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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土地 谁不爱》镇江国土征歌 欢迎曲家老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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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2-3-30 22:08:39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即兴诗仙 于 2012-3-31 12:54 编辑

《多情的土地 谁不爱》

谁不吃五谷杂粮,
谁不爱生身爹娘。
我捧起一捧暖暖的土吆,
亲亲的爱就在鼻尖芬芳。
是你的乳汁把我们养育,
摇篮里摇大我们的梦想!

啊 我珍爱你呀 多情的土地,
金山美 长江长 真山真水好风光。
多少爱情在你怀抱里缔结良缘,
多少深情在你胸膛上播种太阳!

谁不爱五谷滋养,
谁不敬生身爹娘。
我捧起一捧热热的土吆,
亲亲的爱就在心里流淌。
是你的奉献把我们托举,
感恩里我对你诉说衷肠!

啊 我珍爱你呀 多情的土地 ,
江南美 山水笑 国富民强鱼米乡。
多少爱恋在你怀抱里绽放美好,
多少热恋在你胸膛上铸就辉煌!
 楼主| 即兴诗仙 发表于 2012-3-30 22:12:36 |
本帖最后由 即兴诗仙 于 2012-3-30 22:17 编辑

“多情的土地”——镇江国土之歌征集启事

为迎接2012年6月25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搞好土地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珍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市文联将联合举办“多情的土地”——镇江国土之歌主题征歌活动。根据活动计划,本次征歌活动将分别进行歌词和歌谱的征集。

一、作品要求

1、歌词内容要贴近珍爱土地这一主题,具有江南和镇江地域特色;力求简洁明了,生动形象,晓畅通俗。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歌曲曲谱要求节奏流畅,抒情性强、风格鲜明,能够以艺术的形式唤起人们爱土地、爱家乡、爱祖国的高尚情怀;

2、歌词题目、选题角度、风格不限;歌曲体裁风格、演唱形式不限;

3、歌词和谱曲应征者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2首;歌词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歌曲长度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二、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爱好音乐文学和音乐创作的创作者。投稿者须填写《“多情的土地”歌曲应征作者联络表》。

三、征稿时间

1、歌词征集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00:00前。(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歌词征集结束后,镇江市文联、镇江市国土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歌词评选,评选结果和入选歌词登录在“镇江市文学艺术网”网站上,应征曲作者应从入选歌词中选词谱曲;有条件的欢迎附送录音小样;

3、歌谱征集从4月25日起至5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所有获奖的词曲作品请登陆“镇江市文学艺术网”查询。

四、奖项设置

歌词、谱曲分别设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10件;

歌词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各5000元,铜奖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谱曲金奖奖金15000元;银奖奖金各8000元,铜奖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五、投稿形式

1、电子投稿

邮箱地址:nieyuanxue@126.com

2、文字投稿

所有应征作品文稿统一用A4纸打印;

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文联组联部

邮政编码:212004

邮递信件请注明“‘多情的土地’歌曲应征作品”字样。

联系人:聂元学   

联系电话:0511—84422949、13862458281

六、评奖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市文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歌曲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七、版权说明

1、应征作品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奖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得将其另行推荐或使用;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4、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参赛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5、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镇江市文联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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