素甫江
邮箱:109182421 qq.com
联系电话:18997536166
六、作品评选办法
1.所有歌曲不按类别,统一评审;
2.第一轮评选由主办方聘请词曲专家评选出入围歌词作品、作品不排等次;
3.第二轮评选由主办方聘请作曲专家评选金奖作品13首入围歌曲作品、其中金奖作品1首、银奖作品1首、铜奖作品1首。
七、作品奖励办法
金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10万元/首;
银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3万元/首;
铜奖作品1首,颁发奖杯及奖金2万元/首;
优秀作品若干,按照作品质量给予奖励。
备注:①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获奖机构承担;②歌词奖金为获奖后一次性奖励,不参与作曲完成后歌曲获奖奖金分配;③多人合作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不重复奖励,奖金发给第一署名人;④为了保证征集歌曲质量,所设各等次奖项可空缺。
八、参赛须知
1.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个人、组合、机构)均视为认真细读本须知并自愿遵守,如因须知中规定的各项细则发生的法律纠纷视为与主办方无关,由作者本人负责。
2.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3.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进行推广和传播等不再另行付费。
4.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版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著作权(版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5.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
6.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原额追回。
7.本征集启事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于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6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21-11-20 12: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唐老师及所有入围者!曲家赶紧出手!

点评

谢谢冷老师支持,快乐、丰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1-21 23: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方正屯 发表于 2021-11-21 23: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冷桂萍 发表于 2021-11-20 12:28
祝贺唐老师及所有入围者!曲家赶紧出手!

谢谢冷老师支持,快乐、丰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作曲网原创音乐论坛社区 ( 鄂ICP备05006521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750号

GMT+8, 2025-8-5 14:04 , Processed in 0.13369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