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朱继霖 于 2013-7-17 14:53 编辑
朱继霖同志: 你好。我部收到省委书记信箱批转件,反映泰州市文广新局纪委书记曹家为在征集歌曲活动中涉嫌违规敛财,主要内容有:“名人故里•祥泰之州”泰州歌曲创作大赛奖金设置巨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最终获奖结果早就内定;曹家为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借机敛财,自己创作歌词参赛并获一等奖。我部派人会同市纪委信访室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奖金金额设置巨大问题 经查,2012年8月,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名人故里•祥泰之州”泰州歌曲创作大赛,活动至2013年4月份结束。歌曲活动评选设置的奖项和奖金经泰州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比照目前全国同类活动评审情况设定,奖金额度相对较低。“那山•那水•那人——美丽娄底”全国原创歌曲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0万;金奖1名,奖金5万;银奖2名,奖金各3万;铜奖9名,奖金分别为3万、2万、1万(《词刊》2013年第四期)。泰州本次歌曲征集活动所设的奖项为一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10名、奖金6000元,词曲作者按四六比例分配(《词刊》2012第八期)。 二、关于最终获奖结果早就内定问题 大赛共分为征词和征曲两个阶段,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及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应征词、曲作品共2086件。在征集歌词阶段,经过初评和省级专家终评,选出20首入围歌词在《词刊》、《歌曲》以及中国音协网站等媒体公开发表,并同时发布歌曲征集启事;征集歌曲阶段,在初评基础上,分别邀请省级与国家级有关专家进行了复评和终评,评出了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优秀奖10件。在词、曲评选的各个阶段,对所有应征作品采取了隐去作者信息、实行作品编号的方式提供给评委进行评审,程序较为严密。具体操作过程是:截稿之后,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对来稿进行整理,并将全部稿件隐去作者信息、实行作品编号,以提供给评委评审。首先,市文广新局委托省音协邀请省级有关专家(省音协2名、南艺1名、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1名)进行了初审,各位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对每一个编号作品进行打分,然后取总分靠前的25首作品进入终评环节。进入终评,仍然采用了隐去作者信息、实行作品编号的方式,将25件作品邮寄中国音协秘书处,委托中国音协联系了相关国家级专家(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1名、中国音协2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1名、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1名共5名)进行评审和排名,北京专家集中对作品进行了评审,根据预设奖项数额,列出了获奖作品编号及名次,并在评审获奖名单上分别签名。 三、关于曹家为借机敛财问题 曹家为同志在词曲创作方面有一定的特长,经常有作品在省级、国家级专业刊物发表,并在多项赛事中获奖。曹家为2010年参加浙江舟山市全国征歌大赛,词曲作品《蓝色畅想》获一等奖(一等奖共2名,奖金各5万元);2011年歌词《千灯情思》获昆山千灯全国征歌大赛唯一大奖;2012年参加中国抗日战争纪念馆全国征歌大赛,歌曲《永远的丰碑》获前六名。在这次活动中,曹家为也创作歌词参赛,并入围20首征曲歌词。在歌词入围后,曹家为主动向泰州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提出不再创作歌曲参赛,他的词作品入选后,如有人谱曲并获奖,他不拿奖金。目前,本次大赛歌曲奖金还没有进行发放。 特此答复。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