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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泽 发表于 2016-10-13 08: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泽 于 2016-12-15 04:21 编辑

…………………………半命题作文
300.jpg
 楼主| 云泽 发表于 2016-10-13 17: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泽 于 2016-12-15 04:21 编辑





     关于征集职工好歌曲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广大职工开拓创新、追逐梦想的时代风采,用心声谱写为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豪情壮志,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将共同组织开展征集职工好歌曲活动。活动时间截止2016年10月15日职工好歌曲主办单位: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承办单位:北京佳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众智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单位:中央企业音乐专业委员会作品要求1、作品反映的内容以歌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歌颂劳动精神、劳模精神为主,强调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较完美的统一。2、上报的作品形式、体裁及风格需多样化,具有时代气息和职工特色。3、演唱体裁、形式不限,鼓励演唱原创歌曲,上报作品应是近年来创作、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或是注明是翻唱的作品。作品报送(一)作者和各报送单位不得重复报送,每位原创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报送时需提交作品简谱一式七份(隐去词曲作者信息),A4纸打印,并将歌曲、视频文件,直接上传于http://www.hrbzgfc.com 《职工风采》网。(二)作品演唱要求:为保证我省选送作品质量,将于全省内初选出100名省级优秀选手上报,并将其中专家认为较有竞争力的作品可由《职工风采》网包装选送。(三)报送原创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职工风采网提供),系统报送需加盖单位公章。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事项:仅限邮局特快专递、平信、或挂号信,信封上须注明“征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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