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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前《沧源来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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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2-3-20 15:53:03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即兴诗仙 于 2012-3-20 15:55 编辑

《沧源来相会》

你也来 我也来 嘿罗令,
来到世外沧源美丽的山寨。
花的海  人的海 嘿罗令,
姑娘和小伙都那么可爱。
歌的海 笑的海 哎罗嗨,
心儿和心儿是那么欢快。
我们从四面八方来,
同把沧源希望的门打开!

你也来 我也来 嘿罗令,
来到世界佤乡美丽的山寨。
花的海  人的海 嘿罗令,
姑娘和小伙都那么开怀。
歌的海 笑的海 哎罗嗨,
心儿和心儿是那么友爱。
我们从四面八方来,
同把沧源幸福的门打开!

小伙舞姿豪迈 嘿罗令,
姑娘黑发甩开 嘿罗令。
打歌声唱出天籁 哎罗嗨,
摸你黑摸出情爱 哎罗嗨。
太阳高兴了 也为我们喝彩,
月亮害羞了 扯过一片云彩。
沧源的日子赛过蜜甜,
各族人民大步走在新时代!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2-3-20 15:54:12 |
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面向全国开展电影

电视计划招募及文学剧本征集和民间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处中国西南边陲,是全国仅有的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是全国最大的佤族集居地。“世外沧源 世界佤乡”极为独特的佤族民族文化、边境生态文化、人文景观,使沧源获得“中国最具民俗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荣誉称号,“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节庆活动”之一,佤族木鼓舞、翁丁原生态民族村落、沧源崖画等,早已成为沧源蜚声世界的文化名片。为深入挖掘佤文化,打造佤文化民族品牌,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与层次上,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沧源佤族自治县的对外知名度,特举办影视剧策划、电影剧本、电视连续剧本征集评选与民间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主 办 单 位: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指 导 单 位: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术支持单位:云南省电影家协会

云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现将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活动紧紧围绕“出精品”的目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参赛人员不受民族、职业、年龄、地域的限制,全国各地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电影电视计划招募要求

1.电影电视计划要求以沧源为实名进行创作。内容要求有完备的故事梗概(电影至少15000字、电视剧至少20集,每集3000字)、导演阐述(至少2500字)、导演简介(500字左右)、预算范围。

2.按照专业影视剧策划书的格式撰写,须提供文字稿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

3.参赛的电影电视计划要具有院线播出潜质,要商业和艺术价值兼备。

4.填写好《作者报名表》(可从主办单位网站http://www.cangyuannews.cn下载该表)一份。

(二)文学剧本征集要求

1.文学剧本以获选的电影电视计划为题材,也可根据自己收集的素材来创作剧本,但内容要求以沧源为题材,重点突出反映沧源佤族民族文化,电影电视计划和文学剧本创作可以兼报,可多人合作进行创作。电影文学剧本应不少于5万字,电视剧文学剧本每集应不少于2万字。

2.应征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要附原著版权证明)。如系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版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3.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4.应征作品须具有完整的架构,符合文学剧本的篇幅长度,体裁不符的稿件,均不予接受。

5.须提供应征作品文字稿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

6.填写好《作者报名表》(可从主办单位网站http://www.cangyuannews.cn下载该表)一份。

(三)民间原创歌曲作品征集要求

1.凡参加征集活动的音乐作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版权规范,且属于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过的原创歌曲作品。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能够反映佤族传统民族风情或佤山发展变迁等。

3.作品要求词曲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4.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的,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处置,并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

5.需提供参赛的音乐作品词曲、创作背景说明材料、演唱CD一式7份,也可提供(自行制作)MV作品。

6.填写好《作者报名表》(可从主办单位网站http://www.cangyuannews.cn下载该表)一份。

(四)特别强调

1.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本次评选采取匿名形式,来稿封面和文本内页、末页及其它地方切勿标明作者信息。

2.在参评期间作者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告主办单位。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而影响评选的,一律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来稿时间一律以邮寄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主办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托人传送或转送的稿件。

4.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为了保障作者的权益,防止内容与创意的泄露,主办单位保证除在评审中严守作者权益外,更保证评选结束后在公证单位的公证下,将未与作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剧本集中作环保处理。

5.活动期间,主办方将在网站http://www.cang yuannews.cn上公布活动详细方案,及沧源佤族自治县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风情等资料与信息。本届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主办单位将定期不定期在网站公布。

6.单位、团体或个人到沧源感受生活、体验民俗、驻地创作,其相关费用在作者自理为主的前提下,主办方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三、征集时间步骤

1.电影电视计划招募阶段(2012年10月5日前完成)

(1)2012年1月10日前,由县委宣传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国发布公告。

(2)由县委、政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参赛人员的情况,负责邀请国内相应的影视剧制作专家、编剧、影评人、作家、当地佤文化专家5至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人员的确定及评审办法的制定参照国内有关做法进行。有作品参赛的个人不担任本次活动的评委。评审结果最终经领导小组审定。

(3)请参赛者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参赛的电影电视计划纸质稿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交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佤文化研究中心对所有参赛的电影电视计划是否符合征集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

2.文学剧本征评阶段(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

(1)2012年10月5日前,由县委宣传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国发布电影电视计划评选结果。获选的电影电视计划书面通知本人。

(2)请参赛者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参赛的文学剧本纸质稿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交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于12月30日前完成评定工作。首先,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佤文化研究中心对所有参赛的文学剧本是否符合征集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其次,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征求市、县意识形态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组织投票评选;再次,由评审委员会在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佤文化研究中心初审意见和公众投票评选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选结果意见和剧本修改意见。评选过程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公证;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和剧本修改情况研究确定评选结果,同时,以一定方式公布评选结果并视版权出让情况和影片播出情况颁发奖金。

3.获奖文学剧本招商拍摄阶段(2013年3月起开始招商拍摄)

(1)由沧源佤族自治县将获奖文学剧本列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面向全国进行招商。

(2)根据招商情况,由县委宣传部按照《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和服务佤文化题材或在沧源拍摄影视作品的实施意见》(沧发〔2011〕17号)积极支持获奖影视作品文学剧本的拍摄。

(3)获奖文学剧本版权归沧源佤族自治县所有,创作者与沧源县委宣传部签订版权转让协议,拍摄完成的影片版权归拍摄方所有。如获奖创作者保留版权,自行寻找投资方按照实名要求进行影视剧拍摄,该影片在国内院线、央视频道、省级卫视频道播出后,主办方再予以颁发奖金。

4.民间原创歌曲征集评选(2012年5月4日前完成)

(1)2012年1月10日前,由县委宣传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台、手机报等新闻媒体面向全国发布公告。

(2)由县委、县政府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参赛人员的情况,负责邀请国内相应词曲作家、音乐家、歌唱家及当地佤文化专家5至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的民间原创歌曲进行评审,有作品参赛的个人不作为本次活动的评委。评审结果经领导小组最终审定。评审委员会人员的确定及评审办法的制定参照国内有关做法进行。

(3)请参赛者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参赛歌曲创作原稿(谱例)、创作背景说明材料一式7份及电子文本交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将于5月4日前完成评定工作。首先,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佤文化研究中心对所有参赛的歌曲作品是否符合征集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其次,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征求市、县意识形态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组织投票评选;再次,由评审委员会在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佤文化研究中心审核意见和公众投票评选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提出评选结果意见和作品修改意见,评选过程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公证;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和作品修改情况研究确定评选结果,于2012年5月5日前公布评选结果、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

5.获奖歌曲制作发行(2013年1月底前完成)

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和演唱权归沧源佤族自治县所有,沧源佤族自治县有权对作品作任何处置。

四、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及奖金。本次活动首先将评选出电影电视计划,每个获选的电影电视计划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文学剧本征集活动将设置创作“金奖、银奖、铜奖”三个奖项,获得金奖的给予60万元奖励、银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铜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民间原创歌曲创作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三个奖项,获得金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银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铜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

2.奖项评定及解释。奖项评定标准另行制定,各奖项的获奖名额不限,根据应征作品的质量确定,多有多奖,少有少奖,没有空缺。所有奖项由获奖方向主办方提供发票,个人所得税由获奖方自行缴纳。

五、报名方式

1.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寄送。

2.联系人:孔显宽  李加佳。

3.联系电话:0883-7121005

4.电子邮箱:cy7121387@126.com.(活动详细方案请登录沧源新闻网下载http://www.cangyuannews.cn)。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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