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江南心中的常熟 作词:李宏天 一池红菱荡漾岁月的暗香, 水墨的石桥古韵流淌; 美美的阿娇还在船上? 柔情的细浪恋你女儿妆; 烟雨中看我烟雨的村庄, 碧螺春煮开了一壶春光; 梦中的江南在梦乡, 心中的常熟在心上。 一城红枫绽放心头的热望, 含笑的腊梅陶醉心房; 软软的吴语有谁再讲? 多情的乡音飘过西边窗; 杨柳枝画我杨柳的模样, 乌篷船摇过了杏花雨巷; 画中的江南如画舫, 诗中的常熟如诗行。 思念作船歌作桨, 船装几多情歌吟几重浪; 梦中的江南在梦乡, 心中的常熟在心上。 通讯地址:内蒙古镶黄旗文联 手机:13190675941 邮编: 013250 作者系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草原诗词学会会员 江苏常熟是我国江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也是具有深厚人文传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进一步弘扬江南文化精髓,打造江南文化品牌,增强常熟的文化知名度和城市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由常熟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举办“永远的江南”全国歌曲征集评选与颁发“江南音乐奖”活动,并从即日起面向全国专业与业余作者征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能反映江南地区独特的风情面貌、人文情感。歌词内涵丰富,简洁上口,个性鲜明,俊朗时尚,充满真情;曲调应能富于江南音乐元素,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歌曲力求思想性、艺术性的完美融合。尤其欢迎讴歌常熟的作品。
2、参评作品应为作者创作的完整原创歌曲作品,有录音小样更佳。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评。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奖项设置
江南音乐奖10名,奖金各人民币3万元;江南音乐奖优秀奖20名,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奖金按词4曲6分配,并均为税前款,税金由主办方代为扣缴);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集须知
1、参评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2、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即与作者签署使用协议,以确立其所应享有的使用权。
3、所有参评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征集方式
1、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757193650@qq.com或1102134094@qq.com
2、以邮寄方式寄至: 江苏省常熟市枫林路152号 常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邮编:215500
3、请附作者简历并注明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4、联系人:毛玉芬 联系电话:0512-52892604
六、评选传播
1、本次作品评选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均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
2、从获奖作品中选取12首左右的优秀作品,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实施编配、录音,并约请知名歌唱家演唱并出版《“永远的江南”优秀获奖歌曲作品专辑》CD。
3、 2012年5月下旬开幕的第四届江南文化节期间,除演出部分获奖歌曲外,还将举行“永远的江南”全国歌曲征集评选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音乐会,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常熟市人民政府 中国音乐家协会 |