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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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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中_n6Rb0 发表于 2016-9-21 1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梦境》
浪花堆积出新的梦境
把阿克苏推向新的顶峰
温宿的微风把幸福之歌奏响
白水城的绿浪不断的涌动

浪花堆积出新的梦境
库车是黑暗的恒灯
故墨为梦插上靓丽的彩翼
塔里木的上空雄鹰在啼鸣

龟兹乐的蜂蝶在花卉中穿行
柔光里留下你的倩影
生态美托起神木园的美容
库车大寺驾驭着崭新的生命

龟兹乐的蜂蝶在花卉中穿行
花潮里传来悦耳的歌声
石窟的墙壁上画卷栩栩如生
阿苏河的绿浪冲向蔚蓝的天穹





《美之巅》
阿克苏被绿浪簇拥
沁古城的珍珠在顶峰上跳动
蜂蝶在绿池里舞动
塔里木河舞出青春的激情

阿克苏被绿浪簇拥
昭怙厘的彩虹点缀出壮景
硕果像空中的繁星
黄宫古城为你唤起新梦

风为库克瓦奏响美妙的歌声
鸟雀站在树梢上啼鸣
日克维都在美之巅是塑造新旅程
爱浇灌出新美容

风为库克瓦奏响美妙的歌声
美之巅是纯洁的心灵
车库大峡谷的空中有独美的云峰
是阿克苏的尊容

首届“阿克苏之声”原创歌曲(诗歌、童谣)大赛,价值4000元奖品为你准备好了!求带走~

2016-08-31


为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阿克苏市各项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唱响阿克苏品牌,传播阿克苏声音,彰显阿克苏精神,通过原创歌曲(诗歌、童谣)的创意视角、互联网平台、全媒体手段,宣扬发挥榜样表率带头作用,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提供道德支撑、营造文化氛围。阿克苏市将举办首届“阿克苏之声”原创歌曲(诗歌、童谣)大赛。



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8月29日至9月26日
作品初评阶段:9月26日至9月28日
专家终评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

参与对象

凡在阿克苏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所有自愿遵守本方案的个人、组织均可参与。


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原创歌曲、诗歌、童谣。

创作选题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民族团结等体现到作品创意设计、制作表现之中。



评奖办法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投稿作品进行审核筛查;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委对筛选的作品进行初评;
3、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并邀请30位大众评委对初评后的作品进行最终评定(专家评委意见占评比的70%,大众评委的意见占评比的30%);
4、最终评定获奖作品将在阿克苏市电视台、阿克苏市广播电台、阿克苏市零距离、阿克苏市内各大商场等公共场所、媒体平台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

原创歌曲类:一等奖1名,价值4000元的奖品;二等奖2名,价值3000元的奖品;三等奖3名,价值2000元的奖品。

诗歌类: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的奖品;二等奖2名,价值2000元的奖品;三等奖3名,价值1000元的奖品。

童谣类: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的奖品;二等奖2名,价值2000元的奖品;三等奖3名,价值1000元的奖品。

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设立3个组织奖,价值1000元的奖品,奖励组织协调工作出色的部门和单位。



知识产权约定

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不得参加征集活动;故意抄袭或盗窃他人作品参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免责。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另行组织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活动。作品一旦入围展播展示,即认定为获授权列入阿克苏地区优秀原创作品库,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拥有根据需要把各类优秀作品无偿提供给各类媒体刊播,进行公益宣传的权利。



作品要求及报送

(一)作品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道德规范,体现公共利益;切合主题、以正面宣传为主;制作严谨,创意独特,手法新颖,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表现力。
2、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紧紧围绕主题,反映阿克苏“十二五”以来社会各项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不同角度展示阿克苏形象,讴歌阿克苏魅力,抒发阿克苏人民美好情怀。
3、作品题材不限,大力提倡个性化,题材多样化、生活化、清新自然,突出阿克苏本土元素,有地域、民族民间特色,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播),反对空洞、口号、概念性的语言。
4、原创歌曲的创作风格、类型不限,可以是民族的、通俗的、流行的等,提倡各种风格的个性化音乐语言,反对千篇一律、格式化,提倡艺术、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坚决拒绝“口水歌”。
5、本次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任何评选中获奖或公开发表、出版、表演的原创作品。
6、本次大赛的原创歌曲不接受单独的歌词或者曲谱,参赛歌曲必须是完整的作品。作品必须同时提交歌词及曲谱,并制成mp3或wav格式的歌曲(须有演唱)。
7、本次大赛终评阶段将在阿克苏地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参赛选手将自行(或邀请他人)演绎参赛作品,演绎形式不限,歌伴舞、配乐诗(童谣)朗诵均可,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现场打分。


(二)作品报送
1、报送原创歌曲作品时,需提交完整的歌曲(制作成mp3或wav格式,须有演唱)、简谱(包括词曲及作者)、《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著作权授权使用书》(见附件2)。以上四项材料可到组委会办公室现场提交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605771420@qq.com
2、报送诗歌、童谣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著作权授权使用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可到组委会办公室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阿克苏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邮    编:843000
联 系 人:张彬文
联系电话:13779403777

3、经济技术开发区、多浪片区管委会、红旗坡片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教育局每个单位上报各类作品不少于3个;市文广局上报原创歌曲作品不少于3个,诗歌、童谣不限;其他市直单位上报作品不少于1个,类型不限。
4、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创作的作品,上报时需附报汉语版。
5、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各创作单位和个人自留底稿。


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就其参选作品签署《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当参赛者有多部作品参选时,应就每一部作品分别签署《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当参选作品为集体创作时,参加集体创作的全体作者应就该参选作品共同签署《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如参赛者拒签则视为丧失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作品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报送至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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